是月历日二十九日,思久,得此篇。
是汝之思久日矣,而不言之。不谓之心里乎?吾欲一夕,不德,吾失之也。扰之久,吾使其累也,知其不欲失之,吾忘之,无我,其犹乐也。
女不愈善,容愈甚,女渐不知所惜惜,愈当去,不信之言,曰:汝尽可试。"宰我性,谢卿。我多疑甚谨,爱有醋。然待吾爱,谢我负之,唯得起。汝永不知,思乱之人,多爱汝。谓予非宜也,腻者吾可复识,然朕敢必也,予子不能复遇,是汝遗爱人也。
十五之适谈恋爱之年遇子,是缘。亦命之爱臣也。吾善惜之,愿臣等待得侍长。其往者,勿轻发吾手,以汝为吾之择,吾其勇也,欲将归与父母之骄人也。每见街上互儇老,恒使我慕,不觉欲幻我将来得其形状。归恬浪不足忧,但得我便好!后来之余生,即拜托汝矣!携手,自青丝而白发。但注意适度。
何为相思!何为别离?何为深情?
男,女皆同班,在班里,男平无奇,而女不仅能班长,而光彩溢目,人见人爱之。固是二世之人,一偶之间,一巧为失位,主以座置之。原本全无二人,由陌生来相告委。日以淡戏。男渐欣而好女,以故不好学者,始恶族假,好之。上学而得见女,故沈烂堂,以有女旁,多为形。女为大馋猫,故男为女多买其好食。如:红藻果,龙眼干之类。而男还助女买早餐,或自为晨餐与女食,男见女食而笑,则觉已多苦皆可矣。男与女饮一登汁,喷男一脸皆是,男误之女乐。女不能无知。男每爱女,默为之多。为有富人求女,男欺父也。为女取金鱼,夫学者,男裤皆湿,昼寝时,男为女扇凉,已夫胜然也。有女已知之,而多男不能瞒女,未知也。男与女互赠,男遣女:金鱼。男所藏。而果不如,忽于一日之班主与同学相得,彼如一点虑,故女走出,男虽殊不欲,而尊女生之选。
故爱君太深,不能有机灵,吾爱汝,愈不与言。"理人之爱"令我何可对!吾之爱汝者,发已之亡魂,安能以分吾理?
人情常如此,须穷竟失之,方知曾有之,何其贵也?而于爱情之中,未尝有义务,以长明,和之次望,以俊其所长,爱之不爱,积之以累之,感积为多爱,失望积而去有所发明;遂不见。
十五也,有情一也,犹将重心而学,无过重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