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时,某处,某人

1  没有空调的空调列车

那一年人们刚刚开始知道一种叫“沙尘暴”的东西,北方的春天不再具有让人期盼的劲头。黄沙在一夜间遍地,空气中混和知不知名的颗粒,凝固着。江南也同样不具备什么让人欣喜的元素,寒冷来来去去,潮湿永远都在,墙上像被水洗过一样,房子里的任何东西,都处在霉变的进行时。

就在这样的季节里,赵小红坐着火车,哐当哐当的南下,所谓空调列车,尚处在“人”调的状态。冷的出奇的时候,不会给你热风,而已经大片贫瘠的平原退去,绿色满眼了,却开始给你夏天般的火热。向列车员反映,给你的永远是一句话:那个车厢的人们说太冷或太热。是不是这么说的,自然无从查证,但是足够让列车就这么反季节运行着。

一路无话,赵小红用发呆和酣睡把自己打发在仿佛无休无止的时间里。睡着了梦的乱七八糟,醒了看着铁轨旁那些人家,不辨南北,没有人,没有狗,甚至没一朵花。白天里人们打牌,吃方便面,说不完的话;夜晚每到一个站都要提醒关好车窗,据说此地的人们会翻窗而入,或者用各种神兵利器,“拿”走你的财物。

刚刚入学,就开始实习,赵小红还没享受够宿舍的暖气,就坐上车,和那些已经找到工作或还在找工作的同学们分别,离开北方,穿过南方,甚至路过了家的车站,火车入了山,她感觉自己在山势巍峨之中像过山车一般,随意翻转。

车上的人开始少了起来,少的冷清,冷清的所有人说话都低声细语起来。奇怪的是,两天两夜的硬座车,屁股不觉得痛,睡了很多还是困,头一次听到对面打工的说自己做的是水下焊接,这样的技术超出了她的物理学知识范畴,于是也就只是想想算了。

借着实习的名义,她说服了自己坐上这趟很长的长途列车,到了丽江,站在古城的门口,她对自己说,到这里来学手鼓。

丽江是座古城,但正如赵小红这一生中所看到的所有事物一样,除了书本上那些模糊不清的出土物图片之外,后来的种种风景名胜,你多说它有多“古”,都只能当作一个名字来理解,而不能再视之为形容词。

丽江之所以有名,是因为它是古城而出名,但也不仅仅是为此。仿佛第一次听到她的时候,就很有名。所以当赵小红第一次站在丽江的门口,看到一条小路蜿蜒远去,这里终于不再有沙尘,也没有溽湿的空气,牛毛细雨让她的头发蒙上一层雾气,旋即眼镜也告“失明”。像一个近乡情怯的游子,彼时的赵小红还有着某种情怀或者理想之类的东西,特意停下来,整理了下自己,勒紧双肩背包,走进这个城市,走进她第一次的旅行,也走出了她之后十几年的人生。

那年春天,赵小红只身来到丽江,告诉自己说为了学手鼓。

2  后来客栈

一开始,我还以为他是离家出走的无知少女呢!后来知道不是,但是也对了一半,离家出走不算,无知少女却也没错多少。

后来客栈的杜老板说起那个春天第一次看见赵小红的时候,总会重复差不多这样的话。

客栈的名字就叫“后来”,杜老板的真名叫什么好像没人知道,丽江城里有很多人都没有全名,就只是一个姓或随便一个名字存在着。杜老板有很大的肚子,白天躺在椅子上喝茶,晚上躺在椅子上喝酒,但却几乎没见他站起来过。白天和黑夜的节奏他是怎么转换的,杜老板就像是光阴的故事,流转之间让人无法察觉。

老板,这里有会玩手鼓的人吗?

那天杜老板同样在躺着,一把漆黑的茶壶搁在肚子上,无边无际的天正在他眼中变远变淡,刚要睡着,听到一个女声问自己,不由得打了个激灵,是属于犯困的胖子受了外界刺激后标准的反应。于是用上全部的腰腹力量,把自己折叠起来,看到赵小红站在身前两米的地方。大大的镜框,厚厚的镜片,头发不长不短,脸不胖不瘦,身高中等,穿着不洋不土,整个儿就是扔在哪里都能当群众演员的姿色。

我,这儿,是客栈。

说话的时候,茶壶被震的晃动,赵小红才看清楚原来茶壶是玻璃材质,黑色只是茶的颜色,形如墨汁。杜老板当时只看了她一眼,就想又要躺下去。

那我想住宿。

目睹了杜老板跟肉体的艰难搏斗之后,生怕他把自己放倒后再起来要耗费更多时间,赵小红赶紧补了一句。

押金200,一晚50,钱放柜台后右手边第一个抽屉。柜台上有本儿,自己登记姓名,用正楷。后面墙上有挂钩,钥匙上有房间号,挂着的就是空的,自己挑。

话说完了,杜老板也躺好了。躺好之前,喝了一大口茶,赵小红看着他的肚子在衣服下面形同搅拌车的水泥罐,又像是巨大的热水袋般晃动,逐渐没了声息。

抽屉里的钱像是古董一样破旧,卷着的,折着的,都很寒酸。赵小红把250块放入,内心在想这个数字到底是算老板在揶揄房客还是自嘲,不由得就有了几分气恼。柜子上的本儿倒有几分古意,生宣竖格,这样一来所有房客的都字都带了几分拘谨,生怕写太随意了被人耻笑。赵小红故意占去了两格,把名字和住址放一列,另一列把自己的身份证号用财务制度上“零”到“玖”的写法给写完了。转过身去看剩下的钥匙,却发现房间的排列杂乱无章,没有号码,钥匙牌儿统一都是两个字,有“随意”,有“无聊”,有“瞎贫”,有“扯O”、“刮风”、“下雨”、“阴天”、“刺眼”……稍微数了下,也就20间房的样子,仿佛是怕房客多问,钥匙挂钩下重复贴了房间名字以及楼层。

“做梦”,就它了!

赵小红取下钥匙,上了三楼。

3  在银河系做梦

入夜,灯上,风暂时停下,人却涌了出来,涌上街道,涌进各式的酒吧。灯笼中在风中飘,信仰也一样。空气里有肉香,天空遥远,星星黯淡,那一晚的云,像巨大的毛笔扫过。

“做梦”的房间像一个漂浮在太空中的飞船,头顶是银河系的图案,灯带装饰其中,墙是连绵不绝的山脉走向,从长白山到秦岭到昆仑山再到玉龙雪山,床单被罩枕套居然是大片的茉莉花薰衣草和满天星……开门的刹那赵小红就被镇住了,从三楼的窗户看下去,杜老板像一艘船飘摇着,这厮外表是个俗物,难道内心另有后壑不成?想至此处,不由得很想知道其它的房间又是何种样子,但一时之间没这机会,好在倒也不急。

洗了个澡,在床上躺下,床很软,所有的东西都带着消毒水的味道,让人放心。自己挑了个“做梦”的房间,这一趟几千公里跋涉,也真像做梦一样。直到此刻,躺在床上还像是身在火车车厢,闭上眼睛就能感觉到身体晃动,车轮与铁轨撞击摩擦而过的声音一直回荡。想着自己几乎是瞒着家里和学校,就跑到这么远的地方,莫名所以,如果非要推敲原因,也不过是一时兴起,实在找不出更好的理由来解释。

更关键的是,还想学手鼓,至于为什么要学,也同样是脑海中难以解释的事情。也不知道这里是否有人会,即便有人,是不是就能恰巧遇到,来教会自己呢?学会了,又做什么用?能够回去向学校和老师交差吗,总不能在实习报告上就这么写吧?

……

想着,就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天花板上银河系的“星星”似乎是根据时间来控制的,星星点点,十分遥远,既能有微弱的照明作用,也不会刺眼。又像是声控或者遥感,随着她在床上翻身起来,灯慢慢的加亮,竟真的成为一条河的模样。饥饿让赵小红觉得这里稍显诡异,赶紧把所有灯都打开,换下睡衣,穿好内衣,调整好内衣位置,穿上T恤,穿上干净的牛仔裤,摘下眼镜,戴上隐形,梳好头发,加了一件外套,换好一双运动鞋,开门,锁门,下楼。

楼下灯火通明,杜老板还在那里躺着,茶壶换成了酒壶,巨大而且古朴,倒也符合此刻情境,没有酒杯,地上有个酒坛,看不出是什么酒。

老板,有吃的没?

随手一划拉,大概是说随处都是的意思。

赵小红也不再理他,迈步就走。

凌晨一点关门,晚了,叫门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听到。

知道啦!赵小红头也不回,略一定神,发现自己还是不辨方向,也就不再多想,头发甩开,就往灯火最亮、人声最吵处而去。

这是很多年前,赵小红第一次来丽江的第一个晚上,这个晚上的丽江与以往没有任何不同,城市笼住人心,人们消磨生命。22岁的赵小红,不辨方向,往那一片花花世界中走去。

4  调酒师贝贝

你要学手鼓啊,那你是要找萨姆王吧?

吧台后的女孩真正担得起浓妆艳抹四个字,但如果不化妆应该也很好看。赵小红就是冲着她的这个好看过去搭讪的。

吃过晚饭后,就在街上四处溜达,挨家挨户的听着音乐和人声,想要分辨出是否有手鼓的声音。但是除了把地皮都震得发麻的音乐,就剩下烟雾缭绕的房子。好不容易有家酒吧看上去很安静,赵小红几乎是像走在街上遇到暴雨似的“逃”了进去,迎面就看见了一个高高瘦瘦的女孩子正站在吧台后面,应该是个调酒师。

近了,能看到她嘴唇鲜红,睫毛狭长,眼睛很大,短发齐耳。于是就和她聊了起来,说自己想要学手鼓,问知不知道有什么人可以教。

萨姆王会,但是我有一段时间没看到他了,不知道最近去哪儿了,说不定不在这儿了。

女孩名叫贝贝,说话的时候手里不停,把装有各种不同颜色的酒在手里来回摆弄,调到大大小小的杯子里,被胖瘦黑白不同的手拿走。

他是会手鼓吧?你见过他表演吗?

赵小红问的小心翼翼,生怕自己的话会打扰到她的工作。

他这人很奇怪的,经常来我这儿喝酒。

贝贝反倒毫不在意,说话的速度和手的动作一样快,但有点答非所问。

他每次来都是很晚,什么酒都不挑,说是让我随便发挥。开饭馆的不怕大肚汉,有他这句话,我还有什么不敢调的。我先测试了他几次,拿着威士忌兑了白酒,他说这酒真是良言一句三冬暖,哪儿跟哪儿啊。后来我拿着小杯伏特加放进了红酒里,他说香气扑鼻。杜松子酒是最烈的,我配了绍兴黄酒给他喝,他说女人就应该是这样的味道。大曲和XO放一起,他说喝了想睡觉。反正,就是没一样能把他给喝吐的。你说他是不是外星人?

他是老外吧?

贝贝说的兴奋,却没多少她想听的,好不容易逮着个机会,赵小红赶紧把话题引了回来。

老外?应该是的。反正舌头不太利索,但也可能是一直喝酒的原因。这种“酒腻子”真不好对付,好在酒品还不错,喝的再多也没见他乱说乱动过。不像有些人,喝一点儿就眼神直了,从第一杯就是醉的状态,喝多了把自己当神仙,上树爬楼,却也奇怪,这些人还真摔不坏。还有像庄十三那样的,成天举个酒杯在每个酒吧乱逛,不为喝酒,就为拍不明事儿的女的。

你说的那个萨姆王,他走了有多久了?

萨姆王这个人,也不知道他是干吗的。其实在这儿的人都可以说自己是艺术家,反正你也不需要拿出证书来证明自己。丽江这里,说的好听点是旅游胜地,全国的人都往这儿跑,陶冶情什么操。说的不好听,我看跟座大庙也差不多,都是来病急乱投医和烧各种香的。我来的时候,萨姆王就在这儿了,也不知道他拿什么养活自己,倒也从不欠酒钱。

我只见过他一次背着自己的手鼓进来,那天很晚了,酒吧没什么人,台上的乐队早撤了,台下的人不是睡着就是准备睡着。他这次进来后没要酒,直接找老板说了几句话,就到台上去了,那也是我唯一一次听到他的手鼓。

我不太懂音乐,但听着听着就觉得很冷,鼓声一下下的,像是庙里的那种,又像是战场上疲惫的声音,起不到什么壮军威,倒让人觉得尸横遍野,双方罢战,各自收拾。

听着听着,我就看到了雪,老家的雪那样,纷纷扬扬,往下洒白面儿,闻到了酒香,闻到了肉香。对了,萨姆王还唱歌了,听他唱歌就觉得他还真是个老外。

还挤得年少时的猛玛,

像朵永不凋零的花。

陪我景过那风吹雨大,

看世事无常,

看沧桑变化。

……

贝贝学萨姆王唱《爱的代价》,让赵小红心里一紧,仿佛时空真的能够穿梭。

学不来了,学不来了,太拗口。他是一个字一个字那种唱的,配着他的手鼓,每个鼓点感觉都是乱的,却又正好落在他不标准的口音上。那天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回去的,第二天就大病一场,就好像被他每次敲鼓给砸了一遍似的。

对了,你问他走了多久是吧,我好像从那天后就没见过他了。嗳,你喝什么酒,咱俩有缘,我送你一杯。

赵小红觉得再聊下去,也不会有太多有用的信息,就让贝贝给自己随便调一杯酒,喝完准备回去。

你也要我随便发挥啊,好,我给你来杯伏特加兑红酒?哈哈,逗你的。来,拿着吧,绝对好喝。

你好,一个人喝酒吗?

很拗口的普通话,赵小红扭过头去,看到一个少数民族打扮的男人,端着一杯酒。

我姓庄,庄十三。

5  庄十三

天快亮的时候,赵小红已经醒了。银河系不知道在什么时候隐去,四周的“山色”一片漆黑。这个房间的难得之处在于身处闹市,却很安静。窗帘很厚,不透光,实际上赵小红也不知道此刻是什么时间,只是想静静的躺着,像把自己浸在浴缸里一样,舒服。

“做梦”的天花板居然不只是“银河系”。现在,“银河系”成了一副晨曦的样子,微微发白,斑驳的星系模糊不清,不知怎的,让赵小红想到了“月落乌啼霜满天”。这仅有的一点白,让“山”的脉络被勾出了轮廓,像是奔跑的野兽,无声而迅猛。

出于礼貌,她和庄十三离开吧台,找个地方坐了下来。庄十三的民族风着装即使是在这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也显得很突出。据他自己说,祖宗十八代都定居于此,是纯度最高的蛮荒土著。有自己的民族语言,但是和同族的人还有微妙的差异,他的意思是这点差异代表了他的“贵族”身份。坐在赵小红面前,他的目光貌似清澈而且单纯,但贝贝在吧台不时甩过来的不屑却让赵小红觉得大有深意。

你要学手鼓?那有什么好学的啊!我的意思是,像你这么年轻有气质的女孩子,怎么也应该拉个小提琴或者弹个古筝才行,最不济也是吹个笛子品个箫什么的才好。你们汉人的诗人怎么说来着,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他故意把“吹箫”说的摇头晃脑,带出一点点的猥琐来。赵小红不是白纸一张,不是“纯净水”,知道这背后的黄色典故,故意不接话茬,听他说下去。庄十三见她风平浪静,也不好再说什么,只能换话题聊下去。

我之所以叫庄十三,是因为我在家里排行第十三,六个哥哥六个姐姐。我们家谨守古训,不离乡土。那你说教育怎么办?我们有自己的一套系统,文史地语数外什么也落不下。虽然不能学究天人,但也是书香门第。来到这里,你要是有时间,我可以带你去我们老家看一下,保证让你知道下陶渊明写的“桃花源”是什么样子……

说着话,就想把手扣在赵小红的手上,表达一种语重心长殷切盼望的意思。贝贝端着酒走来,像算好了时间,把托盘将庄十三的手从空中压了下来,刺破了气场。

嗳,我说贝贝,我正跟小红聊我们家庭的伟大光荣历史呢,你不要眼睛像刀子似的对着我行吗?

庄十三,你真是老戏骨了啊,越演越纯了,要不要给你来个背景音乐什么的?

别别别,小红问萨姆王的事,我知道的可不少,你赶紧忙去。我说你这酒里没给我乱调吧,我可是个正经人,千万别给我下药……

贝贝没听他说太多话,只是把酒 放下,就走开了。

你知道萨姆王哪些事?贝贝说他走了,去哪儿了?

他那人,一看就是个孤魂野鬼,四处流浪,哪像我们这样,对自己的民族忠贞不二。他跟任何人也没什么交往,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背着他那破鼓,一脸的苦大仇深,扮演高冷,明明就是想要以此来欺骗无知少女。但他哪知道,时代变了,像小红你这样的冰雪聪明的女孩,喜欢的怎么也是有特点坏坏的男生吧,所以我看他一直挺孤单,根本没人理。

他喜欢喝酒倒是真的,但我没和他喝过,男人喝酒总是把自己当侠客。现在的酒和古代的酒可不一样,那时没有蒸馏过,度数低的跟止咳糖浆似的,所以谁要想现在还能千杯不醉,那不是找吐嘛。萨姆王那手鼓,我就没怎么见他碰过,一开始大家还觉得新鲜,看上去古色古香,但看多了也就跟走街串巷的说书艺人差不多。丽江这地方,最不缺的就是另类,你就是把钢琴扛在头顶上、倒立着吃饭也不算新鲜事。这里就好像是化外之地,有多少失意落魄、亡命天涯、恨天无把、恨地无环的人都涌到这儿来,自觉得在这里找到了灵魂归宿,天天诗酒唱和、撩鸡逗狗、呵佛骂祖、消磨人生,其实不过是给自己的失败和放纵找个正当理由罢了。当然了,你肯定不是这样,但是你学什么手鼓呢?萨姆王都不一定会手鼓,你还不如跟我去我那儿呢……

十三哥,你到底知不知道他去哪儿了?

不知道啊。我最后一次见他是个晚上,他从这酒吧出来,我在街上,正和一个姑娘聊天。你别多想啊,就是个萍水相逢的姑娘,我劝她好好学习赶紧回学校去,好学好了知识努力建设和谐社会别在我们这儿闲呆着这个地方除了我基本都是坏人。萨姆王从这儿出来,慢慢的走着,他走过我们身边时,那姑娘眼睛直直的看着他,我说,你看这人,就是天天喝酒,不务正业,拿个手鼓装音乐家,你可不能学他这样,你得学我这样的人身处蛮夷之地不忘华夏正统身着民族服装但一样有颗中国心还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庄十三的话逐渐飘远,庄十三自己也在飘远。他想起那个晚上,长夜未尽,萨姆王步履如傅红雪,背着手鼓如拖一把墨刀,渐行渐远。他费了五成半的功力,终于说服那个姑娘跟他回家,和他继续切磋人生交流身体。那个晚上,他们当然还是敦伦了伟大友谊,如同他跟很多姑娘的很多个晚上一样。那个姑娘不知道去哪儿了,只是记得她腿有点短体味太重且叫声太大……

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赵小红已经不在了。

赵小红赶在客栈关门之前赶了回来,杜老板已经没在喝酒了,躺椅空着,大概是一天中难得的休息时间。

天快亮起来了,贝贝和庄十三都给不了太多有用的信息,萨姆王和他的手鼓还是在未知的地方。赵小红来到丽江,想要学手鼓,但这事还是个未知数。

昨晚杜老板站在“后来客栈”的招牌下,像在等着每个房客回来。看到她后说,这里提供早餐,上午十点之前。而此刻楼下开始有了动静,楼道里也有了衣袂飘风之声。

该起床了。

6  仓央没错和萨姆王的诗

天气并不好,雾蒙蒙的,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雾,像风一样游走在城里。春天在大多数时候都带着冷意,阳光和百花齐放属于另一个春天,剩下的就是秋一样的冷。

后来客栈的早餐古意盎然,可口的小菜,热腾腾的包点,不错的茶,还有你要想就可以另外付费的酒。对于一个只有二十来间房的客栈而言,未免太奢侈了些。一切都是自助,即使是酒钱,也只要像店钱一样放下就好,没人管理。赵小红觉得这未免太过于梦幻,梦幻的不像是真实世界。

桌椅板凳都扎实无比,借用古董行的一句行,都有了“包浆”,触手光滑。闪着时间的光泽。四壁白墙,但是被好事者们贴了各种便签纸,赵小红看了几个,全是不知所云的句子。这种形式十多年后更是流行,常被借用来装点“文艺”的门面。吃早餐的时候,发现整张桌子上居然写满了字,毛笔划过,星星点点,她不由得移开碗碟。

你问我在想什么

在我们是情人之前

答案很简单

在我认识你之前

我没有任何事情可以想

在这些字的旁边,还有另一个人字迹,却是仿古的一首七言诗,特意竖排,还用了繁体字,但写的人明显不太会写繁体,以至于繁简错乱,十分顽固。

一曲相思酒一杯

青梅竹马每相违

何当共剪西窗水

漂洋过海来睡谁

姑娘,你觉得这诗写的如何?

抬头,一个长发的男人不知何时站在了面前。小眼睛,大眼镜,跑堂小二打扮,酒足饭饱的样子。双手背在身后,略昂着头,使得自己像是背书的学生,又用余光偷偷瞄赵小红的反应。

还好,还好。

摸不清对方来路,只能敷衍一下。

听到前面两个字时,长发男倏然就动了,后两个字还没说完,他已经飞快的坐在了赵小红对面,带着满脸的兴奋,犹如北方人喝到了咸豆腐脑南方人吃了甜豆腐脑一样。

这诗正是鄙人我写的,我看你像个学生,你看下啊,第一句是从晏殊的句子而来,我借用了一下,第二句无疑是从李太白那里化用而来,青莲居士被尊为诗仙,他的典故自然是无人不知,但是我第三句就是用了李商隐的,李义山一生不顺,格律对仗功夫却无出其右,自然了,把“烛”改成水,却见的是我的功力,为什么这么改呢?那是因为现在除了某些不良癖好之徒谁还点蜡烛!这最后一句却是最了不得,这要综合全句来看,多情之人,借酒思人,青梅竹马不知身在何方,如果能够窗下共坐,那无论漂洋过海也值得来会一次、睡一次的!全诗意思简洁明了,表达的是一种高雅的离愁别绪,却又不假惺惺,把内心直接的愿望表述的淋漓尽致。实际上,将水而“剪”,自然是剪不开的,那么这种思念,又怎么能断的开。所以从全诗来看,虽然作者没有见到日思夜想的人,情绪却是很饱满的……

幸好没见到,那人真是太幸运了。

赵小红内心给了一句回应,见对方没有停下的架势,就想着一言不发赶紧走人。

你看那另一首诗,是我一个朋友写的。什么“情人”,一开口就很低俗,张嘴就是想啊什么的,完全不是写诗,简直就是大白话。萨姆王这个人,没什么朋友不说,好不容易有我这么个朋友跟他谈诗喝酒,却还不好好跟我学。

你认识萨姆王?会打手鼓的那个萨姆王?

认识啊!你说他那手鼓?快别提了,破鼓一只,我早就劝他别玩了,跟着我写诗。我跟他说,当代诗坛还有谁啊,卧轨的卧轨,急病的急病,自杀的自杀,疯的疯,傻的傻,我就是看不惯他们这种做派,才远遁在此,洗净心灵。到现在我已经写下了十卷本的诗集,自费刻印。可惜这里也同样是俗物太多,我跟谁谈起诗来,往往几句就震得对方骇而疾走,不敢言语。难道真要让我藏之名山传诸后世不成?

萨姆王去哪儿了?你跟他关系这么好,你肯定知道吧?

不知道不知道,他这人,成天悄没声息的,估计也就我一个朋友。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就坐这张桌子上,不吃饭,只喝酒,旁边摆着他那只破鼓。我跟他聊我的诗,他说他不懂。于是我就从屈原宋玉陶渊明,讲到唐初四杰杜白,刚要讲当代的诗人,这里就要关门了。后来我经常见到他,就把我的诗集拿给他看,他倒是很懂味,只顾看不说话,一边轻轻的拍他那鼓。我问他说,你是想给我这谱曲?这我知道,古代的诗都是能唱的,我的诗这么好,如果他想给我谱曲未尝不可,但是说好了,版权一定得是我的,而且一定要经我同意才行。

他是不是不在这儿了?你见过他打手鼓吗?

他走了,不知道去哪儿了。我最后一次见他是个晚上,客栈快要关门的时候他进来。对了,你还不知道吧,我是这里的厨师,这些早餐就全是我一个人弄的,酒也是我酿的。那天晚上我正在为第二天忙早餐,他进来了,走的很慢。我就叫住他,问他吃晚饭没,顺便就摆了一坛酒和几样下酒的菜。杜老板那会儿早喝多了去睡了,所以也不会管着我。

我刚想跟他聊新写的诗,他却开口了。他跟我说他来自一个很远的地方,他也走了很远的地方,以至于连自己的名字都不太记得了。我刚想说萨姆王难道不是你的名字么,他就摇摇手,意思是让也继续说下去。他说,他这些年带着手鼓,感觉人生就像做梦一样,他为别人很演奏过很多次,却越来越不懂得乐曲、旋律了,就感觉这鼓和手都不像是自己的了。他这么说着,就开始拍他那鼓,是什么调子我可不知道,但是他跟着唱歌,我却听懂了。

来如流水兮逝如风

不知何处来兮何处终

他唱的很慢,我想这小子肯定是金庸看多了,这不是《倚天屠龙记》里紫衫龙王教小昭唱的么。但他接着又唱:

记得当时年纪小,

你爱谈天我爱笑,

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

风在林梢鸟儿在叫,

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我少。

好嘛,又转到民国了。他不知道是哪里的口音,像是老外学中文一样,卷舌音发不出来,n和l也不太分,前后鼻音也老混着,听的我都想笑,要不是他那鼓打的好,我就忍不住了。说起他那鼓声,像幽灵一样,在夜里游荡,我都觉得自己像回到了刚学写诗的时候,胸口激荡,拿起毛笔就写下了这四句诗。

他唱完了,酒也喝没了,拿过我的毛笔,就写下了那几句。他跟我说,他这也是诗,但是也不想送给谁,因为送给谁都一样,反正人生梦一场,在哪里,也不过是在梦里。

我看他喝的差不多了,就催他回去睡了。他临走的时候还对我说,做个厨子挺好,一手好菜,暖人心胃,比起写诗来,强百倍不止。我也没理他,像他这样没家没业——虽然我也没——四处流浪的人,哪里知道我的鸿鹄之志!对了,你不知道?他也住这客栈啊。

快点收拾吧,要中午了!

杜老板躺在椅子上,茶杯在肚子上,喝了一声,诗人赶紧站起来,临了还不忘跟赵小红说,我叫仓央没错,这是我的笔名,你有空再来,我送你我的几本签名诗集。

不用不用,我文化太低,你还是好好藏着。那萨姆王呢?

你怎么老问他,听说他第二天就退房走了,我没再见过他。这地方,来来往往的,每个人都是过路,又不带着GPS信号,谁会管谁去了哪儿,哪儿像我这样安于生活,坚持写作……

这一年的春天,赵小红来丽江,找人学手鼓。迄今为止,她已经知道了有个叫萨姆王的人可以教她,但她见到的人都告诉她,他已经不在这个地方。但是赵小红决定还要再找,说不定他没走,他只是在一个他们都不知道的地方,丽江城里并不大,要找一个人,只要他在,还是很容易的。但如果他真的走了,那也不妨再找找。反正,我们这一生,就像仓央没错,可以把饭菜做的很好,也不妨碍同时写诗,写的好坏是另一回事,写的高兴,却是自己的事。而如果不做什么事,只是单纯的找一个人,也同样是一件值得做的事。

7  一直的梦

连续好几天,赵小红都没再能打听到萨姆王的消息。丽江城里形形色色的人很多,玩手鼓的却没看到。这里的喧哗和任何一个城市都一样,人们怀揣各色可言说或不可言说的想法,来到这里,踏破山河,走过人生。

跟贝贝要了一杯酒,把自己隐在黑暗里。夜深的酒吧跟天气一样凉着,连不多的客人喷出的烟雾都带着萧索的气息。赵小红坐在沙发里,看着眼前的酒,世界开始恍惚起来。

很多年前的时候,赵小红还是个孩子,长的又黑又瘦,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乡下。青山绿水之中,也伴着物质贫乏,刚刚上学的年纪,功课也是有一搭没一搭。有一天她极度想念远方的父母,啼哭不止,正在这时村里来了一队玩杂耍的队伍。架鸟遛猴,背刀持枪,划定了圈子,扬开了场子,几句江湖话交代下来,就现场开练,油锤贯顶,胸口碎石,枪扎一个白点,刀砍一道白线,单刀看手双刀看肘大刀看滚手,白蜡杆子大枪崩拔压盖挑扎,博得全场叫好。其中有个小孩击打手鼓,听不出什么曲目,但声声入耳,山谷回响之中更觉动人心魂。赵小红看的入神,缠着爷爷要那手鼓玩,被拒之后现场大哭不止。把戏场都散了,还坐在那里不走,硬是被拖回去。

啜泣之时,但听门外脚步声响,刚才耍把戏众人中的一老一小拍门而至,老的说看小女孩哭的可怜,这么喜欢也算缘分,手鼓不是什么值钱东西,就送给她了,说着小男孩将手鼓留了下来。爷爷一叠声的说她不懂事,奶奶千恩万谢将一篮子土鸡蛋推在老少怀中。二人最终还是没接受,没多说话就三晃两晃,消失于夜色之中。

那手鼓被赵小红喜爱了很久,但不得其法,也就始终不成曲调,不过是无聊之时拍弄两下而已。却也不忍舍弃,始终带在身边,带回城里,带到学校。世间所有东西都跟人一样,成天用着忙着,生命力就在,一旦废弃或颓唐,就只能迅速老去。那手鼓无人抚弄,虽不蒙尘,但也是一副落魄模样,偶尔拍上去,声如裂帛,再无当时听到的清脆与雄浑。十几年来赵小红经常梦到那场杂耍,以及那个小男孩,手指纤细,双掌有力,赤足而舞,击打之声经常让她突然醒来,胸口有如重压。小小年纪,哪里说得上情根暗种,也难提睹物思人,只是那鼓声却十余年相随梦里,不曾停歇。这次来到丽江,本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毫无既定目的,虽曾想车上酣睡,旧时梦境却越发清晰,这才临时起意。却更没想到真的出来个萨姆王,只有一鳞半爪的消息,却一直见不到真人。说的好听一点,只不过缘悭一面,然而这结局也正如自己这些年来的生活和学习一样,一直都随便敷衍,弄的平平常常平平淡淡,在旁人看来却又不免风风火火疯疯癫癫。

六子,你那架子鼓是越来越不错了啊!刚才最后那几首,真是绝了,全靠你一个人撑着,我看台下好多人都傻了!

思绪被一阵叫喊声拉回。应该是个乐队,在别的场子演出完了,余兴未完,过来喝酒聊天。

老大你过奖了,我就是个点缀,关键还得靠吉他和贝斯撑着。

被叫做六子的赶紧欠身,端起酒跟众人客套。

别别别,还真不是夸你,你这手活儿看的出来,一定有传授。来这儿刚几个月啊,进步太快了。刚来的时候——你别不爱听——你还真是个新手加生手,这段时间你这进步太快了。

大哥,不瞒您说,这还得多谢萨姆王。你们看他那么一个人吧,成天冷着蔫儿着,但手鼓还真是玩的好。我看过他的手法,崩挑弹拍击压,节奏感强,我看着好。于是找他聊了下,他看我是学架子鼓的,倒也没嫌弃,说他这是家里独传,如今没什么用了。虽然这么说,还是给我演示了一首《将军令》,有个词儿怎么说来着,黄钟大吕!对,就是这个,那真是好,听的时候真有如百万雄兵,气吞如虎!啊我问他有这么好的本事在哪儿都能混的拔尖,干吗还大隐隐于市的活着。他说艺到精处,才是心似虚谷,而人心相隔,却又更是不可以道里计,看透了,也就没意思了。倒不如做个平常人,无牵无挂,各自省心。高手,真是高手,这真是可惜了。

又是萨姆王,这个人无处不在,却又永远接触不到。赵小红已经没了再去打听的心思。乐队成员们高谈阔论的声音有如在山的另一边,她心里有什么东西崩断了,再也词不成句文不成篇。丽江有如一个梦境,她在这里穿越人生,用一个莫须有的理由来让自己开始一次旅行,真实的踩在这里时,却不知道该做什么,也不明白这一切还有什么意义,如果非要让每件事情都有一个意义的话。

贝贝跟她说,调酒调的太累了,想歇一歇。看着眼前千百双手伸过来,端走酒杯,酒精在血液里游走,喝酒的人自以为看到什么,参透什么,却大多都抵抗不了酒精的麻痹,同样要面对酒醒后的头疼。每次看到庄十三,都在喝不同的女孩子搭讪,小巧玲珑的,高大雄壮的,扁平单调的,层峦叠嶂的,他倒真是不挑。仓央没错再也没和她谈诗,但看的出他还在写,早餐的确好吃,幸好,这是一个没被写诗给耽误了的好厨子。杜老板仿若这城市里夜晚安静的路一样存在,茶和酒从没断过,也不多话。

她在客栈的册子上查到了萨姆王当初住的房间,“某处”。她本想跟杜老板拿了钥匙进去看看里面又会是怎样的摆设和布局,但这个念头最终还是打消了。如同她住的“做梦”一样,最终也不过是个住处而已,房子毕竟不能留下所有的记忆和情感,否则被那么多人睡过,容纳所有,早就让后来者无处容身了。

8  还没到最后

赵小红日记(节选)

丽江,后来客栈,“做梦”房。

还有几个小时,天就亮了,然后我就要离开这里。十天前我来的时候,因为在火车上不停的袭击的我的一个梦,也是十几年里不断的出现的梦,我告诉自己说想学手鼓。

学手鼓,就要找一个人,然而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我在这里呆了十天,遇见了不同的人,他们都告诉我一个叫萨姆王的人会手鼓,但是我来的时候他已经走了。这个人长什么样子究竟手鼓玩的怎样,我基本不知道。也幸好,他走了,如果他就在此处,我还真不知道要如何面对。十几年的梦忽然要被一个真实的人代替,梦太久了,一定会觉得真实的反而似是而非吧。

我就要离开这里了。我想以后我会去很多地方,走很多的路,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会再来这里。但我知道也许我永远都学不会手鼓,就像是十几年前的那个下午,爷爷奶妈的山村,有个人永远的带走了我身上的某些东西,而他所留下的,一直跟随。

这个春天,我经历了千山万水,我想学手鼓。但我没有成功,我想我永远不会成功。我还不曾经历太多人生,但我想,人生,也许就是这样,放不下的放下的,记忆里的遗忘的,一同走吧,没什么结局,也没有必然。

我不想再苛求和刻意了。

“后来”客栈备忘录(节选,本部分为仓央没错撰,部分由杜老板口述)

西历*年,农历丙申年

3月27日,诗人仓央没错入客栈,欲以诗集卖杜老板,不收。委以厨房重任,明珠蒙尘,英雄不遇,叹。

4月17日,萨姆王来,入住“某处”。杜老板言,这是有故事的人(没错批语:俗!)

6月18日,庄十三现于市。十三者,B也,言其为人。此君不学无术,沾花惹草,鄙之。

9月,彗星现于西方,天雨石。杜老板言,不祥之兆。

11月,诗成八册,无人问津。杜老板言,厨房油烟,公厕入恭,皆可用之,恨!

12月,夜,与萨姆王谈诗,听其击鼓,妙音。作诗,书于桌。

次日,其人离开,后未见。猛悟,萨姆王者,someone也!

西历*年,农历丁酉年

2月,赵女来店,入住“做梦”。曾与之谈诗,无趣,同月离开。

4月,杜老板售客栈,酒吧调酒女贝贝接手,杜远走,杳如黄鹤。

6月,庄十三严重肾亏,成市井笑谈。

9月,仓央没错与贝贝结连理。诗人下厨,美女调酒,诚人间乐事。扔诗集于旷野,永驻温柔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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