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事情,我相信很多学友身边这样的例子也不少。
同学A毕业以后没找到合适的工作,于是着手自己做买卖(不能说白手起家,他有丰厚的家底),最初经营“2元店”。十年前的信息没有现在这么发达,物流流转没这么便利。于是他挣了不少钱,随着钱财的增加,他的消费观也变了:大手大脚喜欢在消费中获得存在感。
他不再满足于2元店的薄利,和另一个同学B开起了饭店。A本身豪爽,加上饭店可以接触形形色色不同阶层的人。他知道了急需用钱的人很多,把手中的闲散资金借给他们可以获得比银行利息高的回报。于是,心思不在饭店了,全部在放高利贷上。一开始还好,人们都是有借有还,他也只是将闲散资金用来放贷。如大家所想慢慢的开始了有借钱不还的,这时他理应收手了。但是来钱容易的“欲望”让他不肯做罢。借着大额放款,高额利息来抵消要不回来的外债。由于他的心切和对方高额利息的诱惑,总是轻易把钱借出去,甚至不要抵押。闲散资金不够了就用饭店抵押申请贷款,钱到手后放出去,赚取利息差价。到还款日期了,欠银行的是私对公,不能不还;高利贷属民间借贷私对私,并且利息高的不受法律考虑,成了死账。他只能用家底偿还银行,但他还不收手,总是对这一“高风险”的行业抱有幻想——为什么?“欲望”。结果可想而知,饭店反复抵押,最后无力偿还,破产;家底用来“补墙”,又没别的收入,败光。
“焦头烂额”之际,他母亲出面让他姐姐卖掉多余房产(他上面两个姐姐)帮他还上外债。自此,他终于收敛了,老老实实在家待了三个月。问题是他开店、放高利贷时养成的大手大脚的恶习,没法改掉。喝酒不低于100的,抽烟20起步,交往的“哥们”也全是会“装逼”的。家中已无闲钱供他这样嚯嚯,正在无奈之际他接触了“信用卡”,仿佛救命稻草一般,立马疯狂迷恋了这种消费方式,过上“以卡养卡”的生活。现在我知道的他手中各大行的卡有8张,每月待还账单达8万。
我替他担心,曾劝过他。。没用的,他只是说:你没这种经历,不懂这种感受他的“良知”以被蒙蔽,是“格”不正的。
我就想,他如果一开始就知道这种“极简生活”多好,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物欲”,也不会像现在这么“万劫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