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去520的余欢,我昏睡了将近一天一夜。从没这样过,如此近距离死一般地拥抱生活。头脑一片空白,就像身处荒漠,即便没有黄沙漫漫,也见不到远方与现实的交点。天地茫茫,黑白各半,到处都是生活错乱。
想吼一嗓子,却发现早已发不出声;想跳下去,可是脖颈酸痛的要命。我开始暗暗地笑,原来生活可以这么糟。最近一直在看《血色浪漫》,一句话很触动我,“在黄土地里,知青最多的就是空余时间”。我现在最多的也是空闲时间,除了做一些杂事,全都浑噩度过了。我想,几年后,我一定会痛恨自己,“有什么权利浪费时间,透支生活”。我清晰看见了未来空荡荡的影子,它走的实在太快。这次,读书也救不了我了。
苟活之余,我得到了一种状态,“中间状态”,它在现实与理想之间,在安逸与奔命之隙,在毁灭与生存之崖。有些人安稳地浮在上面,但是丝毫不敢动;有些人持续向一方奔跑,追逐或远离理想;而有些人,擦破手掌,在布满荆棘的铁索上滑行,所过之处,殷红弥漫,但双手却把的牢靠。我问自己属于哪一类,内心可劲摇头:我哪一类都不是。我走在台阶上。这个台阶的最高处叫做“现实”。
生命疲软至极,它带着我往崖底坠。
看吧,马上就要坠到崖底了。
猛地,在云端,麻油叶的歌声响起:
“一群大雁向南飞,一群大雁向北归;
一群大雁南北来回,白首不惊风骨不危”。
白首不惊,“山雨欲来风满楼”;风骨不危,“一蓑烟雨任平生”。
感觉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我的内心长出了风骨;
朝圣的那一刻,生活向我展开了它的翅膀。
活着真好!
昨天刚陪完瑞回来,她说,“你丧的时候还挺帅的,胡子拉碴……”
我想,以后我帅的时候可能很少了。
因为,打今天起,我要好好活。
再看表,已是凌晨。
今天已经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