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归处,决定了养老的去处!

进入养老状态的老人们,经过年轻时候的打拼,基本都有自己的独立住房。帮助子女完成学业,买房成家,甚至带孙辈后,积蓄基本荡然无存,多半老人只剩下自住房,基本养老金和为数不多的存款。

可是传统思想作怪,大部分老人的认知里,自己的房产早晚都是子女的,甚至有的老人早早把房子许诺给男孙子,在这部分老人的认知里——男孙子能传承香火,应该继承家业!那现实情况是什么样呢?


01 王秀娟老人是1952年入疆的山东籍女兵,老伴是体制内的退休人员,育有两女一子,儿子最大,而且是那个年代为数不多的大学生,并且在省城安家立业,两个女儿都在本地工作。

老两口退休后在省城生活了10年,后来感到孤独,想念老朋友,老熟人,老同事,然后又回到曾经的工作地买房定居,离两个女儿都不远。房子也在儿子名下,并公证——老两口百年之后,房子归儿子所有,儿子给两个妹妹按买房时的价格给予三分之二的补偿,如果儿子不要房子,卖掉房子三子女平分。

老伴去世后,王秀娟老人独自生活有点困难,三子女商定后,两个女儿轮流照顾母亲的生活起居,工资卡交给照顾她的那一个女儿,生病动用存款,儿子每个月贴补老母亲2000元养老费——所有的财产只有王秀娟老人过世后,子女们才能处理。一套房,40万存款,5000元的退休工资就是王秀明老人养老的底气。


02刘老太是本地土著,父母给她留下一院小平房,后来拆迁换了一套80 平米的楼房。刘老太太有四子一女,相继成家后都在离刘老太太不远的地方工作。老伴过世后他们老夫妻还有一套老房子,和一笔不多的存款。

后来刘老太生活有点不方便,主动要求去敬老院试试,三个月后,刘老太不适应那里的生活,决定居家养老。

几个子女商定的结果就是:谁参与养老,谁有资格平分遗产,每家一个月,每个月从刘老太工资卡里取出2000元当做生活费,剩余的一部分用于买药,衣服等必需品。女儿最小,还没有退休,选择放弃,只是偶尔过去看望老妈妈而已。


03不是所有的老人都是那么睿智,明理,按自己的意愿安排自己的房产。

李大爷有一子一女,女儿在外地工作,儿子在本地,而且还生了个儿子,孙子的出生,让李大爷开心不已,几乎承包了孙子小时候的所有开销,并乐此不彼。

李大爷的老伴过世后,李大爷觉得就这么一个孙子,家产早晚还不是孙子的?就口头答应把这一套大房子将来留给孙子,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孙子毕业工作后,谈婚论嫁提到了日程上,身体尚好的李大爷还提前准备了大礼,毕竟就这么一个孙子,晚给不如早给!

可是事情的进展大大超过了李大爷的预期——儿子媳妇不打算买婚房,主意打到李大爷的这套养老房上了,这是一套学区房,不但重孙入学方便,还有升值空间。

儿子媳妇说得情真意切,房子给孙子结婚用,李大爷搬过去和儿子媳妇一起生活,方便照顾。想想也是这个理,果断过户给孙子,儿子儿媳装修,孙子顺利结婚。

和儿子媳妇一起生活,刚开始相处还不错,半年后儿子媳妇莫名其妙争吵多了,虽然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可李大爷心里也不是滋味呀!终于有一天李大爷明白了儿子媳妇吵架的原因——儿媳嫌弃他不讲卫生,而且早起,影响人家的正常生活了。

李大爷思前想后,决定搬出去,租房吧,付完房租所剩无几,怎么办?只好委屈地住进养老院里度过余生,悲哉悲哉!


对此我想说:

养儿防老已经不靠谱,不是不孝顺,而是不能,他们有自己的小家庭要照顾,工作压力,车贷,房贷让他们无能为力。

养老只能靠自己,有钱,有房,有老伴。老伴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钱,有一点存款,再有养老金的持续现金流也不是问题;房,才是重要的,也许这是一辈子的积蓄,也是养老的根本,最不济的时候卖掉房子也可以住档次稍微高一点的养老院安度余生。

赌什么都不能赌人性,一旦赌输,将会是全剧终。奉劝天下的老年朋友们,不到生命最后一刻,财富不要撒手——财富能保生命最后的尊严,也是生命最后一刻的底气,财富能护我们余生的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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