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今天给女友买的手机终于到了,早上九点多我接到京东快递的电话,说在我楼下让我速来取快递,我二话不说兴冲冲的跑下楼,拿到手机的那一刻,心里那个激动。但一看包装,心里便有点小不爽,京东现在也太抠门了吧,上次买个U盘,直接用个透明袋子寄过来,收到时候袋子上还破了个洞。这次买的手机,还是用个塑料袋邮过来,都舍不得用个小纸箱吗?而且手机外面都不包个塑料泡沫啥的,坑爹。虽说包装简陋,但看起来完好无损,总比收到某快递公司暴力过来的快件要好的多,这么一想收到快递的喜悦完胜对包装不能抵抗暴力的担忧。
这是我送女友的第二部手机,第一部是在上学的时候买的。那时,每学期都有家里给的固定生活费,除了吃饭所剩无几。好在找了一份家教,每个月有近一千的收入,这让我们的恋爱生活丰富了不少。周末出去逛逛街,网上团个精美小吃,完了再用团的电影票看看电影。在我们一次大吵大闹后,她把手机摔坏了,后来在同学的劝说下我们和好了,前提是我赔她一部新手机,我欣然应允。由于预算有限,在网上挑来挑去,最后还是选择了一部华为,贵的买不起,便宜的感觉又不好用,华为虽然不如三星苹果犀利,但也中规中矩,性价比较高。在淘宝上挑好后,便咬咬牙付了款,当时1000元对我来说不是个小数目。那段时间正好哈根达斯的广告语很流行“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我笑着对她说“爱她就给她买华为手机”。手机刚回来时着实让她激动了好一阵,大屏,安卓系统,比之前她那个小屏键盘诺基亚上档次很多。现在那个手机她还在用,已经好多年,有时候会死机,电池也不耐用,被我刷了一次机后系统运行也不那么流畅。但她一直当宝贝一样带在身边,我说该换了吧,我重新送你一个吧,她说她舍不得,还能用,而且是我送她的,她觉得好用。不为别的,就为她那句话,我更觉得应该给她买个好手机。现在上班了,虽然工资不多,但买个手机的钱还是拿的出来,于是迅速的在京东上下了订单。
想想上学到现在,我用了五六部手机,以诺基亚居多。第一个手机是买的国产天时达,屏幕很炫,看上去很上档次。买了之后就去手机店花15元为手机贴了个膜。之后倍加爱惜,半年后它还是坏了,和舍友的诺基亚比简直太次了,舍友没像我这样爱惜他的手机,往地上摔是常事,但它的手机啥事没有,依然健在。而我的屏幕发白,送去修得花一两百,想想一两百都可以买个二手诺基亚了,但几十元卖给路边回收手机的小摊贩了。
第二个手机是在小摊贩那里买的二手诺基亚7260,200元,八成新,尽管旧了点,但相当好用,无论上网还是游戏以及拍照都能满足我对手机的要求。这个手机用了大约一年,在塞班系统盛行的时候,我在学校里贴小广告100多卖了。然后又去小摊贩那里淘了一部诺基亚5200,当时的音乐智能手机,听音乐的确不错,用着也还行,摔了一次后听筒声音变得很低,本来就是二手又懒的去修,便又贴小广告卖掉了。第三次去小摊贩那里淘了一部诺基亚7610,手机屏幕很大,键盘是扇形的,是塞班系统,上网游戏及拍照都上升了一个档次,用着很爽。这部手机用的时间最长,几乎用到毕业。用习惯诺基亚后,基本上用不惯别的手机,之后换了个诺基亚C5,直到现在,手机已经千疮百孔,前后壳已经分裂一年多,键盘上的字已经磨的看不清,但依然非常好用,上网快而且省流量,听音乐音质不逊于苹果,320万像素的摄像头也非常清晰。我想它还会再陪伴我至少两三年吧,直到它实在撑不住了。
现在诺基亚已然被苹果、三星等大牛甩的不见踪影,但他曾经辉煌过,记得2010年的大街上,几乎人手一部诺基亚,而现在几乎是清一色的苹果或三星。在饭桌上当一圈人都拿着苹果或三星低头玩的时候,我会悄悄拿出诺基亚,看看网页或放在桌下玩一两把小游戏。
这是我的第12篇千字文。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