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喜欢过一个求而不得的人?
无论你做出多少努力,付出多少真心,他都视而不见。你们只是朋友,也只能是朋友。
那一年我十六岁,正是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喜欢上了一个眉眼总是带笑的男孩。他是体育生,身材匀称修长,脸部轮廓棱角分明,打起篮球来一个动作足以迷倒万千少女。
我做出了人生中第一个大胆的决定,主动央求班主任给我调到和他同桌。耿耿余淮的故事在我们身上上演了,只不过,我们调换了角色。我是“学霸版”的耿耿,而他,是“学渣版”的余淮。
那时的我,成绩优异,为人随和,喜欢表演,又酷爱写文章,是老师们眼中的宠儿。那时的他,却是所有人眼中的差生,跟班里一帮小混混整日游戏,连课都很少去上。
或许每个少女心中都有过一个“坏男生”的情结。而我,便是在那样暗暗生长的情愫里,寂静欢喜着。
因为对音乐的痴迷,我们顺理成章地成了朋友。为了能够监督他做那个年纪该做的事,把以前落下的功课补回来,我自告奋勇成了他的私人家教。每天早晨带两个煎饼果子去他家楼下等他,坐在他的电动车后座上风风火火地去教室晨读;上课时把睡意正酣的他叫醒,提醒他好好听课;放学后给他讲解数学题,直到他弄懂为止。
看他的成绩一点点在进步,渐渐变成了大家眼中优秀的那类男孩子,我的心里也满生欢喜。
而我,也开始融入了他的生活中。我们偶尔会趁着晚自习的空档偷偷溜出教室,在操场上就着这凉薄的月色把酒言欢,谈着各自向往中的生活。我们会在周末休息时一起去KTV狂欢,唱着那些港片中的经典老歌,哭得歇斯底里。我们会一起骑车飞驰在郊外无人的小路上,张开双臂假装自己在飞。
我们肆意地欢笑,张扬地生活,在那样兵荒马乱的年纪里,成了两个最独特的存在。
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下去,直到他的身边,出现了一个明艳动人的姑娘。原本的两人行,变成了狗血的三人游。
那一刻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柔,至少在他看向我的时候,从来没有那般温柔过。
他们走在一起的时候,宛如一对璧人,连他们低头耳语的样子,都美得那样不真实。我知道,我是时候全身而退了。
如果非要给这场青春里的暗恋有个终结的话,不打扰,才是我最好的成全。
我回归了如从前那般平淡如水的生活,把座位搬回了第一排靠窗的位置,一个人坐。恋爱后的他几乎很少来学校,我们之间的交流也越来越少。我强忍住不去看后排空了的那个座位,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沉浸在无边的题海当中。
高考后,我发挥平平,去了南方的一座小城。而他则落榜,面对复读的巨大压力。我们开始时还会在微信上寒暄,聊聊各自的近况,我也客套地说些鼓励的话。我知道,我们的距离注定越来越远了。
大学期间,我学会了化浓艳的妆,涂复古色的口红,我开始学着那个姑娘的样子打扮自己。我身边围绕着越来越多的男生,谈了几场无疾而终的爱情,可我始终忘不了他。
后来,听说他考上了济南的一所大学,跟之前的女朋友已经分手。我给他写了一封很长的信,信中有我这几年来的执念。他只回了短短的几行字:“你知道的,我们只能做朋友。”
收到他信的那晚,我一个人在被窝里哭得稀里哗啦,闺蜜对我说:“他不喜欢你,跟你的外貌、性格等等一切都无关。就算你变成了他想要的样子,他也不会喜欢你。”
年少时的我们,总会有那样一腔孤勇的时候,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问前程。
以前我认为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喜欢你。而现在,我想,是时候放下心中的执念,好好开始自己的人生了。
一厢情愿,就得愿赌服输。
我想我不会再爱你了。不打扰,是我给你最后的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