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罪与罚》,感觉陀思妥耶夫斯基已经成为我最爱的作家了,没有之一。
至今也只看过两本陀思的书,《被侮辱和伤害的人们》和《罪与罚》,一直以来看过一个作家的两本书就可以大肆谈论了,正好陀的书都是长篇,就粗浅的谈一下下我对他的理解吧。
陀书中的主人公总是内心充满了痛苦和矛盾,女主总是以泪洗面难以自持,男主则内心煎熬进退维谷。我也是个很爱纠结的人,很容易产生共鸣吧,就是这样很艰难的感受呢,有的时候自己都表达不出来的窝心就呈现在陀思笔下,这可能就是大家吧。就像蹭课时老师说的,中国古代的作品很少此类内心描写,李逵要砍人,提起斧头就去了,可没有瞻前顾后的。而安娜卡列宁娜在开头想离婚就想了好几页也没下定决心,这就是东西方文学的差异吧。
陀书中总是会有个恶贯满盈却装腔作势的坏人,让人看了不禁恨之入骨,《被》里的反面男一号(时间太久忘了叫啥了,就是所有罪恶的源头那位)和《罪》里的卢仁,给人感觉往往是快意恩仇,同时会有反抗者的出现(无论此类反抗是否有效),这是不是和中国文学中的豪侠之气暗合呢。当然,人物所承受的除了来自反面人物带来的厄运外,还要承受性格缺陷所导致的种种,《被》中女主的始乱终弃,《罪》中男主因自视不凡而杀人,杜妮亚愿意为了母亲和哥哥嫁给一个无赖毁掉自己的一生,女主索尼娅更是愿意为了他人的幸福自我牺牲不止一两次。陀思可能也想说明有这样一种人的存在,自虐的概括是不完全恰当的,愿意自愿背上沉重的十字架,愿意像圣者一样受苦受难,即使是不必要之苦。当然,这样的初衷自然来更高尚纯洁的灵魂,读者如果能够找到代入感,是很容易感同身受的。
说的太乱了,再粗浅的说下所了解的其他方面关于陀思的评价。
尼采敬佩并热爱陀思,认为他对人的心理学研究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刚看过的黑塞的《荒原狼》里有这样的细节,同样自恃清高甚至精神分裂的主人公房间里摊开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书并做划线做了繁多标注。王晓明说陀思不仅是伟大的文学家,同样是伟大的思想家。关于唯一的不和谐之声,米兰昆德拉黑陀思,大概是创作思路不和,于是,果断对米路人粉转黑,文人相轻也不至于这样明显的排斥吧。
接下来说《罪与罚》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几处。
将要自杀的地主来到男主床前说的一番话让我印象深刻。他说人们都认为永恒是高尚光明的,可事实上如果永恒只是像这样狭小肮脏的地方的角落里的蜘蛛网,该如何呢。(原句记不住了,大概这个意思)人往往把希望寄托给永恒,现在承受的苦难艰辛是一时的,而永恒在远方等着你,那将是明亮并永久的,给人煎熬下去的力量。但如果永恒真的是和现在所承受的黑暗肮脏没什么区别,甚至更加差劲,那意义又何在呢。这让我联想到前不久看过的存在主义,大意为人生的本质就是虚无荒谬,而中国人总是不喜欢这样,做什么总是要找到一些意义,而如果真的其实人生就是没有意义的呢,永恒就是这样的呢。当时的感觉就只剩下震撼和惊叹了。
单纯善良的男配角拉祖米欣在关于社会主义的争辩中说出一个理论,所有的犯罪,说到底都是对社会的不满和反抗,究其本质人的罪都可以归结为社会的罪,不公平不公正的种种(悲惨的命运和现实也是的)逼迫人不得不犯下罪孽。在法理上这是说不通的,犯罪的人就要受到惩罚,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嘛。但这种想法似乎很新奇,眼前一亮的感觉呢。
最后是著名的那句,男主关于自己杀人的自我剖白,魔鬼引诱我做了坏事,说我有权利这样做,之后又嘲笑我不过是个虱子根本没权利如此。男主总是用拿破仑来做例子。认为大人物杀人是合理的,杀死的是毫无价值的虱子是可以被宽恕的,而如何界定有权杀人的大人物和无权杀人的小人物成为了矛盾的冲突点,男主以为自己是大人物,杀了人却发现自己是小人物却做了大人物才能做的事,于是故事的矛盾从法理上的能与不能转到了主人公心理上的是否有权利这样做。当然,不行啦,不然,社会不就乱套了嘛。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