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在某个地方的皇茶店里喝了一杯奶茶,消费了12元,事后忘记付款了。在回到家之后才记起这件事,当时感觉挺不好意思的,想着要不要立刻就把钱还回去。但是过去一趟还是有一定路程,这样一来二回光想着就犯累。经过一场思想斗争之后,懒惰战胜。怀着侥幸心理安慰自己说,算了,反正店家不一定记得我忘记给钱的事,即使记得也不一定记住我的样子,下次若是有经过那个店再还也可以。
本以为这个事情就这样过去了,平日忙的时候也压根忘记有这么个事。可是每次有经过咖啡店或者奶茶店的时候,却总是提醒我那杯12元奶茶的事,而且每次想起总会有一点点小愧疚。要特意把钱给送过去,说真的还找不到有哪个冲动的理由。而且就那12元又不是很大的金额,不至于总是耿耿于怀,等哪天记起哪天有经过那个奶茶店再说。就这样这个还钱的事又搁后时间。
今天办完事之后随意找了家奶茶店点了杯奶茶坐进去。人一旦静下心来的时候,胡思乱想一大把。这时候又想起那欠着的12元。所谓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这件事让我联想起发生在我身上的另一件事。之前从事的那个公司,因为公司崩盘,我不得不离开。可是我在那都已经离职几个月了,到现在还欠着我的工资,每次老板都承诺下个月一定发放给我,可是每次到了他承诺的那个时间,他又支支吾吾的用同样的话语推脱。面对此事,我是又生气又无耐又无助。我只希望他遵守承诺尽快把钱还我,不要再一拖再拖。
把拖欠工资的事代入到欠奶茶店12元的事情,假如我是奶茶店的老板,我是不是也希望到店消费的客人都能自觉付钱,杜绝白吃白喝的顾客,因为打开门谁也不想做亏本生意(也许是我想多了,人家店主根本就不在乎那12元呢)。想到这里我也渐渐明白,我希望之前的老板支付我劳动费用,跟奶茶店的老板希望顾客支付他消费费用一样。我不希望别人拖欠我工资却抱着拖欠别人钱的想法,有点滑稽。
奶茶店店家是否知道被欠账这个事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如何处理。就我而言,很显然,我的生活已经被这仅仅的12元给打乱了。再不解决这件事,恐怕精神病院又多了一个人去挂号了。
于是,我立刻骑着摩拜找到那家奶茶店,跟店老板说明事情之后把12元付了。我没有仔细留意店店主的表情,我想惊讶应该是有的。我只留意到那一刻瞬间有种被解脱的感觉。心里的那颗小小的石头不见了,整个人变得轻松自在。
事后晚上我在腾讯新闻上看到有一则新闻《九寨沟地震顾客吃饭“逃单“6万元,有人隔天返回付款》,我想这些因地震被迫逃单的顾客的心情跟我应该是一样的,都不喜欢做逃单的事。
尽管在这个不公平待遇的社会上,我们很难把每件事情都做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但是我们可以让自己过得轻轻松松,自自在在。因为选择权永远把我手上,做人的标准和底线也是由我们自己来定。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些经常做坏事的人总是活得很恐慌,而那些常做好事的人却每天都开心自在。正如古诗里常说的,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