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自我们分开,已经一个月了吧。你和你的旧爱继续纠缠,而我也有了我的新欢。
你曾说过:最坏的结果也要做朋友,互相牵扯。我早该想到这句话是不可能的了,现在放在我面前的,是冷漠的红色感叹号。
初次动心,是在贴吧看了你的文章,细腻的情感跃然纸上,很难想象,是一个十八岁的人写的文章,我快速的沦陷了。你对世界有着独一无二的看法,我恰恰像一匹野马,容易被宽阔又特别的草原吸引。
那段时间我过得特别低迷,生活中的很多坏事接踵而来,我开始醉酒,喝醉的第一个晚上,想发消息的第一个人是你。我写了又删,删了又写,最后却淡淡的说了句:我在喝酒。
就这么一句话,我得到人生中的一次惊喜,一个远方的电话号码显示在手机上。我紧张得放下酒杯,哆哆嗦嗦的点了接听。“别喝了,我爱你”。
那是人生中,第一次有人对我说,我爱你。多值得纪念的一件事,我问店老板要了纸和笔,把那一天记了下来,虽然喝得迷糊,也不知道记准确了没。
我们谈过去谈未来,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他的理性总能牵制着我的感性,告诉我该做的不该做的。“不要在夜晚思考问题”“对彼此要有信任感”“做事情不能凭空幻想”,慢慢的,我活成了他的影子。
喜欢他到了什么地步呢,身边所有的人都知道他的消息,同样的,他的朋友也知道我。我们甚至不只一次规划未来的样子,上相邻的大学,有个小家,做他爱吃的饭菜。
在他生日的时候,我东拼西凑了点钱买了两块玉,可以合成一体,玉的上面刻着对方的名字。他拿到玉的第一天,跟我说:“再生气也不能摔玉”。“好。”以至于后来分开,这块玉的去留成了心病。就算不喜欢一个人了,还是会做到对他的承诺。
分开的最主要原因是我的放荡不羁和敏感,折腾的他很累。我不是那种很懂得表达想法的人,喜欢一个人也不会直说,千方百计的要去气他。另外仗着才情,难免有点多心。分开后他说了句:我对你一次又一次的包容,今夜,彻底归零。
现在挺感谢这段感情的,让我更懂得如何珍惜一个人。也挺懊恼那个不成熟的自己,让他如此难过。
《失恋33天》有段台词:所以我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这段感情里,原来我们势均力敌,结尾处统统惨败,我毁掉的,是他关于我的这个梦想;而他欠我的,是一个本来承诺好的世界。
好久不见,不知道你还是不是喜欢夏天,喜欢安静的民谣,喜欢那些看起来特别的人。
此文虚构,多加以个人想法修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