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书,我喜欢阅读,但我记忆力一般,读完大部分都忘了。
上学的时候,语文很好的部分就是写作,作文可以接近满分,语基不行,不喜欢文言文背默写那些,扣分惨重。
小的时候也爱看书的,七七八八也看了一些,但是阅读习惯也没有养成,想看就看,不想看就去玩了,爬山爬树玩水玩土捉鱼,小时候的我都好喜欢,不是那种天天抱着书看的小孩。
现在不知不觉养成的阅读习惯,碎片时间,18年到现在也挺久了。最近最喜欢读李娟了,好开心,晚上读完了《记一忘三二》,感觉也是为我的写作铺垫,这是她的随笔。细品却意味深长,每每读着,真的很开心,语言的魔法,语言的魅力,这很难让李娟不让人众所周知。我读她的第一本书是《我的阿勒泰》,在阿勒泰还没火的时候,电视剧还没播的时候,我也还没去的时候,我就读了这本书。很喜欢,后来去了阿勒泰,也很喜欢。
很开心,我还可以阅读,很开心有这样一名作家,让我阅读到开心,让我有了鲜活感,生命力,我想我正努力地在裂缝中生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