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如烟,一场失恋男女的对白。
(一)愁绪
叮铃铃,一连串毫无意义的机械音冷冰冰的从手机里钻出来,直达林美的耳朵。那刺耳聒噪的声音,扰动着她脆弱的神经。
林美不情不愿的挪动步子,将自己拖到放手机的桌子旁。
纤细的手指划过屏幕,几条简信赫然陈列在她眼前。果然,都是男友发的呢。
本以为至少他会关心一下自己,却没承想,绕来绕去还是离不了那件事。希望破灭的感觉并不好受,林美重重的叹了口气。她将手机随意扔到桌子一角,不再理会它。
林美跃上柔软的大床,让自己深深陷入软绵绵的世界。抛掉了手机,也就等于抛掉了男友和缠人的难题。她嗡嗡转的脑子终于可以休息一会儿了。
她闭上眼,用手抚摸着丝质的被面,凉凉滑滑的感觉让她觉得既舒适又安心。困意逐渐袭来,林美在进入梦乡前,迷迷糊糊的思考着她和男友现在的关系。
究竟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记得从前,每次男友给自己发信息,她都会乐不可支,迫不及待地打开。浏览他发的信息时,嘴角也会不由自主露出一丝甜蜜的笑容。用闺蜜的话来说,只要一遇到有关他的事情,她就会露出那种在旁人看来很傻的“痴笑”。
恍恍惚惚之间,林美中断了纷扰絮乱的思维,一个侧身,便倒在床上睡着了。
叮铃铃,手机不耐烦的震动着,播放着那首熟悉的歌:“如果我在年轻的时候死去,请将我用丝缎覆盖埋葬在开满玫瑰的净土之上。请在破晓之时,将我沉没在河中央。请让我伴着一首情歌飘然而逝。”
这是林美最喜欢的歌,当遇到她最爱的那个人时,她把它设定成专属于他的声音。
可现在,这声音,俨然已经成了她苏林美堵在心口的梦魇和愁绪。
拿过手机,林美犹豫了一下,手指还是划了一下接听的按钮。嘟的一声过后,她清了清干涩的嗓子,将电话支在耳边……
(二)曾经的美好
林美是个静若处子的秀美女人,在江南长大的她,天生就自带股优雅的书卷气。举手投足,落落大方之间,一个淑女的美好形象就刻在了男人们的脑子里。
当今这个时代,表里不如一的人多了去。但林美,确是心口一体的。她最喜欢做的一件事,便是在街角找一个放着可爱小沙发,精致小摆件的咖啡馆,悠悠闲闲的坐在那里,随手翻着一本书。翻累的时候呢,就放下书,抬头看看窗外的绿树白云。
林美还是个多愁善感,富有文艺气息的女青年。她平日里,总是要抽出些时间翻翻张爱玲,三毛的作品。在林美的眼里,三毛和张爱玲都是浪漫,多情的可爱女人。
林美初遇秋实时,刚满19岁。
那年,她才刚刚敲开大学的门。这是梦与希望的开始,所有的一切,对她来说都是未知与新鲜。新鲜的血液涌入校园,让寂寥的秋色都活跃了不少。
这天气,才刚入秋,气温时冷时热,飘忽的没个定准。今天太阳笑得很媚,光线也大方的给足了。不少女大学生穿着薄纱裙,化着清新可人的妆容笑嘻嘻的拎着课本走过种着白色的小雏菊的小道。男生们手插进裤兜里,一边背着书包慢悠悠的走,一边偷瞧着路边经过的漂亮女生。微凉的荷尔蒙在热烈的空气中炸开,散发着青春特有的诱人气息。
秋天,天高云淡,秀丽清明。对恋爱来说,还是个蛮合适的季节。像她的有些同学一样,林美也有了一个为她拿包,陪她吃饭,整日腻在一起的恋人。那个人,就是秋实。
第一次和秋实一起出现在室友面前时,她们足足吃了一大惊。秋实走后,同寝的小姐妹银安终是按耐不住,瞪大她秋水盈盈的杏眼,带着疑惑急急审问:“这矮矬男,你咋能看上他?一点也不配你!”
一向内敛谨慎的伊明也忍不住插了一句:“小安说的不错,林你选的这个人,着实有点看不过眼。就算再不在意外表,这也有些太……”
林美也不生气不着急,只笑笑说:“我知。只是比起这些,我更在意他的人品。我对男人要求也不高,对我好便可。”听她这么说,银安和伊明也只好叹口气,暗自纳闷感慨了。
林美其人,和别的女孩着实有些不同。在她心中,感情是一缕淡的不能再淡的烟尘。感情于她而言,从天上飘然而落,偶然落在她林美的衣襟上。如果想要,就让它在她的衣裙上留一会儿。如若不想要了,轻轻掸掉便是,并无什么可伤怀的。
所谓不求天长地久,但求曾经拥有。她苏林美可没那么在意最后能不能在一起,只要认真的在一起,哪怕只待一天,这场恋情也是值得的。
其实,剖开种种理由,林美选择和秋实在一起,深层的原因还是因为她独特的家庭经历。在林美小的时候,她的母亲生了重病,危在旦夕。就在家人都感到绝望,准备放弃救治之时,林美的父亲,一个像钢铁一样的男人,硬是撑起了这个濒临垂死的小家庭。
那时,在小林美的眼中,父亲就像一座拔地而起的大山,可靠伟岸,抚慰着她因母亲病重而悲痛忧虑的心灵。
后来到了懵懵懂懂该恋爱的年纪,林美就下决心,一定要找一个像山一样可靠忠诚的男人,陪自己过一辈子。
世间繁华,乱花迷人眼,真心难辨。苏林美不求高富帅万人迷,只求一个眼里只我一人,老实诚实,人品可靠的人就好:林美在心中暗想。
绕了这么半天,也该说道说道林美的男友秋实了。秋实个头与林美差不多,令人尴尬的是,在别人眼里,林美总比他高一头。他比一般男生要瘦弱的多,头发稀疏,面庞也如被锤子砸过的核桃般凹凸不平。总之,除了林美这种想法独特的,旁的女人,就算是再普通的,也都一眼不会赏给秋实这种男人。林美配秋实,在旁人的眼里,就犹如美女配野兽,鲜花插牛粪。
可惜的可惜,新奇的新奇,一阵议论后,大家也就平静下来,对林美和秋实在一起的事实习以为常了。
起初,秋实还算是让林美比较满意。但慢慢的,两人之间美好的面纱被掀开,尖锐的问题暴露无疑。
林美曾读过一本书,是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在书里,她说: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林美觉得,这话说的很有道理。有些人,一旦得手,就会飘到云端,不再那么珍惜了。你再让他回到谷地,他是死都不愿的。那种人,一旦你让他得到,就休想再将他甩脱。得到时不珍惜,分道扬镳时还不愿放手,承受失去的痛楚。秋实,就是这种论调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