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认识面向对象

为了说明 JavaScript 是一门彻底的面向对象的语言,首先有必要从面向对象的概念着手 , 探讨一下面向对象中的几个概念:

  • 一切事物皆对象
  • 对象具有封装和继承特性
  • 对象与对象之间使用消息通信,各自存在信息隐藏

以这三点做为依据,C++ 是半面向对象半面向过程语言,因为,虽然他实现了类的封装、继承和多态,但存在非对象性质的全局函数和变量。Java、C# 是完全的面向对象语言,它们通过类的形式组织函数和变量,使之不能脱离对象存在。但这里函数本身是一个过程,只是依附在某个类上。
然而,面向对象仅仅是一个概念或者编程思想而已,它不应该依赖于某个语言存在。

实际上,JavaScript 语言是通过一种叫做 原型(prototype的方式来实现面向对象编程的。下面就来讨论 基于类的(class-based)面向对象基于原型的 (prototype-based) 面向对象这两种方式在构造客观世界的方式上的差别。

基于类的面向对象和基于原型的面向对象方式比较

在基于类的面向对象方式中,对象(object依靠 类(class来产生。而在基于原型的面向对象方式中,对象(object则是依靠 构造器(constructor利用 原型(prototype构造出来的。举个客观世界的例子来说明二种方式认知的差异。例如工厂造一辆车,一方面,工人必须参照一张工程图纸,设计规定这辆车应该如何制造。这里的工程图纸就好比是语言中的 类 (class),而车就是按照这个 类(class制造出来的;另一方面,工人和机器 ( 相当于 constructor) 利用各种零部件如发动机,轮胎,方向盘 ( 相当于 prototype 的各个属性 ) 将汽车构造出来。

事实上关于这两种方式谁更为彻底地表达了面向对象的思想,目前尚有争论。但笔者认为原型式面向对象是一种更为彻底的面向对象方式,理由如下:

  • 首先,客观世界中的对象的产生都是其它实物对象构造的结果,而抽象的“图纸”是不能产生“汽车”的,也就是说,类是一个抽象概念而并非实体,而对象的产生是一个实体的产生;

  • 其次,按照一切事物皆对象这个最基本的面向对象的法则来看,类 (class) 本身并不是一个对象,然而原型方式中的构造器 (constructor) 和原型 (prototype) 本身也是其他对象通过原型方式构造出来的对象。

  • 再次,在类式面向对象语言中,对象的状态 (state) 由对象实例 (instance) 所持有,对象的行为方法 (method) 则由声明该对象的类所持有,并且只有对象的结构和方法能够被继承;而在原型式面向对象语言中,对象的行为、状态都属于对象本身,并且能够一起被继承,这也更贴近客观实际。

  • 最后,类式面向对象语言比如 Java,为了弥补无法使用面向过程语言中全局函数和变量的不便,允许在类中声明静态 (static) 属性和静态方法。而实际上,客观世界不存在所谓静态概念,因为一切事物皆对象!而在原型式面向对象语言中,除内建对象 (build-in object) 外,不允许全局对象、方法或者属性的存在,也没有静态概念。所有语言元素 (primitive) 必须依赖对象存在。但由于函数式语言的特点,语言元素所依赖的对象是随着运行时 (runtime) 上下文 (context) 变化而变化的,具体体现在 this 指针的变化。正是这种特点更贴近 “万物皆有所属,宇宙乃万物生存之根本”的自然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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