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看了一本让人泪目的书。
《一个人的朝圣》,一个人,87天,627英里。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朋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到后面才揭晓二十年前的真相,戴维的自杀,莫琳的抱怨。真让人难过,为了保证不哭出来即使很想读下去,我还是选择停下来。可是停下来好像也没用,读过的内容一幕一幕的在脑海里浮现,是真的很想哭。
这不是一个“信念诞生奇迹”的励志故事,更无关宗教,无关信仰,哈罗德根本就不信宗教。这是一个人以及与他紧密相关的人们,在走入生命的最后时光之际,终于达成和解,对命运有了心平气和的接受。
哈罗德一路上都为自己没做过的事内疚并自责,最后却发现,造成今天一切痛苦的根源,恰恰是怀抱着过去的痛苦和遗憾,不肯放手。“如果我们不能打开心扉,莫琳想,如果我们不能接受无法理解的东西,那就真的没有希望了。”这里莫琳说的是希望,如果看完全书,你会发现,“放弃”也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
这一路我也在放弃。
又是一次不知道题目要写什么。最近总是这样,写完想说的话后,题目就很难下手。想不出合适的也想不出不合适的。其实很想不负责任的随便写一个,但又觉得对不起这本书,看吧,我又开始自相矛盾了。
627英里旅程是哈罗德的信念,这一生,终需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