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全文,材料通过一系列论证试图证明“制衡和监督能让企业成功”的观点,但其论证过程存在诸多问题,现分析如下:
首先,作者认为“企业做到权利的制衡和监督能让企业经营不产生失误”,且不说仅分解能不能到达相互制约,就算达到,也有可能相互制约的人拥有共同的利益目标来以权谋私。另外,企业的经营还取决于市场环境,决策者能力,组织,协调等诸多方面都有可能导致经营失误,因此,作者的观点未必成立。
其次,企业的管理制度未必能有效实施,因为,企业管理制度的有效性还取决于奖惩制度,竞争机制等揉合在一起。此外,还处于某些部门的共同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就无法确保不敷衍塞责,反而可能会互相包庇,企业的监督制度就形同虚设。如此,则制衡和监督的作用就未必如材料所言。
再次,权力平衡不等于权力平等,两者的内涵并不相同。权力的制衡是指可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而达到平衡,权力平等是指将权力均分下去。况且,公司角色决定了权力必然不会完全一致,就算以此说明企业有平等观念,也只能说明是企业内部和谐稳定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因此得出“必将促进企业内部的和谐和稳定”太过绝对。
最后,就算企业运营可以避免失误,就算可以保证其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就算日常运行平衡且内部和谐稳定,也不必然会使企业成为,因为还受到国家政策方针,市场环境影响,受众大小等。试想下,如果企业的产品受众面窄,受欢迎程度低,就算前面的政策多成功也不会使企业成功,还会面临市场淘汰。
综上所述,作者在论证制衡与监督能让企业成功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逻辑漏洞,其论证以及由此推出的结论还需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