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了

屋外卖发糕的吆喝声,屋里一言不合就开唱的许仙,这个夏天,仿佛又回到了十年前,同又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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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后的院子被老爸收拾的颇具田园风格,也许老爸骨子里的气质也是文艺的吧,年轻时候写的情诗也能用文采斐然来形容,只是为了生活,渐渐的隐藏了他的那份浪漫。

最热闹的还是风掠过的树梢,那是欢迎归来的欢呼。在城里希贵的农家菜,随时随地的摘取,任凭你大快朵颐,想想小时候不爱吃的菜,现在却成了最怀念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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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以你追不上的速度发展着,农村却用最温柔的方式静静守候,把等待站成了一种姿态。读书时不懂陶渊明为何会喜欢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的生活,那时,我们所有的梦想都应该且只能在城市。现在看来,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的宁静致远并不比鳞次栉比的高楼和迷醉的霓虹差。有人说,你都没经历过繁华,谈什么淡泊。呵呵,不必老气横秋,年轻自有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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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只有曹操的杜康可以解忧,东野圭吾的杂货铺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这个人很了不起,学电气的能把推理小说写得出神入化,也能跟你娓娓聊心事。他的爱情可以是献身,可以是救济,也可以是夜行。爱情写得好的推理不如他,推理好的爱情不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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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那时候应该就是我爸用永久接回来的吧。嗯,永久,听上去就很心动。老妈放弃了电动车,买了辆永久代步,有益身心。踩着单车上学的那个少年,今晚应该沿着上学的路回学校看看了,毕竟,你是走着那条路出去的。十年了,学校不在了,但路会一直在那。

爬山虎的脚不见了,

雄鸡还会昂起它高贵的头,

明天六月六,

碗里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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