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个不归的人,耗尽青春年华只为再见一面,值还是不值?
爱一个错的人,远走异国他乡,却忘不了她的容颜,对还是错?
思念在血液中涌动,疯狂的啃食着,慢慢爬上心头,日复一日折磨着神经,再每一个深夜丢失睡眠。忘记一个人太容易还是太难?对那时的陈放大概是太难,太难。
昏暗的灯光打在脸庞,细碎的发遮住眼睛,白色的衬衫散落两颗扣子,露出漂亮的锁骨,握着杯子已是指尖泛白,最终将杯中的液体一饮而尽,浓烈的酒在喉中翻滚,刺痛了喉,麻痹了心。酒入回肠,半梦半醒之间,陈放暗暗的下定了决心。“十年了,也该回去了。”
五月的暖城,天很蓝,水很清,空气中弥漫着栀子花的清香,阳光透过树叶间隙洒在大地上,灿烂斑驳。曾经梦中出现千百回的暖城,如今站在这片土地上,心中却升起一种物是人非的沧桑感,沧海桑田,你我不在是当初的少年。
多啦书吧还是老样子,似乎没有变过,如今这所主题书店已经小有名气,来往的人皆是为了满屋的多啦A梦,或者那一杯故事咖啡。老板也是老样子,岁月在她脸上并没有留下太多痕迹,她似乎是个被时光善待的人。没人知道他的故事,只知道她承载着许多人的记忆,静静的等候来人讨回过往的记忆。
“老板,来一杯故事咖啡。”
咖啡浓郁的气息在空气中弥漫开来,老板静静的煮着咖啡,故事已经开始慢慢讲述。
十年前。
多啦书吧才开张没多久,店里只有稀疏几个人,满屋的蓝胖子倒让这间游客凄冷的书屋生出一份温柔。陈放第一次来这便喜欢上这里,他说这里大概是每个热爱蓝胖子的归属。
跟天下所有言情剧一样,男女主角在这间书吧相遇了,那天烈日当空,才五月的暖城,便让人燥热难忍,空气中有着粘腻的气味。陈放想这时多啦书吧才是好去处,抱一个蓝胖子,找一本书,点一杯饮料,静静待一下午,才是真的惬意。
陈放拿起抱枕时,另一只手覆了上来,陈放抬头看向手的主人,印入眼帘的是一双灵动的眼睛,如同新生儿般纯净,没有受过尘世的洗礼。女孩毫不吝啬的给陈放一个微笑,白而整齐的牙齿,浅浅的梨涡,眼睛似乎也在笑。印入陈放的眼帘亦刻在了心里。你相信一见钟情吗?反正此时陈放是相信的。
有人说人是有磁场的,和某些人注定相互吸引。陈放想他大概与她就是如此,如同磁铁的南北极,相遇时便会互相吸引,陈放说,这世上再也没有比喜欢上她更容易的事。
陈放开始每天去多啦书吧坐上一下午,那个女孩亦是如此。陈放仔细观察过了,她喜欢点一杯柠檬汁找一本在靠窗子旁坐下,阳光投在她的脸上,温柔了时光,惊羡了岁月。她会看漫画时抱着蓝胖子发出咯咯的笑声,会看小说流下悲伤的泪水,陈放开始习惯注意她的喜怒哀乐,就这样静静的看着她。
辗转几人,陈放得知原来她是小自己两届的小学妹,阮思思。凭着学长的身份,一来二去两人竟变得熟悉起来,他们一样喜欢蓝胖子,一样喜欢旅游喜欢美食,陈放发现原来他们有好多话可以聊,他们聊电影聊漫画,甚至聊自己的梦想。明明认识不久,陈放却觉得像认识了很久。
陈放想阮思思应该是爱过他的吧,因为她对自己和别人总归是不同的,她会跟在他身后用甜甜糯糯的声音叫他学长,会跟他分享她有谱的事,会在他的生日送上一份意外的惊喜。即使他们从来没有说破,却已是心照不宣。
高考毕业那天,陈放终于下定决心跟思思告白,父母已经开始安排他出国留学的事宜,但他想如果那小丫头要求自己留下来,他想他会的,一定会的,即使违背父母那又怎样呢?那天皓月当空,漫天的星辰,美的一发不可收拾,微风习习。六月的夜晚,树梢上已经有蝉不时的鸣叫,草丛中星星点点的萤火在上下飞舞。陈放问老板借了书吧,摆满了蜡烛,自己穿着厚厚的多啦A梦衣,他给思思发了信息,说他在多啦书吧,他要出国了,想好好告别。
陈放已记不清当时的心情了,兴奋激动或者是紧张,“思思,其实...我…喜……喜欢……你。”陈放已经紧张到不知道该如何说话,好在这句话还是讲了出来。
可他等来的却不是心心念念的思思,而是她的闺密,付欣欢。
“陈放”
“思思呢?”
“她让我来告诉你她不会来了,希望你在国外一切都好。”
“怎么可能,她在哪,我去找她。”
“陈放,你醒醒吧,她不喜欢你,也不会喜欢你,她一直都在玩弄你的感情,你看不出来么,他喜欢的是我哥,你认为青梅竹马同你相比谁更重要?不信?那我带你去看看,你也好死了这条心。”
陈放鬼使神差的跟她去了,街头人潮涌动,他还是一眼看见马路另一边的思思,拿着一支冰淇淋,同旁边的人谈笑风生,男生很细心的为她擦掉嘴角沾上的冰激凌,眼睛中竟是宠溺。陈放终是没有勇气走上去质问思思,自己静静的离开。
“陈放,我喜欢你,你能不能看看我,哪怕是对思思的一分。”陈放只觉得耳边大风呼啸,什么字也听不清也不想听清,夜间的风直直的罐入衣领。如同灵魂被抽空一样,失去了所有力气。陈放坐着湖边好久,最终将手机扔了出去,手机划出一轮抛物线,掉落水中,泛起一圈圈涟漪,最终回归平静。
翌日,陈放悄悄离开了,没有通知任何人,就这样一个人漂泊在异国他乡,过年他也不愿意回来,怕撞见她,更怕撞见她跟那人恩爱的模样。十年的时间,思念一分一毫都没有减少,反而像陈年老酒,越久弥香。
他终于决定回来,回到他们相遇的地方,面对不敢面对的现实。
咖啡已经见底,故事也刚好讲完,不知是泪水的味道,还是咖啡的味道,咸咸的,涩涩的,夹带一丝甜甜的,要陈放说这咖啡的确算不上好喝。
老板的手有一搭没一搭的敲打桌面,“我有一个故事,你要听么?”
“恩。”
“可你要拿什么跟我换呢?”
陈放是知道的,老板脾气古怪,咖啡不卖,用故事来换,要她讲故事更是难,不然就是她感兴趣的故事,要不就是自己沉重的记忆。可这些他实在没有可在分享的东西了,陈放摇了摇头,转身欲要离开。
“那就用那一堆没寄出的信怎么样?”
“什么信?”
老板给自己调了一杯故事咖啡却没有引用,开始诉说那个故事。
缘起于那个蓝胖子抱枕,那是她跟他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可能男孩认为是巧合吧,可世上哪有那么多巧合。她早就知道他,他是元旦晚会的主持人,声音富有磁性,就因为声音,她未看清他人就喜欢上了他。他是文科学霸,作文频频获奖,在她们年纪被当做范文传读。他的文字温暖,富有感染力,那时她想他大概也是一个温柔的人吧,一定是的。
她跟自己邻居家的哥哥讲起他,付学南笑着嘲笑他,“我们家小丫头,这是要恋爱了啊,可是陈放啊,那是多么高傲的人,你可别陷的太深。”她陷入沉思,他真的是那样的人么,不像啊,他在她心中是一个温柔的存在。
她偷偷关注他的博客,关注他的一举一动,却从来不打扰他的生活。她想就这样,可是看着他,其实就很幸福。
而现在遇见了,她早就忘了矜持是什么东西,手心早是大把大把的汗,她对他笑,因为学南哥哥说她笑起来最好看,她想给他留下个好印象。他放下抱枕,大方的让给她。
后来她总会来多啦书吧,总会遇见他,每次都会小鹿乱撞,却要装的无比淡定,毕竟学男哥哥说过他是个平常女生接近不了的人物。她正思考到底要怎么跟他说话,才能不突兀,他便先开口了。
“小学妹,对吧。”她怔住不知该如何回答,腿不停的颤抖,愣愣的点头。
这个夏天,爱情在她心中扎住了根。他们开始熟悉,她喜欢跟在他身后叫他学长,躲在他的影子里,听他唱歌,跟他聊天南地北。那是她最快乐的时光。
后来他走了,剩她一个来这间书吧。“老板,他走了,连告别都没有,你说我在他心里算什么?我找不到他了,找不到了……”女孩哭成了泪人,老板摇着头发出声声叹息,抬手拥抱住女孩,她在老板怀中不住的抽泣,睁大红肿的眼睛看着老板。“老板,你这收人么?”在她的再三恳求下,老板允许她留下。
如果你是多啦书吧的长客,你一定会看见一个坐在窗边发呆的女孩,一发呆就是一整天。老板说她傻,她却笑着摇摇头。等一个个不归的人,值还是不值?她想如果是他的话,那应该是值得的。
女孩开始给他写信,不知道地址,不知道联系方式,这信又该寄给谁?她在信中说自己的生活,在哪上班,遇见了什么样的人,说最近发生的趣事,也说同学有的都结婚生子了,说自己很想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树叶绿了又黄,曾经一起种下的小树已经长的有水桶那般粗了,她仍旧没有等到陈放,可她还是坚持写信,如今不多不少正好99封。
她的父母开始逼他相亲,她多数都推了,实在推不掉的就把对方吓走,这么多年,身边竟是一个人都没有,她说不是不想,而且在他以后再也爱不上任何人。
那次她喝醉,在角落喃喃自语,东邪西毒里面说——我曾听人说过当你不能在拥有,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他们都说我该忘了,可是我不想,我要记得你,除了记忆我真的一无所有了。
他打听到你去的国家,偷偷去了几次,都是无疾而终,她说她满足了,因为她呼吸过跟你一样的空气,走过一样的街道,吃过一样的美食,她要这里一直等着他,她相信他会回来的,这一执念,没想到一坚持就是十年。
故事中的女孩叫阮思思,男孩叫陈放。
陈放,阮思思。
老板故事讲完,咖啡也凉透了,陈放泪痕布满脸庞,忧伤在眼底蔓延。
“打工妹,介绍一个故人给你认识。”阮思思抱着一摞书从仓库走出来,见到熟悉的背影,征征的停在那,陈放闻声望去,两道目光交织在一起,书散落了一地。泪水磅礴而出,许久,思思对陈放笑,陈放挂着笑容向思思走近。
陈放,还好我等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