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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开以后,我还是很爱你
好几次都想和你联系
可是每当拿起电话
却又不敢打给你
分开以后,我还是会想起
和你一起走过的四季
陪你听风陪你淋雨
陪你看过美丽风景
01
刚取了行李箱,手机铃响起,接通,是张磊粗嘎的嗓音:“老二,周日晚上六点,小江南555,准时到啊,迟到了罚酒三杯!”
“都有谁?”习惯了他的咋咋唬唬,我直接问重点。
“哎呀!问这么多干嘛?老同学聚会。别说什么出差应酬的,你必须过来,可是指望你买单呢!唉,算了,我还是提前过去接你吧!”他避重就轻。
“行吧。”我挂断电话,转而拨通骆建辉的手机。
“呃,你来吧,来了就知道了。”一向老实的骆建辉,也有点反常,支支吾吾地不肯说实话。
去就去,朝夕相处四年的兄弟,难不成还会背后算计我?
小江南在城西,不堵车也要40分钟才能到。
五点整,张磊呼我下楼。
一路乱侃,他只字不提今天的聚会有什么神秘人物出现。我也懒得猜,不想费那个心思,反正,总会见面。
停好车,还有七分钟不到六点。
服务生把我们带到555房间门口,做出一个请的手势,就倒退几步回了大厅。
“哟,斯年到了!快来快来,这边坐。”李维利的位置离门口最近,又刚好回头。一看我进来,他就小跑过来,扯着我往里走。
“迟到罚酒!罚酒!三杯啊,一杯都不能少!”毕业四年,李东还瘦得跟个猴儿似的。当然,他的精神头儿也跟猴儿差不多。
张磊一拳把他怼回座位,“罚你个猴儿头啊!特么堵车了。要不是背不动斯年,我特么早扔下车一个跟头翻过来了!”
好嘛!这到底谁是猴儿啊?
我绕过他们俩,回应其他人的招呼。目光转到东北角,不禁眼前一亮,又惊又喜:宁初?!
四年不见,她已褪去小女生的稚嫩,多了几分优雅从容。原本肉嘟嘟的小脸,也瘦出了微尖的下巴,整个人看上去更加精致清纯。
可是,我还是好怀念那个嘟着嘴生气的女孩儿啊!
她也向我看过来,嘴角微微一扯,随即垂下眼帘,没事人一般,去挑拣盘子里的小零食。
我看向她淡笑的脸,恍惚间竟失了神——
02
新生报到处,人头攒动。红的绿的衣服,黑的灰的箱包,高的矮的人头,像一堆五颜六色的肥虫,在阳光下蠕动。
我站在人群外,踌躇着要不要往前挤,把自己也变成一条恶心的毛毛虫。
“同学,”一个细弱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哦?”我回头,一个与声音相当匹配的瘦削女孩站在我的右后方,仰头看着我,眼神儿怯怯的。
“同学,要不然,咱俩组合一下?”她声音高了一点,似乎鼓了鼓勇气。“我们分工,一个人看着行李,一个人排队报到。然后——”
“然后,我再帮你把行李搬到宿舍?”我淡笑着接话,尾音里有毫不掩饰的讥诮。
现在的很多女孩子,迷之自信,总以为自己是宇宙焦点,全世界的男生都要围着她转,哄着她,捧着她,任她驱使。
呵呵,非常不好意思,本少爷不是舔狗,也没心情伺候谁!
“谁说要你送了?你这人怎么这么——算了!”她恼怒地跺脚,扭头就走。
嘿!个头儿不大,脾气倒是不小!我耸耸肩。无所谓,陌生人而已。
再见,是在阶梯教室外。
她被人从背后撞倒,扭了脚腕,还擦伤了膝盖和手肘,白色衬衫上血迹点点斑斑,看起来有些吓人。
有人从她旁边跑过,但没有人停下来看她一眼。一场重要讲座马上就要开始,但阶梯教室的座位有限,大家都怕抢不到,一个个恨不得肋生双翅,哪会为一个无关的陌生人浪费时间?
“哎,你这是——”我蹙眉问她,同时在她面前蹲下来。
离近了,我才看见她额角还有擦伤。仔细看,似乎还有沙粒粘在伤口处。
“去医务室还是医院?”我弯腰把她抱起来,跟她确定方向。医务室在学校的西南角,医院在学校的北边。
“如果不想留疤,我建议你还是去医院。”见她拿不定主意,我自作主张向着大门口方向走去。“医务室的那几个废物,有可能给你治残喽!”
“把身份证给我,挂号用。”把她放在轮椅上,我才吁了口气。这小丫头,看着不胖,却着实不轻呢!
我第一次知道了她的名字——宁初。
医生说膝盖上的伤口有些深,为免后患,最好打一针破伤风。
“能,能不打吗?”我刚想表示同意,就听见宁初颤颤的声音。“我,我怕。”
“哦,怕打针?”我扭过头,见她已是泪眼婆娑。
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看女孩哭。
我惊奇地发现,她不仅是眼眶晕红,鼻尖也红红的,和她浅粉的唇搭在一起,很有一种楚楚可怜的味道。重要的是,看起来还特别和谐。
我没有谈过恋爱,或者说,因为家庭原因,我几乎没有正眼看过哪个女孩儿。所以——
“傻小子,女朋友哭了你不哄,在这傻笑什么呢?”胖胖的女医生洗完手,用手肘轻轻碰了我一下。
“哦,她不是——”我想说她不是我女朋友,但医生已经头也不回地进了里间的药房,只好作罢。
再回头,宁初的眼泪已经决堤。她也不出声,只死死咬住下唇,鼻翼微微翕动。
“来,先做个皮试。”医生拿着注射器过来,好笑地看着宁初。
“小姑娘,这个皮试有点疼,”女医生勾勾手指,招呼我过来。“疼了咬你女朋友,手、胳膊、肩膀,都行。”
宁初对医生的话没反应,倒是在看见注射器伸过来的一瞬间有了动作——她猛地站起来,一个箭步冲到我身后,抓住我的衣服拉向墙角。
“我不想打!我怕,怕针!”她的声音里似乎带了一个小铃铛,随她颤抖的嘴唇共振。
最终,我把抖成一团的女孩抱在怀里,一手使劲固定住她的小臂,医生才把针刺入她手腕的皮肤。
20分钟后,医生过来查看,说皮试没问题,让准备正式打针。
大概是受了医生的暗示,酒精没擦完,宁初就一口咬住了我的肩膀。
刺痛感让我忍不住瑟缩了一下,还没等我有下一步动作,医生一声断喝:别动!
晚上,宿舍。
洗完澡出来,我习惯性光着上身晃来晃去。张磊蓦地一声怪叫:“哎呀老二,你这是咋地了?肩膀被狗咬了?”
我脑海中突然浮现出宁初那湿漉漉的眼睛,确实像只受了委屈的小狗。
嗯,还是我喜欢的那种。
03
医生让三天换药,想到她那副胆小如鼠的样子 ,我几乎能确定她不敢自己去。
站在女生宿舍楼下,拨通她的电话:“现在,我上去接你。”
上次送她回宿舍的时候,跟宿管阿姨说了换药的事。所以这次,我没有受到任何盘问,顺利抵达她的宿舍门外。
几次下来,不需要谁主动开口,我们俩自然而然就走到了一起。
宁初送给我一副手套,灰色,带着明显的手工制作的痕迹,比如说,线头儿和不规则的大孔小孔。
“我的处女作哎,你得知道珍惜!”她笑得格外得意。
最后一次换完药,我背着她慢悠悠往回蹓跶。
“哎,斯年,你相信缘分吗?”她语速出奇地慢 若有所思。
“嗯。”我轻哼。
怎么可能不相信呢?我们俩之间,虽然说不上一波三折、峰回路转,但在我的心路历程中,却是已经经历了千回百转。
很小的时候,大概三四岁吧,我就经常被打得遍体鳞伤。我是我爸的替罪羊,他换一个出轨对象,我妈就狠命打我一顿。
是真的狠,她随手抄起一个什么东西就当成打人工具,有时候是苕帚,有时候是窗帘杆,还有时候是擀面杖。
有时候我就想,她索性就用菜刀得了,最好一刀毙命,也省得我身上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饱受同学的嘲笑。
那时候,我的最高理想就是远离她,哪怕是死。只要不再挨打,我可以承受任何后果。
六年级的某天,我的愿望实现了,我妈走了。
邻居奶奶说,她是跟一个大肚子的男人走的。“那男人一看就是个有钱人,他开车来接你妈。离开你爸,你妈也就不会整天发疯了。”
我妈走后,我爸也再没回来过。或者,他回来过,我们俩只是时间错开没碰上。
对此,我完全无所谓。有没有一种可能,没有他们,我可能过得更好?
高三那年,警察来我家,说我爸死了。后来,邻居们传说,他是被某个姘头的丈夫打死的。
这些我都不关心,包括我拿到那满满的一箱子赔偿款时,也没有半点伤心,或开心。一个没有被爱过的孩子,不会爱,甚至不会悲伤。
我长相不错,成绩也还好,所以收过不少情书,但是我从不曾给过她们回应。这辈子我都不想结婚,更不想招惹女人。生活已经足够无趣,我何必自找麻烦?
但是宁初不一样。她娇娇弱弱,眼神像澄澈无瑕的水晶,让人忍不住心生怜悯,想要把她护在手心里。我相信,她永远不可能像我妈一样歇斯底里。
“那你说,我们这是什么样的缘分,才能在茫茫人海中相识、相知、相爱?”她蹭蹭我的头发,继续挖地三尺。
“这个话题太大,我用一辈子回答你好不好?”我避重就轻,用一个甜得发腻的流行梗儿成功地完成了拦截任务。
04
学生时代的爱情,美好而单纯,没有世俗的衡量,没有现实的束缚。校园爱情,大概就是爱情最美的样子吧。
也许是爱情的力量足够强大,在宁初面前,我再不见以往的淡漠疏离,变身传说中的暖男。
怎么能不变呢?宁初是那么优秀的老师,她现身说法,教我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男友——
我在宿舍楼下喊“宁初”,两分钟内,她就会飞到我面前,趴在我的背上,哪怕衣扣系错,哪怕妆只化了一半。
“女孩子,要不要矜持一点?”我曾故意逗她。“你不应该考验考验我,让我在楼下等你俩小时吗?”
她正色:“那可不行!我不舍得让你忐忑不安。我要第一时间让你知道我在,我永远都在。”
我打完球,她总会递上毛巾和温开水,还会随赠一个轻啄脸颊的吻。
“我要宣示主权,让其他女生都知道你是我的。哼!我就不给你分心的机会!”她眉眼娇俏,轻手轻脚帮我擦去粘腻的汗渍。
我这个千年冰块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融化,可乐坏了我宿舍的几个兄弟。他们口称“嫂子”,简直要对宁初顶礼膜拜。
后来,就连熟悉的老师们也乐见其成,大赞我们俩“郎才女貌”。
也不怪他们如此反应,我专业成绩优异,实践能力也强,按例应该早早被大公司签约,未来前程似锦,或许有朝一日还能成为优质校友,让学校以我为荣。
只是,我性格不好,从不顾及人际关系,这让几个热心肠的老师极为担心。
“如果你想在事业上取得成功,那人际关系就是你不可忽视的领域。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助于拓宽人脉资源,为你的事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与他人建立互信关系,才可以加强合作,共同实现目标。学会与人沟通、倾听和表达,才能提高工作效率……”辅导员苦口婆心。
如今看我开朗了许多,辅导员直呼要请宁初吃饭。
我喜欢偷偷叫她“老婆”,看她羞涩又幸福的模样。更喜欢她看我的眼神,似乎凝了浓浓的蜜,拉了细密的丝。
我们在爱情的甜蜜中一醉四年,直到老师统计就业意向。
我想留在省城,这个我生活了四年的熟悉的都市。这里天高海阔,何况还有赏识我的两位师兄,可以带我遨游商海。
而且,宁初专业成绩优异,我们可以是好搭档好伴侣,一起打拼,一起追逐梦想,追求成功。
可是,我的慷慨激昂,却只换了她掉头离开。
她是哭着跑开的。
她说:“家里已经给我安排了工作。只要你答应,你的工作安排也不是问题。”
她说:“我是家里唯一的孩子,父亲的生意就在当地。”
她问:“你可不可以跟我走?反正,你也是一个人,在哪儿都一样。”
我说:“我不想过那种一眼就能望到头的生活。我喜欢挑战带来的精彩和快感。我要自己挣一个未来。”
我听了太多母亲对父亲的谩骂,她骂他没出息,骂他吃软饭。大概,我还是不敢百分百相信爱情。
毕业典礼,她回避了我的注视。
我买了她最爱的黑森林蛋糕,她的舍友却告诉我,她已经提前离校回家。
我犹豫着拨通她的电话,她断断续续的啜泣让我听得心疼。可是,梦想的召唤和莫名的恐惧又那么不可抗拒。
事业和爱情,不可兼得吗?
我的泪,滴在手机上,晕开,成一朵半开的花。
之后四年,觥筹交错后,午夜梦回间,她大颗大颗的泪珠,一下下砸在我心上,生疼。
忘不了!给我温暖的她,计划好一生一世的爱情,怎么可能轻而易举就忘记?
05
张磊冲我飞个眼神儿,示意我过去坐。
我假装没看见。
四年了,她应该已有了自己的爱人。分手的前任应该像死了一样,不诈尸,不入梦,不影响她的幸福生活。
只是,我修为还是不够高,面上淡定自若,心却蓦地抽紧,尖锐的疼。
“嗨,宁初,什么时候过来的?”我转身,像对其他人一样,平静地跟她打招呼,心中满是苦涩。
趁我不备,张磊一把把我薅到宁初旁边的空位,“你们俩久别重逢,好好唠唠!”
“你,这些年还好吗?”我夹来一筷子她最爱的糖醋里脊。
她低嗯了一声,似有似无。
我有些尴尬,一时不知道再说什么,就一下一下给她夹菜。
李维利爱闹腾,开始各种理由敬酒,大家都嘻嘻哈哈配合。也是,一别四年,下次再聚齐,不知道要几时了。今朝有酒今朝醉吧!
转到我们这边,李维利嚷嚷着要加宁初的微信。“老同学来省城发财,我也想跟着沾沾光呢!”
宁初一边跟他打着哈哈,一边摸手机。桌子上没有,包里没有,兜里也没有。宁初求助,让大家给她拨个电话。
我开锁,按1。
“分开以后,我还是很爱你
好几次都想和你联系
可是每当拿起电话
却又不敢打给你
分开以后,我还是会想起
和你一起走过的四季
陪你听风陪你淋雨
陪你看过美丽风景……”
音乐声从椅子下传出。我附身下去捡,屏幕上显示的名字是“老公”。
眼泪没有任何预兆地滑落。原来,不能忘记过去的,不止有我!原来,你也还在!
大概,宁初意识到了我的不对劲。她弯腰伸手,用衣袖在我的脸上抹了一把,然后示意我起身。
我惊喜地盯着她,毫不掩饰。喉间千言万语,却不知道先说哪句。她羞涩地转过身背对我。
李东酒量不好,已经有点醉意朦胧了。他拍打我肩膀,舌头有些发直:
“二哥,宁初来省城开分公司了,你知道她是为了什么吧?你可得帮她一把。就你们俩的关系,我其实不该说什么。啊,那我就啥都不说了,反正你肯定会帮!”
“宁初,我知道你回来开公司,肯定是还惦记着二哥。你放心,二哥这几年一直也都记挂着你。你不在的这几年,他正眼都没瞧过别的姑娘。你们俩,这次一定要好好儿的!”
宁初,四年之后,我们依然是双向奔赴。
不久之后,我们的分公司,就要在你的家乡开工运营。
宁初,我也依然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