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笔(一)

“晓玲,我去上班啦,一个人在家要乖乖的,困了就先睡,不用担心我~”

橙红的夕阳斜照在四合院赭石色的砖墙上,一阵燥热的微风刮来了车铃铛和柴油马达的喧嚣。晓玲的声音隐约从屋里传来,没能听清。我背着吉他,提着音响和话筒架,脚后跟带上门,冲屋里大声说道:“乖啊,我走了!”

与往常一样,我麻利的把东西捆绑妥当,骑着车往鼓楼方向驶去。这是北漂的第四个年头了,也是我和晓玲相遇的第七年。“都说七年之痒,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一个念头闪过,脑海里又浮现出晓玲的笑容,这几年虽说过得艰苦,她的笑却始终没有改变,和最初一样充溢着依恋和欢喜。我自嘲的摇摇头,“想什么呢,怎么可能。”


最初和晓玲相遇,是在一座南方的小城。那年我十八岁,离开福利院已经两年了。最初跟着一位流浪歌手学会了弹唱,攒了一年的钱,买了自己的吉他,开始了独自一人的流浪生活。我从西南边陲的小镇出发,沿着海岸线,一路向东、向北,没有目的,只是前行。除了每到一城,都要在当地的福利院门前弹唱一整天,这是属于我的仪式。也是因此,我能有幸遇到晓玲。

“小哥哥,你带我走吧,我不想再留在这里了。”那天,晓玲蹲在墙角,听我唱了一天的歌,在我收起吉他起身离开时,她咬咬牙向我走来,轻声说了我们之间的第一句话。我打量着她,她低头不敢看我,两只手攥着衣角,脚尖在地面摩挲。“为……”我刚想问她原因,目光注意到她衣袖里隐约露出的青紫,顿时明白了什么。“嗯,一块走吧。”

从此,我的生活里,多了一个人陪我流浪。晓玲很聪明,不到三个月就把弹唱练得纯熟。我很喜欢她的声音,纯净,清雅,哪怕是这一路风餐露宿,也不曾在她的歌声里留下一丝忧郁沧桑。六年前的那个情人节,我用悄悄攒了半年的积蓄,换来了一把粉色的吉他。晓玲紧紧抱着吉他,而后松开吉他,紧紧拥抱着我。

两个人的流浪,比一个人时,多了许多念想。有一天,晓玲如初见时那般,低着头攥着衣角,对我说:“总听人说北京繁华,我想去看看,好么?”我弯下身子,看见了她眼中的憧憬,微微一笑,拉起她的手,“好啊,那走吧。”


“时间过得真快~”从回忆中收起思绪,眼前已是熟悉的街区,鼓楼前的三岔路口,便是这几年我弹唱的地方。我锁好自行车,解开捆绑音箱的弹力绳,开始忙碌起来。


四年前,我带着晓玲第一次来到这里,后海的波光倒映着五光十色的霓虹,如织的游人在两岸的酒吧内外穿行,这就是大城市的繁华吧。我们背靠背坐在岸边,弹着吉他,唱了一首又一首。

晓玲很喜欢这里,虽然生活并没有预想着顺心。那天,还是在这里,三个背着吉他的青年带着七八个混子,向我们围了过来。我拉起晓玲,拼命冲了出去。还好,快到三岔路口时,我们已经摆脱了他们。晓玲跑不动了,我抱着她,嘴里恶狠狠的咒骂着那些混蛋。晓玲笑了,手轻轻捏着衣角,“别生气了,虽然遇到这事,我还是很喜欢这里啊。只是可惜……可惜吉他坏了。”我揉了揉她的头发,“没事儿,我给你买新的。”“再说吧,蛮贵的”,她努力抬起头,认真的看着我,“我不要再流浪了,你陪我在这里生活吧。”我用力点点头:“嗯!”“这样真好……”晓玲安心的靠在了我的怀里。


斜映的阳光渐渐消散,月亮探出了街对面的墙头。游人也多了起来。“该工作了~”我抱起吉他,轻轻唱起几年来不变的歌……

月亮从墙头爬到头顶,游人也渐渐稀疏了。我收起音箱吉他,点了点今天的收获,比往常多了些许,大概是因为今天周末吧。想到晓玲还在家里等着,我的嘴角浮出一丝笑意,“周末都没法好好在一起,委屈她了,补偿她一个惊喜吧~”我叫住了远处准备收摊的卖花阿婆,“阿婆,等一等。”“小伙子,要买花吗?”“嗯,买一束玫瑰。”“哟,送女朋友呢吧?”阿婆打量着我,“这姑娘肯跟着你,不容易,你可得好好珍惜啊。”“嗯,阿婆,会的!”我看着手中盛放的酒红色花瓣,“她一定很喜欢~”

骑车回到四合院,房间的灯是关着的,“晓玲已经睡了吧。”我缓缓推开门,轻轻把我的吉他与墙角那折了柄的粉色吉他靠在一起,从袋子里拿出玫瑰,插进柜子上的玻璃瓶中。

“玫瑰好看么?……晓玲,这几年委屈你了。”我轻声说。皎洁的月光洒满花瓣,把玫瑰的剪影映在墙上相框中的人儿身侧。照片里,晓玲攥着衣角,笑容仍旧那么美丽。

“睡吧,晚安。”我对着照片里的人儿说道。

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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