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包括住院医疗、门诊医疗、特殊医疗、意外伤害医疗、高端医疗等不同的医疗类别,主要是保险或者补偿由于医疗带来的财务损失,是以医疗费用、手术类别、住院天数等为依据的,一般的医疗产品都是需要被保险人先期垫付保费,后期再到保险公司理赔、报销的。
疾病保险包括重大疾病、轻度重大疾病、特殊疾病、癌症疾病、女性疾病等和各类疾病相关的保险产品,理赔条件一般是以初次罹患某种或多种疾病相关的,也有把不同疾病分类分次赔付的,成为多次赔付的疾病产品,这类产品大部分是以疾病的发生为给付条件的,大部分是一次性给付的产品,不需要被保险人先期垫付费用,而是一次或多次给付保险金。
医疗保险是为了减少医疗费用的开支,主要是药费的非社保报销的部分开支,还有一些自费的项目,因为社保门诊医疗的报销上线是2万,住院大病医疗报销的上线是20万,超额的部分还是要自付的,而且不同地区的不同社保,都有报销比例的不同,很多费用还是要自付的。
疾病保险是为了减少因病导致的收入减少,因为疾病原因造成的无法工作、收入损失等,还有很多次生财务损失,例如进口药物和医疗器材,营养费、特殊病房、看护费等,这些费用基本都属于自理部分,收入的损失往往是大头儿,所以疾病保险的传统概念,都是要购买超过5倍年薪的保额,但是由于在购买中药综合考虑收支、年龄、风险等因素,因此最终往往会调整。
至于购买顺序,一般是医疗保险在先,疾病保险在后,因为医疗保险的责任更广,疾病保险只是对特殊的疾病有保障,防癌产品的保险责任更窄。如果没有社保,先要考虑具有普通门诊责任的保险产品,不过目前这类产品太少了,保额也不高。如果有社保,主要防范高额医疗费用造成的财务损失。
疾病保险产品传统就是重疾险产品,还有很多特定疾病、防癌等类型。重疾险产品中最好选择有轻症重疾的产品。重疾的种类并非多多益善。轻症重疾责任是近年的新发展,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更多的疾病被提前发现和非开胸治疗,这类疾病的治疗费用也不便宜,需要疾病产品来弥补费用开支。多次给付的重疾产品也是新变化,是有一定的意义的,但是并非最主要的,因为一旦某人罹患癌症,其实癌症细胞会扩散,不同器官罹患癌症的可能性增大了,多次给付会增加对这类病患的费用补偿,但是最终理赔上的比例并不算高,所以也属于锦上添花的功能。
综上所述,医疗产品和疾病产品都是普通人需要的,医疗产品相对费用便宜,以一年期的短期产品居多,疾病产品更倾向于长期产品,费用更贵些。两个产品并不矛盾,都需要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