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算是把自己亲自借的东西还给人家了,这也是完成了一件平常而简单的事情。
这个军用小马扎是上个月看戏时借的别人的,放了一个多月了,一直都没还给人家,我虽然一直在提醒妈妈记得抽时间还回去,但是她总是忘记。
今天又提起:“妈,你看这马扎,你还没有还回去呢,你还在这写了纸条,东方电脑城海威,”
妈说:“老说还去,老忘了”
我说:“今天,你一会出去遛弯儿,就带上它还了”
“他家在哪?”
“就在交通局楼下的门脸,你忘了,咱们在他门口还说道了,白色的大字东方电脑,道西呢”
“就是往这边走”
“不是,往南走,路西”
妈还是有些辨别不清,然后就在硬撑,装做明白,我继续给她解释着,
“哎呀,这就是人生”
“是呀,这就是老了,连借来的东西都还不回去了,妈,这就是老了,谁都不可能干到最后一天!”我希望妈妈服了老。
不过最终还是还回去了,但当我晚上问她谁在他家门市上时,她完全忘了,忘了门市上有个什么人,忘了说的啥,忘了对方回答的啥,全都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