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
已经很久不写些东西了,
难道初衷要淹没在大海。
这天,与往常一样
风平浪静的。
我想喝点酒,
那里面有我曾描述过千万次的稻麦香。
泯一小口,将眼睛眯成一条缝,能够看到无迹的田野,是金色的秋天里。
尽头愈加远了,
我匍匐在田地里抓了一只绿油油的青蛙,又记起我麦田里的金色老狗。老狗的毛发和秋天一样的颜色,它和我一样喜欢玩弄地里的青蛙。我老是带着它,我多希望能一直带着它,我二十岁了,它应该要老了。老得毛色暗淡无光也不再顺滑。其实我的老狗早就去世了,在十几年前,同秋天一起走了。而我,已经告别秋天两个年头。
离开故乡两年半了,虽然有得假期回去,但是一次也没有赶上稻谷最灿烂的时刻。老柏油路上的老梧桐也还没掉叶,整条柏油路都是空荡荡的,偶尔飘落几片脱群的青叶,车子也是稀少,估计十分钟都难得见一辆。反倒是农家的手扶拖拉机常路过,和儿时舅舅载我的那辆一模一样,其实我也记不真切了,是舅舅还是谁的。
今年夏天我又回到了这条少有人走的老柏油路。这次,我带着一个和我有段共同记忆的人。我的发小,如今长得水灵灵的,小时候的确没发现。女大十八变,就剩下那点零星记忆还和当初一般模样。现在讲记忆,就像在写诗,因为已经好生遥远了。我骑着摩托车载着她在这条路上晃荡,屁股坐痛了我就把车停在路边的梧桐下,停下聊天。她说她想起我爸拌的凉菜,和她最爱的卤鸡爪。我当然也会记得他爸煎的糖油粑粑,五毛钱一个,一块钱她老爸会给我三个,还会用牙签扎一只油饺子。我很享受我们共同记得的一切,有些因为模糊可能混淆了,但是与多年的老友叙旧已是很愉悦。
我几乎没个假期都会去一趟我怀念的地方,那就包括了我那些老玩伴的家里。圈起我们的农贸市场在几年前拆成了一片废墟,转而立起了一条崭新的步行街,小学里爬了六年的香樟树也随学校一同被铲除。导致现在,旧记忆无处安放,就只好随它扎根在心。
如今这个年纪还好,待到哪天要开始为明天精打细算,那个时候应该最舍不得这些东西。我和我的老爸前不久聊到一个我对毕业后往哪走的问题,我是这样回答他的:我哪都会去,会跑得很远很远,但是到了该回家的时候我一定会在家里,做最后离家的那个。我会呆在家里和我的长辈后辈闲谈或者游玩,亦或什么也不做在家吃闲饭(开心哈哈)。因为我无法忍受我的家人在我回到家的时候,只剩下简单的几句客套奉承,我怕些许年后亲人都作了客人。实际上在我一路长到这么大,已经在心里走丢了很多的亲情。太多例子足以告诉我,有些离开了就难以,甚至再也回不去了。人畏惧的并非四季会更替,而是秋去冬来,春暖花再开,事物终是一去不返。
去年,我叔爷爷又在酿酒了。头有点花白的他接了一杯滚烫的新酒给我,我轻恬了一口这用秋天酿造的东西。气香,味有微苦,而暖的触感从喉头直至腹腔,奔腾像野马。就在那个寒假我和我弟去爬山,我问他读书累不累,他讲有一点点。他讲要争取上个好大学。突然我记起儿时欺负他的场景,不禁偷笑,问他他讲已经记不得了。我以一个哥的身份笑着和他讲,读书读得再远也不能忘掉今天,我带你在山顶俯瞰故乡的这天。我不知道他懂不懂,可能我自己都不太懂。
我老是爱记着这些零零散散的东西,所以我写的东西好像也因为这样写的没有格调。回到秋,我不知道为什么标题要是《秋》,可能是受哪位诗人的影响,觉得韶华都在这个季节逝去似的。我坐在山岩上望着永不倒流的沩水长河,它好像已经不像是我儿时老爸背着我抓鱼的那条宽阔的大河,它变得好小好小,却饱含深情。
今年的秋末,我的旅途停在巴马,追逐将要淹没在大海的初衷。虽然再也找不回奔腾在金秋的老狗,但还是能喝到带稻麦香的酒。
2016.10.7于巴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