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之地
一
四月十五号的那天,任杰决定要带自已的女友方美,去距本市差不多两个小时车程的阳明山脚下待上两天,以此来消磨下他们的“人间四月天”。
促成这次出行的原因,有以下两个原因。
第一原因,就是他的一个大学同学在那那里接手了一家民宿,想请他这个老同学去捧捧场。任杰也觉得在这种美好的日子里很适合带上女友去坐坐,也当是宣告自已单身结束。
第二呢,就是时间的问题。
他们将要去的那座阳明山,是本市民众周末出游的首选之地。如果没有交到方美这个女友,他大概率也会在周未的时候才去捧自已同学的场。可是现在有了方美,他必须得考虑一下自已女友的工作时间。方美是画室的美术老师,周未两天正是她最忙的工作日。要想约出她,就只有自已在工作日的时候请假。
更何况也只有在一般人的工作日,上学日,女友才能完完整整地属于他一个人。方美已经是个年轻的妈妈,有个五岁多的女儿,如果在一般的节假日里,方美是肯定得照顾孩子的。
他这样说,并不是不喜欢那个孩子。从决定追求方美的那天起,他就知道,自已要想获得女友的芳心,就一定得接受那个孩子,从心里面接受。但是这恋人之间的约会,他觉得还是不要让“第三者”插足的好。
另外呢,就是在上周发生了件事情,导致到现在她的心情都不是很好的样子。所以为了排解一下她的心情,一次愉快的旅行就了最佳选择。
那件事情在他看来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可是在方美那里,就是件很不愉快的事情。直到他开车去接她的时睺,她都还在为那次事件担心吊胆,一遍又一遍地嘱咐她的母亲一定要小心,一定不能再让对方得逞。
她母亲的看法与任杰一致,都觉得那并不是件什么十分严重的事情,听她唠叨两遍过后就再听不下去,认为她如此担心就不该丢下孩子去旅行……
老人家说这话的时候,丝毫不顾及他就站在旁边。他却不能不重视,赶紧替方美回答说:”没有,哪有不放心外婆去接的。她只是怕你忘记学校放学的时间”
方母见他过来打圆场,便不再为难自已的女儿,就只问她:“到底还去不去?”
方美这才觉察到自已的唠叨,只得闭嘴,拿着行李跟自已的男友出门。
他跟方美认识已经差不多有两年的时间,对方答应做他的女友,到今天不过一个月罢了。其实从她答应他的那天起,他就想去与其扯证结婚,毕竟他已经三十岁,应该该结婚生子了。
可是方美在听到他有这样的想法时,立即就决定要收回头天答应过他的话,他就只好收回自已的问话,安安心心地跟她先谈上一两年的恋爱再说。
他其实从与她第一次会晤过后,就已经被她的与众不同给吸引住。只是那个时候,她还是别人的妻子,良心与道德,让他必须克制自已的内心情感。直到她与之前的丈夫彻底分手后,他才一步步地向她靠近,直至一个月前向她坦白自已的内心。
从她答应自已起,他天天都想和她腻在一起,白天在一起,晚上也一在起,不用担心因为有孩子要照顾,有工作必须早早起床这些身外之事。这个简单的愿望,直到现在也还没有实现。
幸好当他向她提出这个邀请的时候,她很快就答应了。他终于可以不管不顾地与她呆上两天。只有他们两个人的两天。
天气很好,碧空万里,微风拂面。
可惜的是,女主角看上去似乎精神不佳,一副没有睡好的样子。果不其然,车子出城之前,两人还就目地的的情况交谈了两句,上高速后,方美便不再与他讲话,而是闭上眼睛睡起觉来。为了让她能够睡得安稳一些,他将车子开到了最近的高速出口处,停下车子,将她抱到后座躺平了睡,并且还拿出自已的一件外套给其盖上。
他是真的想娶这个女人为妻,想与她白头到老。
方美的精神状态不光光是因为昨晚上的睡眠不佳,等车子下了高速,又开完段乡村公路后,在一幢红砖黛瓦的两层小楼前停下时,她的脸上反而还多了一丝愁容。
那一点点从心底发出来忧愁,任杰是一眼就瞧出来了。“怎么了?他一边搂着她的肩,低声地在她耳边轻问。
方美听到他的疑问后,这才笑了笑,安他心似的说:“没怎么,就是还有点想睡。”
任杰看到这笑容后,才稍稍地放下心来。
那间民宿老板因为与任杰是同学,所以显得格外的热情,又是问两人什么时候结婚,又是给两人摆其他朋友结婚时的情形……
任杰听到这些,自然是喜不自禁,方美也不得不时不时地咧嘴笑笑。好在任杰记得她说过还想再睡会儿的话,很快就打住了对方的侃侃而谈,“房间在哪儿呢?”
将方美带到房间后,任杰就开始张罗两人的吃食。这里住的房间有单人间,双人间,甚至家庭套房,那种可以自已做饭的房子。在楼下,又还有一间公共厨房,而且是那种柴火灶,任何进来住宿的人,都可以去体验一下真正的乡间烟火。任杰本来是计划与她一起去离此处不远的场镇买菜一起做饭的。见她目前的状况,就决定自已去,让她好好的休息。
一个人再想睡,只要在中途醒了过来,就很难再入睡过去,方美对此深有体会。“我哪里还睡得着,和你一起去吧。”
任杰巴不得能和她一起,自然同意。
任杰的这位老同学,不仅嘴巴里话多,脑子里的想法也是挺不错的。不仅有农村的柴火灶,还有专门在购置了几辆自行车,像是知道来这里的人不想再开四个轮子的小汽车似的。
于是两人一人骑着一辆自行车往市集里去。
这一路的同行,任杰终于确定了方美不仅仅是睡眠不足那么简单了。她一路跟着他,也一直在远着他。甚至在饭桌子上,他给她夹菜的时候,还要对他说“谢谢。”这是要干什么?难道这次来是准备跟他说分开的?
任杰心里面这样疑惑着,但是他还是决定不开口问一句,一切都照计划行事。
吃过午饭后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该带着他一起去钓鱼,就拿上后备箱里的渔具带着她一起去。他想,只要她不拒绝,他就一定要带上她。吃过老板娘煮的野菜大餐后,他就又拉上她去楼顶看满天繁星。原本已经打算上床休息的她,也只好披了件牛仔外套陪着他一起去。
他原本以为方美会对他说些什么,可是还是没有。这个女人,他让她坐在自已的旁边,她就坐在自已的旁边。他想要搂着,她就让他搂着,他忍不住亲她,她就任由他亲遍自已的脸。
这就让他有点不解起来,他放开她,终于忍不住问起她来。“你今天一天都不高兴,到底是为什么?”
方美看着他说:“我没有不高兴,我只是想问你一个问题,但是不知道该怎么问。”
这话更加让他不解起来,有什么问题是不知道该怎么问的,难道是她还有什么瞒着自已的不成?
接下来,方美结结巴巴地说出了心中的疑问。“我只是在想,万一,我说的是万一,我……在……不久以后……也不爱你了,你,会怎么样?”
如果在一般人那里,说出这样的话的时候,多半就是已经发生的情况。但是,方美说这个话,他就一点都不担心,反而是放心,她这一问,说明,她也已经爱上了自已,要不然,决不会问出这样的话。于是他紧绷了一天的神经,终于可以轻松下来。
他满脸带笑地看着眼前这个天真的女人,实在忍不住“扑哧”地笑出声来。
“我真的很想知道。”方美一脸认真的说。
他这才收起脸上的笑意,也认真地告诉她说:“这个问题,我早就想过。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我会立即签字同意的。”他说的是实话,他在决定向她表白前,就已经想好了。
夫妻最重要的是什么呢?是如果不能携手共进,那就一定要好聚好散。这是他多年工作以来得出的结论,也是她喜欢这个女人的原因。
方美听到他这话,紧锁着的眉头,这才舒展开来。她的问题对于热恋中的人来说,实在不是什么好的话题,但是她又不得不问,如若得不到一个准确的答案,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对他。
解开心中的疙瘩后,她才能肆无忌惮拥抱他,亲吻他。
任杰以为在她接受他的时候,应该是就已经对以前的经历是放开了的,哪里想得到她存在着这样的想法。一个老是顾及着过去的事情,实在是不太好。“哪只是你的一个经历,并不代表什么……”任杰牵着她的手说。“有些人,总是不能一下找到自已需要的那个人,而是要经过很多的错误才能遇到正确的那个。”
方美听着他这样说,紧锁的眉头终于开始慢慢地舒展开来。
“好了,不说这些了,我再也不说这些了……“她主动地倒进他的怀里后悔说。
虽然旅行已经过半,明天下午两人就得开车回去,但这一晚在屋厅上的谈房总算是让两人之间再没有什么隐瞒。
按理,接下来应该是两人开开心心地手牵着手,去游湖登山,尽情地享受迷人春光。
可是,就在任杰将方美送回房间休息后,自已也回房间冲完澡准备上床休息的时候,敲门声响起来。他打开门,是方美。他在看到她的第一眼时,心里面忍不住地窃喜,不过马上就又觉察出不对劲来,她的脸上没有一点想要提前和他同床共枕的意思,反而像是出什么大事,一脸的凝重。
接着便听见她说:“他死了。”
他一时愣住,不明白她说的是谁?
“宋宇死了。”方美的声音有些颤抖起来。
二
四月十五号早上七点半,关掉闹钟的杜海一睁眼就看着高红站在门口边。她正在看着他,随后就听到从她嘴巴里传过来的话:“我觉得我越来越不喜欢你了。
他昨晚可没有喝酒,所以现在决对不存在着酒还没有醒而产生的幻听,但是她为什么要对自已说这样的话呢?昨晚上两人还在这张花了两万块钱买的床上翻云覆雨。他清清楚楚的记得,自已原本都是要睡着了的,是她自已把他摇醒,然后和他接吻,脱他的衣服裤子的……难道是对他昨晚的表现不太满意?
此时的高虹头发蓬松,还是一脸倦容的样子,惟一显得充满活力的地方,就是穿在身上的那件印着灰色兔子脑壳的白色睡衣。这件睡衣是在他们结婚两周年时,他买给她的。如今想想,这女人也是节约,都七八年了,这件衣服还是穿得挺勤的。
如果她在说完这句话就立即转身离开的话,那么也就不必放在心上。可是她没有走,而是就那样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看着他。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
看来真的是对自已有些失望,他赶紧坐起来解释说:“昨晚上太累了……不过话说回来,你昨晚上实在有点猛。”他惺松着两眼,上半身还是光着的,一边说一边摸起自已的衣服来穿。就只有衣服在床头柜上,内裤却不知在什么地方,四周查看一遍后还是没有看到。
“内裤在哪儿呢?”他望着她问,内裤好像也是她给脱掉的。
高虹没有回答她;转身往客厅走去。
这两年高虹简直就是转了性,动不动就摆出一副高冷的模样,时不时就对他冷眼旁观,好像他不是她的老公,而只是个对她死缠烂打,没有自知之明的毛头小子。
以他以前的性子,肯定得冲出去跟她争个高低辩回输赢。不过,看在她这两年对家庭的巨大贡献,也就懒得跟她计较。起身将被子抖了抖后才找到那条昨晚才穿上的内裤,待他穿好衣裤出来,方美正端端正正地坐在她上个月新买回来的黑色长桌上吃她自已做的早餐。
平时都是要休息日才起来给他做的,今天这个早餐真的让人有点摸着头脑。
不仅无缘故地在工作日早起做饭,还做的是他最爱的酸菜肉丝面。而且只是给他一个人做的,她自已则吃的煎蛋和牛奶。
俗话怎么说来的,事出反常必有鬼。
“今天不上班哟?”他坐下来,故作无事地试探性问。
“上。”头也不抬地回了他一个字。
“这也太麻烦了,都煎两个蛋算了……”他悄悄地看着她说。
“只有一个鸡蛋。”继续简短地解释。
他听着这话,说不出来的不对劲,但又找不出错来。就在他思考她到底是怎么的时候,高虹已经吃完盘子里的鸡蛋,喝光了玻璃杯子里的牛奶,起身回卧室去了。
难不成真的是女人心,海底针?他一边在心里吐糟一边又不得不大口大口把碗里的面赶紧吃光。
他吃完面的时候,高虹还没有出来,他忍不住回去看了两眼,还在画,也不知道一张巴掌大的脸,到底要画多久?
“我走了。”他对她招呼到。
她没有回应,只专注自已的脸。
到单位的时候,新来的女同事小陶,正在停车处打电话,不过她并没有看见他。看她那副娇羞的表情,以及让人听不清的私语,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已经有了相恋对象。
想到这里,他没有再继续看下去。
肯定是有男友了,要不然,不可能那样的表情。他一边往办公大楼走去一边在心里肯定自已的猜想。和高虹才认识的时候,每次两人见面,无论聊什么,高虹都是那副表情。他一看到她那副表情,就想马上凑过嘴去亲上两口。
可是现在,高虹彻底地没有了那样让他心动的表情。看来,两个再相爱的人,只要待在一起超过两年的时间,激情都会慢慢地消退,取而代之的,只有如白开水般的寡淡无味。
昨天他们刚刚破获一起因婚外恋导致的凶杀案,三十八岁的妻子,将出轨的丈夫和二十八岁怀有三个月身孕的小三给杀掉了。
昨天他们从下两点开始,一直审讯到晚上十点多钟,那个满腹委屈的人命终结者,也不愿开口应答一句话。
因为昨天的一无所获,今天还得接着来才行。
还是由他和小陶一起去。
“大姐,我们能够抓你来,绝对不是无缘无故的,我希望你能合作一点,我们都好过。”讲真,他真的很讨厌办这样的案子。“说实话,人证物证都在我们手里,现在还在不厌其烦地问你,是在尊重你,还没有把你当成杀人魔而已。想想你的孩子,他们要知道自已的母亲是个……”
女人听到他这话,竟“哇”的一声趴在桌上哭起来。
小陶从昨天起就对这个女人充满了同情,觉得最该抓起来是这个女人的男人。如果没有那个男人在外偷吃,坐在这里的女人,和那个被水果刺死的女人可能根本就不会认识。所以当她看到这个女人哭起来的时候,马上就抽了张纸递过去。
小陶的说辞,代表着一般人的思维。可是现在他们不是一般人,他们是法律的维护者,任何人,只要触碰到法律,那就没有任何的理由逃脱。那个男人固然可恨,但只要他没有触犯法律,那么就不能抓回来。而眼前的这个女人,哪怕她平时天天都去养老院照顾孤寡老人,周周都提着牛奶去孤儿园看望那些可怜的孩子,如今都不能放她,哪个喊她要去杀人呢?只要是杀了人,哪怕是杀人人都嫌弃的负心汉和为人不耻的小三,也一定得抓起来偿命。
他不无所动地出去抽了只烟,然后回来继续盘问。
“怎么样,想通吗?”他喝了口茶问。
现在他们惟一没有找到的,就是作案工具。到处都找遍了,也没有找到,看来这个从生完孩子就再没有工作的家庭主妇是个藏东西的好手。
“我才是受害者呀……”女人终于开口。
进来的人,只要开口,基本上就算是大功告成了。
于是在一通讲述自已是如何在这场婚姻中为了照顾家庭而放弃工作,为了挽救这个家而委屈求全后,他们终于得到了那把作案工具的藏身之地,她家厨房里抽油烟机的油箱里面。
“我想见见我的儿子和女儿。”交待完一切后,女人如释重负地往椅背上靠了靠,然后提出这个要求。
“这个,我们得和孩子的监护人谈,毕竟你的孩子都还没成年……”杜海如实相告说。
“我是孩子的妈,我要看孩子,还要经过什么人同意?”女人又开始激动起来。
“你拿起刀杀你丈夫,杀那个怀孕的女人时,你这个母亲的权利基本上就被剥夺了。”杜海没有丝毫同情的说。
女人听到这里,再次不由自主地大声哭起来。
出来的时候,小陶说他实在没有一点同情心“何必说那样的话,人家只是想见见孩子……”
“麻烦你搞清楚自已的工作,”杜海不得不打断她的同情心。“那不是个普通的妈,那是个杀人犯。”真搞不懂这姑娘到底是怎么从警校毕业的,能对一个杀人犯起同情心。
本来他是一片好心,提醒她干这份工作最重要的事,就是不能感情用事。没想到人家根本就不领他的情,还和他争辩说:“你这话,我实在不敢苟同。她是杀了人没错,可她也可以提出一些合理的要求的……”
他懒得听下去,直接无视地往厕所里走去。
这个案件他们这段的工作算是完成,不出意外的话,今天可以下个早班。一想到下班,他就不由自主地想起今天早上高虹对他说的话。“我越来越不喜欢你了……”这句话的意思到底是什么呢?真的对自已的男性能力不够满意?不可能,她不是那么肤浅的女人。再者,自已昨晚实在是因为太累,想睡觉才草草了事的,哪里就谈得上失去信心呢?
想来想去,无论什么原因,都得哄哄才行。可是该怎么哄呢?他犯起难来,只得出来找人商量商量。比他年龄大,婚龄也大的男同事,觉得女人最喜欢男人为其做饭。与他年龄一般的,则认为女人最喜欢时不时地收到男人送的花,越大束越好……听得他更加拿不定主意了。这些人当中,只有小陶还没有发言,那怎么行?女人的爱好,女人才应该最清楚。他完全忘记了刚原对别人的不屑一顾。
“唉,你们最喜欢什么?”他走过去毫不客气地问。
相比之下,小陶就显得大方得体得多,只是看了他一眼,然后就告诉他女人最喜欢逛街的事实。一个女人,只要她有空,那么一定是喜欢逛街的,逛那些衣服店、帽子店、鞋子店……就算不买,光让看,她们也是乐意的。
他一听这个,心里立马就决定要陪高虹去逛街。回去做饭那事,实在麻烦,况且就他的那个水平,顶多能够做个番茄炒蛋。买花嘛,实在有点浪费。他们家是连个花瓶都没,买了花就还得去买个瓶子来配,这个操作,他实在不喜欢。
为了以防万一,他在离下班只有半个小时的时候才打电话告诉高虹自已的决定。很可惜的是,就这样,到最后他还是没有走成。就在挂完电话十多分钟,他准备走人的时候,好巧不巧的,一个男人死在了自已的出租屋里面,他只能带着人开车往那个出租屋赶。
报案者是出租这套一室一厅给死者的房东,因为今天该缴房租,但是对方一直没有缴纳,打电话过去也没有人接听,所以就亲自来找人。因为打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听,所以就直接开门进去了,门一打开就闻到一阵恶臭味,随后便在卧室里看到了躺在床上的死者。
死者名叫宋宇,年纪三十岁零五个半月,老家是离本市近三百公里的一个小镇。一年前租下的这套房子。
就中毒而亡这一点,可判定整个案件排除了入室偷盗,激情杀人,变态杀人魔之类的人间惨剧。只有自杀和谋杀的两种可能性。
整个现场没有打斗凌乱的痕迹,手机,电脑,钱财之类的也未丢失,死者身上无伤口血迹。死者躺在卧室的床上,看样子是在睡下后出现的身体不适而导至的死亡。惟一可以称作证物的就是从垃圾桶里找到的一只啤酒罐,从床头柜里找到的一本猪肝色皮质封面的日记本,以及从橱柜里找到了一部手机,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死者的。
另外还有两张小女孩的照片,一张是与他的合照,一张是小孩的独照,都是装好摆在床头的。加之手机里备注的“老婆”的手机号,以及房东的证实,整个屋里的衣物来看,不难猜出死者是个倒霉的失婚者。最后这句“倒霉的……”是小组里惟一的女同事小陶说的。她看到手机里的备注,就脱口而出。杜海对这话不报任何置评,只是提醒她不要只顾着已经找到的物证,应该再仔细地查看每个角落,看看是否还有遗留的东西。小陶这才将手里的东西放进物证箱里面,一边放还一边夸奖照片上的男人,“真是可惜了这张迷人的脸……”
看着照片上的美男,她似乎已经忘记自已才看到尸体时害怕的样子。于是老油条和尚调侃她说:“可惜了就走医院去再看看,过两天就得烧成灰了。”人大约是十天前死的,再了不得的帅哥如今也只剩下张吓的鬼脸。小陶想到刚才躺在床上的死者,不免摇摇头,表示自已还是就欣赏下身边的普通男人好了……
但是第二天的尸检报告却让人又开始疑惑起来,在那只啤酒罐里检查出来的药物成分,居然是头孢。头孢送酒要死人,从来都只是听说,这下可真见着活例了。
如果 单从现场,以及死者留下来的那本日记里的内容来看,是自杀无疑,可 这致命的药物却又让他们有些摸不着头脑。
头孢是从罐子里检测出来的,也就是说它必须得是在里面存在过的,它必须是粉末状或者颗料状的。只要去买过药的人,都应该知道,颗粒状的药肯定一小包小包的,他们没有找到那个独立的包装袋。粉末状的药,肯定是要用瓶子装起来的。其实粉末状的药,最常见的应该是大家把药买回来后自已拿东西给它碾出来的。很可惜,他们也没有发现屋子里有这一番操作的情况。这样三种情况的结果他们都没有发现,那就只有一个原因,药品包装被人给带走了。
将药品包装带走的这个人可以是死者,扔在垃圾桶里,然后再去把垃圾丢掉。不过死者很显然没有进行这一项家务劳动,要不然他们不可能找得到留有药物残渣的啤酒罐。不是死者,那就是另有其人,那么这就是一起谋杀案,可是谁会用这种药杀人?
头孢本身是拿来治病,没有毒的,可如果不慎将它与酒服下的话,那就有可能导致服用者死亡。有可能死亡,那也就有可能不会死亡。何况此药即使是用酒服用也不会马上发作,,发作起来也不是马上就死。如果是谋杀的话,死者是完全有时间自救的,成心要致人于死的凶手,用药的话是不可能让其出现这种情况的。
除去上面提出的选药机率太小的原因外,还有就是死者的手机位置。谋杀的话,凶手肯定是不希望死者拿手机打电话求救,他肯定会偷走手机,而不只是将它从主人的身边转移到厨房的柜子里面。除非是个方脑壳。能把手机放在自已的厨柜里面的人,还是主人家遗忘在那里的可能性大得多。
在他以前受理的案件中,一般是看一遍现场就能确定是自杀还是他杀,这案子,看来还得再调查一下才能最终定性
除去现场与致死成分的疑惑外,死者居住点的外部环境也很糟糕。上个世纪建造的一栋老式楼房,就是那种最多六七层高,一梯两户,没小区也没有物业,有的只是狭窄而脏乱的楼道,以及天南海北,毫不相识的邻居。这些邻居你有可能好多天才能见上一眼,除却眼熟外,你甚至都对方叫什么,干 什么。住进这样的环境里,头一件事,就是尽量给自已安张保险的门,让那些多手多脚的家伙无处下手……这样的老式住房,房子本身老旧不是什么大问题,环境恶劣才是最大的问题。脚下脏乱差,头上灯昏昏,娇滴滴的小姑娘晚上可能都不敢一个人走进来。
死者租住的是最高楼层,七楼。这样的楼梯房,越高层价格越便宜,工资低的单身者,很适合租这样的房子,因为可以省钱。当然,拖家带口的为了省钱,也可以租。住在他对面的就是一家三口,也是外地来的。案发当日,一家三口人都进行过询问,两口子说一天到晚很少看得到他,啥印象都没有,只有那个七八岁的儿子说他是个好人,原因是有一天放学回来的时候吃过他给的苹果。住对面的邻居都没有印象,住在楼下的就更加知之甚少,有几家甚至根本不知道有他那么个人。人不熟悉还没有什么,最关键的还是这一块的居民楼都没有在楼道安装监控,让你更本无法知道他被下药那天到底有没有外人进出这里。虽说谋杀都是熟人所为,不过,你也得拿出人家上门下药的证据才行啊
这也是这个案子惟一让他们觉得尚有一点简单的地方,就是这个家伙手机里的熟人不是很多
有姓名的就只有四五个人而已。
在案件调查之前,得先确认身份,尽管他们已经认为这个家伙是离婚的单身男人,但碍着“老婆”这个称呼,另外就是号码的地址,他们还是最先通知了他的“老婆”,然后就是其父亲,妹妹两位家人。给他的“老婆”打电话过去的时候,对方正在旅行,一听到他们说起“宋宇”这个名字,对方就有些不耐烦地告诉他们,两人在两年前就已经离婚,怎么还要来问她关于他的事情。不用说,死者对自已的妻子是余情未了,那个妻子对他却是避之不及。只有当他们说到“宋宇已死”的时候,对方才停下解释二人已经两清的嘴巴。停了好一会儿才又出声,不过语气就完全变了,没有半分的不情愿不耐烦,取而代之的是不相信, 不信任,最后抛下一句“如果他真的死掉的话,好像也找不着我吧。我只能说你们找错人了……”随即就挂掉了电话。如果两人真的已经离婚,那么从法律上来说, 她的确没有什么义务知道死者的一切事情。
女人挂掉电话后没有一会儿,死者的电话就响了起来,正是死者的前妻。
“喂,宋宇吗?”看来女人对于刚才他们告知的事情不太相信,非得亲自验证一下才相信。
“不是,我们是警察,电话的主人已死。”杜海重复了刚刚小陶对她所说的话。
对方听见这话,立即再次挂掉了电话。
无法,杜海只得又打回去,让她无论如何,最迟明天也得赶回来配合调查。
与死者前妻通完话后,小陶问要不要再给死者的父亲与妹妹打电话。
当然要打,办这种有死人案,第一步是确认身份,第二步就是找到死者的家里人。那个女人在法律上是与死者已经关系,那么最该来认领尸体的,就只剩下死者的父母兄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