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勒拉是从21岁起就在拉比士公司做记账员,过着重复平淡的生活,在做了四十多年后,他突然某天想要散步,第二天在森林里被发现上吊自杀了。
这是我的分析:
文章将主人公设定为一个过去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现在已到了六十多难以改变的年龄的人,让读者看到一个安于现状的人的老年生活,假如那时后悔了会怎么样?
他在一个采光极差的房子里,差到发霉。他有一个特别平淡单调的生活,平淡到几十年来最大的事就是父母去世和唯一一次搬家,甚至连闹钟坏了这种小意外他都只遇到过两次。除了环境固定,他所来往的人也是固定的,比如说几十年来他去同一家面包店买面包,以至于那家店换了十几个店主每一个他都认识。
他心里是后悔的,所以最终选择了自杀。他拿起前任送的那面镜子,发现时间改变的只是他的容貌,其他的,欢乐、幸福,他什么都没有。在意外地散步之后,他发现生活可以有美食、有爱情、有亲情,而他已经虚度了太久,再也得不到真情而只能通过获得交易获得假的爱情。他发现内心真正想要的是幸福的有孩子的生活,而现实是他不得不回到自己哑的、死的卧室里过着孤单又贫穷的生活。在发现了自己的真心后又无法接受现实的残酷,他终于做了一次改变:他选择死亡,结束这种凄凉、沉闷、平凡、空虚的生活。
这是感想:
年轻时,要敢于尝试敢于改变,安稳重复的生活也许安全但也单调,不要像勒拉一样,老年回头才发现自己过的不是想要的生活,明明还可以更好,却自己骗自己只能这样,什么都不追求,在固定的地方和固定的人来往就活成了没有感情没有回忆的机器。可我们不是机器,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