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重回到2007年,那年有着的刻骨铭心,让我怀念,其实有时候不一定在一起才是最好的.
我像被禁锢许久的怪兽一样,在踏入分好的班级的那一刻得到了释放.终于自由了,我像脱缰的野马一样,将自己深藏已久的因子全部迸发,我叛逆、冷眼、看不惯一切,目中无人,眼里只有我自己.在早知道会分文理的情况下毅然决然选择了文科.
那是我和他第一次的相遇,没想到因为一句话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我背着包肆无忌惮的走进班级,找了个靠着墙的位置,从笔袋中拿出笔,开始进入忘我的瞎写世界.
“哎,你也玩跑跑?”后座传来一个略带沙哑的磁性声音.
我转过头看了一眼,又把头转了回去.他指了指我笔袋中的镜子又问了一句.我顺着他的目光看了看,原来是我镜子上的图案.
“我对那个没兴趣”对于这种交谈我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我能够给他个回答还是看在我心情不错的我份儿上.
我掏出包里的小说,顺便掏出薯片.安静的教室里充斥着咔嚓咔嚓薯片咀嚼的声音,然而作为作案人员的我并没有停止的打算.
“铃铃…………”自习课的铃声打破了安静的教室,大家顿时活跃起来,分到这个班只有一个以前的同班同学,但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我张扬似火,她温婉柔顺,同在一个班里一年的时间都没有什么交集.可以说在这个班里我还没有认识的人,我却不在乎这一点,我享受着这难得的安静,也排斥着自己不喜欢的人,我固执的相信自己的眼缘.喜欢了才能相处,对于友情我看的太重也太固执.
枯燥的自习结束后,我整理一下书包准备起身回到宿舍,身后响起了阵阵窃窃私语“就没看见她跟谁说一句话……”而我早已经把这些当作耳旁风,我有自己的原则,我对朋友掏心掏肺,但前提是我看的上你的一切.
可能以前我总拘束着自己,现在我想为自己的想法生活着.上课天马星空的看我的小说,我不顾一切的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我不在乎成绩的好坏,突然之间就想这么任性的活着,不想努力,就单单享受着现在的日子.
突然之间喜欢上柠檬味道的棒棒糖,总觉得这种酸酸甜甜的味道特别适合自己,我是一个对感觉超乎寻常执着的人,上自习课我嘴里咬着棒棒糖,冷静的看着大家奋笔疾书,叹了口气我开始了自我的时间,我还是看我的小说吧.
后座伸来一只手拍拍我,“你不怕牙坏掉吗?”
我放下书回过头看了一眼,“比较喜欢那个味道而已”
“给你吃个这个,对牙齿好”,他递过来一瓶草莓味的益达,我伸手倒出两粒,还给他.没在说一句话,是的.时隔那么久,那些场景我依然历历在目.
其实我并不是个内向文静的人,相反的我热情似火,十分健谈.但我从不和不熟悉的人沟通,在我没觉得他们合适我的眼缘的时候.
第二天我的抽桌里多了一瓶草莓味道的益达,并有一张纸条:以后吃这个吧,对牙齿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