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条新闻,有个老人在老伴去世之后,又找了一个伴,然后子女对他不尽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老人一纸诉状上了法庭,在强制执行时对质的情况。

十多岁的时候听到这种事情,往往听到父辈们说这种人在村上或者居住地方,没人看的起,办事啥的也不顺畅。自媒体普遍开来,这种事情时有发生,是自媒体让这个社会变小了还是我们不会变老了。


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应该知道彼此的身份和应尽的义务。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相关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