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英雄人物都备受人们尊崇。但是,“时势造英雄,英雄造时势”,大多数成为英雄的人,都是偶然的,而大部分的英雄也很少在乎自己的名誉。但在我国,有这样一个人,本应是遭人唾弃的罪犯,却被当成英雄写进了课本。这个人就是刘学保。刘学保从小就非常羡慕那些广为人知的英雄,在他的眼里,那些英雄都很受周围人的欢迎,领导也很赏识他们。但他参军了很长时间,还只是个副班长,他认为自己只是缺少一个成为英雄的机会,因此自作聪明的想出了一个主意。
1967年12月17日晚上九点,甘肃省永登县境内的水泥大桥突然发生爆炸,随后赶到现场的工作人员看到了布满伤痕的刘学保和一个血肉模糊的工人。刘学保被带回去做笔录,据他交代,事发之前,自己在附近巡视工作,看到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他便悄悄跟上前去,结果发现那人身上竟携带着炸药,企图炸毁水泥大桥。于是他冷静一下后,立即向那人冲上去,进行搏斗。然而,虽然他把歹徒打倒在地,但仍然没能阻挡住炸药的爆炸,自己的胳膊也被炸断了。
当时,政府办案时,一直感到很迷惑。因为所谓的“歹徒”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林场工人,找不到任何的作案动机,连相关线索也没能找到。于是当地公安暂时把案件封存了起来,希望以后能查出真相。刘学保的领导知道这件事后,对刘学保丝毫没有怀疑,甚至将他的英雄事迹报告给了上级,随后,这件英雄事迹也被写入了课本。
因为这件事的发生,当时李世白的家人一直被周围人鄙视和嘲笑。18年后,有人对此事提出质疑,案件才终于真相大白。质疑的人认为,刘学保当年一个人前往大桥巡视,与歹徒作案时间太过巧合,而且以炸弹的威力,刘学保应该很难活下来才对,结果却只丢了一支胳膊。有关人员根据种种疑点,终于查出了刘学保才是爆炸事件的真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