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初恋:相遇太早爱太早,恨不能与你终老

人生若只如初恋,怀念。

因为昨天在微博热搜上看到了一个热门话题“初恋最美最痛”,于是便买了《我在世界中心呼唤爱》的电影票。

下午去电影院看的时候,全场只卖了一张,也就是说一个人,一场电影,怀念一段爱情与青春。

人生若只如初见,容若只用这一句便道破了天机。

初见时的美好,不会让我们想到离别、背叛、分崩离析。

今年是我跟初恋认识的第十二年,相爱的第十年,分手的第八年。

跟她还有联系。

前段时间在微信上聊天,不知道聊到哪里,她问我:是我比较难忘还是你最近的那一任女友比较难忘?

我跟她说,你们对我其实都是一样的,只不过你出现的早一点而已。

其实不光时间不一样,所有的都不一样。但可能就是因为时间早一点,所以,最难忘。

忘记初恋需要多久?

十年?

不。至死方休。

电影里柯达用了十年,走出了初恋的阴影,找到了活下去的希望。这十年,他浑浑噩噩,浑身上下都充满了绝望。

所以,初恋最美最痛。

是的。初恋最美,最痛,也最难忘。

因为认真。

初恋时,我们都不懂爱情。十六七岁的年纪,拧巴,倔强。所以,付出的都是真心,而非套路。

什么是初恋呢?

就是你第一次把一个跟你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看得比你的命还重要。

就像电影中的柯达。当夏夜生病住院难以忍受病痛折磨时,他想用自己的健康来换,当他知道夏叶可能要死的时候,他想用自己的命来换。

所以他说:我有两次生命,一次是出生,一次是遇见你。

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你发现你喜欢的人,恰好也喜欢你。

比如柯达和夏叶。

比如我和我的初恋小姐。

柯达看到夏叶会躲,不敢说话,但还总是忍不住偷偷看她。这不就是我们的青春吗?

无知,懵懂,肆无忌惮。

很多时候,我都想回我的母校看看,看看我们曾经背过书的教室,奔跑过的操场,连同那围墙边上一排笔直白杨。可是没机会了,因为中学时私立学校,在我毕业几年后就倒闭了。当我知道学校倒闭的那一刻,我以为我的青春也会跟着烟消云散,可是没有,它一直在我心里,被我深藏。

我曾经一个人回去过,在寒冷萧瑟的寒冬。我把自己裹得跟个粽子似得,看着原本就破旧的街道更加破旧,看着荒凉的教学楼,看着光秃秃的树干,耳边除了呼呼的风声,一无所有。

那一刻,我有点怀疑我是不是来过这里。那一刻,风有风的事,云有云的事,我一个人站在街边,孤立无援。

过去的,早已过去,可能再也回不去了。只是说过的话,做过的事,总要有一个人记得。

柯达为了送给夏叶一个录音机,就开始给电台投稿,甚至编出来夏叶的白血病的故事。我曾经也会为了送给初恋一个礼物骑着单车跑到几十里外的县城,然后再骑回来。虽然最后还是买了个很烂的礼物,但是觉得很神圣。

初恋的意义,就是让自己懂得为一个人付出,懂得为一个人努力,而且乐此不疲。

不是所有人的初恋故事,都会打胎出国,有的人甚至连拥抱亲吻都没有,可是一样的美好与难忘。因为那个时候的我们更多的是在课堂上对视,在课下的小纸条和笔记本。穿着校服的少年回头看一眼喜欢的女孩儿,就羞红了脸笑意盎然;在借书时指尖稍一接触,就一股电流通过全身;早上早到一点儿,偏偏要抄她的作业;晚上在被窝里偷偷看对方写的信。

年少时的喜欢不就是这样。我喜欢你,就是可以每天都看到你,如果哪天你的座位空了,那我的心就随之空了;你在讲台的黑板上演算数学题,我在下面看着你的马尾,一晃一晃,满脸笑意;班级里有任何集体活动,我都想离你近一点,好像远了呼吸都会变得冷清。

那个时候的我们说话会躲着人,会把小纸条藏到课本里,会偷偷给对方写信,会彼此交换难看的照片。会做很多单纯,幼稚,没有意义,却一辈子都不会忘的事情。

这些都太青春且美好了。

所以,当我坐在电影院里,我看着电影流泪。因为我知道,我在这两小时的黑暗里,肆意回忆的是我的那个女孩儿和青春,而走出电影院,我也会吐槽,每年的青春片都这么狗血,套路啊。

电影里有一个未来邮局,可以寄东西给未来的人。

夏叶给柯达和另一个同名同姓的夏叶寄了自己的录音带。如果可以,我也想给十年前的初恋寄一句话:相遇太早爱太早,恨不能与你终老。

时间有着不动声色的力量,表面平静的西湖水,下面暗流涌动,波涛汹涌。愿所有的物是人非,都是时间捣的鬼,我们都可以在阴差阳错的时光里,如愿以偿。

陈奕迅在《十年》里深情的唱道:“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十年的时间,足以让一个男孩长成有担当的男人,足以让一个少女变为一个母亲,足以让这个世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不管有再多的十年,我们都忘不了我们的初恋。

所以,如果有一天你们情深似海,是否也会记得我们一起曾期待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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