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家大院和平遥县衙(神州行之71)

      但凡喜欢看电视的人,乔家大院有口皆碑,有的能将故事情节讲得绘声绘色。但是你没有亲临乔家大院,就体会不到它的魅力。乔家大院占地宽阔,建筑群错落有致,布局巧妙,在空中航拍,呈现出一个大“囍”字,匠心独具,巧夺天工。

      这篇游记,不描写乔家大院大红灯笼,也不介绍那些充满生活情趣的雕塑,只单讲一件事:乔家大院的家规。

      乔家大院规定,家族人等,“不准纳妾,不准赌博,不准嫖娼,不准吸毒,不准汹酒,不准虐仆”。

      先不要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上述五条,是不败家的准规矩,做人的行为准则。乔家大院的家规和平遥县衙的国法,家国情怀,相得益彰。

      游览平遥古城,总是先去看平遥县衙。县衙的后进内宅,是县官睡觉的地方。内宅的床只供一个人睡,原来,朝廷规定,知县上任是不准带家眷的。

      现在的贪官,大多是通过老婆犯事的。有的是为了讳避直接伸手,想当婊子又要立牌坊。也有的贪污受贿本人并不知晓,稀里糊涂被老婆拖下了水。县官赴任必须离家500里,又不许拉家带口,这就从制度的源头遏制了腐败的发生。即使县官养个把“二奶”,也只能偷偷摸摸,不敢大事张扬!

      现在理念不一样了,说满足性欲是基本的人权,说性生活和谐了工作才做得好。部队里,当官的到了一定年龄,上面就张罗着给找老婆。我96年南下广州,任香港白马集团广州旭阳公司总经理,集团执行董事在饭桌上就给我签了五万港币支票,要我交首期房款买一套房子。当知道我妻子在内地有工作不能来广州,就在号称“二奶”楼的“如意中心”帮我定下一套房子,搞得我措手不及。香港方面认为,一个人性生活不“如意”,工作也不会尽力。

      县衙的大堂审案子,二堂办公。二堂的前檐挂着六个大字:“天理、国法、人情”。  小时候,看过一出戏,叫《十五贯》。三堂会审,大老爷高坐台上,左边喊:“天理啊!”右边喊:“人情啊!”中间喊:“国法啊!”做官的有清官,有赃官;有头脑清楚的,也有头脑糊涂的。最后,还是以国法为准结了案。所谓“合情合理不合法”,是指老百姓从片面的、感性的、一己的认识,认为应该这样,应该那样,而法律偏不这样,偏不那样。

      纵观两千年封建王朝,县衙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机构,朝廷的政令在这里付诸实施,县署是直接接触百姓的窗口,全国几千个县衙治理好了,国家也就治理好了。为此,“现代包公”朱镕基从不题字,却在平遥县衙写下“平遥县衙”四个大字。

      当然,平遥县衙只是个理想的展品,否则大清就不会灭亡。慈禧太后这样的女人掌权,即使有了体制和机制,也不可能贯彻,灭亡在所必然。倒是西汉贤相萧何,定下官员“约法三章”,又制订法律九章,成为中国最早的法典,为以后的历代立法奠定了基础。

      出于需要,衙门里都设有衙神庙。平遥县衙的酂侯庙供奉萧何,既是对这位安邦定国的贤相的崇拜,更是对在职县官的警示与鞭策。

      家是社会的分子,国家是每个家庭的支柱,家规与国法相辅相成,维系一个稳定而繁荣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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