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时语文老师布置每周一篇随笔,我基本没落过字,为此不免被点名批评,甚至对家长会这事儿产生了厌恶。高中时遇到了一个好老师,说他开明也许更准确。我那没仿着路数的三类作文,在他那儿总能变成一类,或将我的文章贴在教室的后墙上,让全班同学来民主打分,也是头一回。废话半天,其实我从来不排斥写作,甚至喜欢,于是我在这儿开篇了,来还我十几年前欠下的文字债。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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