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可以说是金陵北上的第一个城。有“金陵锁钥,江淮保障”之称,又有“形兼吴楚,气越淮扬,儒风之盛,夙贯淮东”之誉。因滁河贯通境内,故名滁州。
著名的琅琊山,皇甫山均坐落在此。
常乐领着叶珺行到此处,便要寻处落脚歇息的地方。而叶珺专挑小巷小街里钻。
“你往小巷里去吧,我可不去!”常乐不管叶珺。
“你就陪我去吧!那些小巷里有最正宗的小吃!”叶珺拉着常乐的衣袖道。
“人家赶路都是风尘仆仆,日渐憔悴,哪有像你这样日渐圆润的。而且,小巷里不仅有小吃,还有~”常乐在叶珺耳旁轻轻地道。
“啊?”叶珺涨红了脸,别过头去,突然又道:“你是不是去过?”
常乐不理,自顾自的往客栈走去。叶珺气呼呼的跟在后面。
一进客栈,好像气氛有些不对。所有的人的注意力都在一个满脸笑容的年轻人身上。常乐望去,不禁吃了一惊,就是那个独特的吃花生米的年轻人。他依旧用着他独特的方式吃着花生米,喝着酒。
“他吃花生米的方式真独特,我要去认识一下他。”叶珺自言自语道。
“不要去!”常乐急道,
“为什么?”
“他不简单!绝不简单!”常乐道。
“那有什么关系?有谁是简单的?”叶珺反问。
“你忘了那次?”
“没有,但我感觉他是孤寂的。他用这种方式只是为了得到别人的注意力,越是这样的人,说明他越是孤独。”叶珺已经往年轻人那边开始迈步。
“可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没关系,但我高兴,我想去交这个朋友。”言罢,叶珺往年轻人桌前走去,走过去便自顾自的坐下。
常乐见了,既担心又生气,径直走到年轻人不远处的桌前坐下,要了酒菜,自顾自的吃起来。酒菜虽好,他却完全没吃出味道来。
“你能请我吃颗花生米吗?”叶珺问年轻人。
“可以。”年轻人笑了笑,筷子轻轻一挑,花生米高高飞起,但方向却是向叶珺的方向。叶珺嘴一张,花生米不偏不倚,刚好落到了叶珺嘴里。
常乐见了,感觉自己心中有一股怒火燃烧起来,里面带着一些愤怒,又好像带了一些嫉妒。一直以来,叶珺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别的男人,他好像已经习惯了她的存在,好像她是自己的私人物品一样。如今看到她与别的男人一起有说有笑,而且是一个英俊又陌生的男人,心中不知为何,不是个滋味。
然而这对叶珺来说,或许是一件好事吧。如果一个人见你和异性有说有笑,他的心里不会泛起一丝丝的不适,那么只能告诉你,他的心里没有你,绝不会有!只要你在他的心里占有分量,他多少都会有些情绪的。甚至是对你冷嘲热讽,那也不要生气,他只不过表达他的不满而已。多交流就可以了!
“你就吃吧!”常乐嘟囔一句,自顾自的喝酒,一杯接着一杯,好像要把心中的火浇灭。他现在也知道自己和往常不一样,但也不知道哪里不一样。
“花生米已经请你吃了。你还不走?”年轻人问叶珺。
“吃了你的花生米,我想请你喝杯酒。”叶珺笑了笑。
“不必,不是我自己的酒,我不喝!何况,今日我喝的已经够多了。再见。”言罢,年轻人起身,丢了块碎银子在桌上,起身出门。
望着年轻人的背影,叶珺不知该说什么,念了句:“怪人。”
常乐见叶珺受了打击,心中竟然有些高兴。也不知是为了什么。我想这都是人的天性,你若望见自己的心上人跟人搭讪失败时,我想你也会高兴的,哪怕只是一点点。
只不过常乐没有表现出来,还是一杯接着一杯的喝酒。
“常公子~”叶珺走过来坐下。
常乐不理,还是喝着酒。
“你在生气?”叶珺笑了,这一笑,好像满满的都是甜蜜。
“我干嘛要生气?”常乐反问。
“那你在吃醋?”叶珺继续笑问。
“笑话!”常乐继续喝酒。
“嗯哼?常公子~”叶珺没有继续再问,她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开心。她好像知道什么都不在乎的常乐心里多少是有些她的。他越是这样,就越表明是的。就单凭这一点。已经足够她乐好几天了。其实有时候,人真的很容易满足,甚至只是简单的一句话,一个眼神就足够让人满足了。只不过,常常那个能让他满足的人从不做那些事罢了。
“小二,再来一壶酒。”叶珺叫道。
“再给她来两盘花生米。不,给她三盘!”常乐接着道。
两个人的眼神在空中相交,只是一瞬间便移开,紧接着,两个人淡淡的笑了,但两个人还是什么话都没说。
人都是这样,哪怕再伟大,哪怕再是圣人,在儿女情长面前,都会变得自私,非常的自私。
但那种自私却常常能让人感到快乐,因为总能感受到对方浓浓的情意。但又往往感情出现裂口,也是因为这种自私。
有人说,如果用爱的借口去限制一个人的自由,那绝不是爱!但是,这又该叫做什么?占有欲?我不知道。
只不过这种自私,如果两个人都能控制好的话,那这种自私,我想将会是世上最美的自私之一。
当然,这种自私的度,谁也没法教会谁,只有双方各自去领悟了。
只不过,叶珺交到了那个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