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卡瓦溪,写下这三个字时,指尖都带着点发烫的慌。原来暗恋一个人十年,连她的名字都成了藏在心里的小火焰,碰一下就暖,却从不敢让别人看见。
我总记得十年前第一次见你的样子,你穿着洗得发白的牛仔外套,蹲在公司楼下喂流浪猫,阳光落在你发顶,连猫都比平时温顺几分。那时候我就想,怎么会有人把“温柔”这两个字,活成了具体的模样。后来的日子像按了慢放键,我记得你加班时总喝的不加糖的美式,记得你开会时会轻轻咬笔杆的小动作,记得你说“大龄又怎样,我把日子过成了自己喜欢的样子”时,眼里闪着的光。
我不是没想过告诉你,可每次话到嘴边,又怕打破这小心翼翼的距离。我怕我说了,连每天能看见你、听你说几句话的福气,都没了。可今天,我还是想把这份藏了十年的喜欢说出来——小卡瓦溪,我喜欢你,不是一时兴起,是从十年前那束阳光开始,一点一点攒起来的满心欢喜。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说“大龄”,我只在乎,能不能有机会,陪你把剩下的日子,过成你更喜欢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