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就是尽人之所能——通常以完全理性方式——解答人所面对的各种终极问题的学科。
条件一:“尽人之所能”。
“尽人之所能”,说明哲学作为一门学科的严肃性,与其他学科一样。
此外,“尽人之所能”,说明哲学是“人”的学科,我们可以调用“人”的各种能力(而不依靠“人”以外的其他力量,无论是否存在)。
条件二:“通常以完全理性方式”。
作为对条件一的说明,“通常以完全理性的方式”,具体限定如何“尽人之所能”。
“以完全理性的方式”,指仅以逻辑学为思维的工具;这使得哲学区分于其他旨在解答终极问题的思想体系,比如宗教,比如神话。
之所以强调“通常”,是因为借助理性并非唯一方式;其他方式比如直觉、体验,对于一些哲学家同样至关重要(也正是直觉、体验元素,为某些哲学建构增添了神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