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宅女,见惯了帅哥。当然,不是在现实生活中。但我不得不承认的是,宋珩明真的很好看,最起码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
个子高,略瘦,偏白,整个人都带着清凉的气息,并且不近女色,这点本人极为欣赏。
虽然我不怎么相信星座学,但生活中比较慢热的我还是很认同星座学里的一句话,
“摩羯座爱上一个人需要十年的时间。”
我从来就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因为我见到帅哥顶多就是欣赏一下赞美一下,并不会采取什么实际上的行动,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是灰姑娘,命中注定会遇见只属于你的王子。
所以,我又像初中一样安安静静地度过了一个月,不过还好,我遇到了一个跟我很像的人,是我的同桌。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我和她就成为了好朋友。
开学的第一个月还真是至关重要的一个月,有的人趁着这一个月广交好友,下至本班,上至高三,走在路上都有人打招呼。有的人呢则谨记老师的话,好好学习,为高考奠定基础。有的人呢,则以不变应外变,安安心心地做一个潜水族。据我的观察,宋珩明是第二种,以他的相貌想当第三种也得看广大女同胞同不同意啊。
都说受女生欢迎的男生私底下会受到其他男生的排挤,不过他好像例外,在男生堆里混的如鱼得水。
他在下午通常会和男生一起打篮球,我虽然没有到现场亲眼去看过,但光凭晚自修一群男生以他为中心一个圈全部在讨论他的球技,我就已经能够脑补宋珩明在篮球场上的英姿:挥汗如雨却依旧身手敏捷,汗珠一颗颗散落在他的头发间,在夕阳的照耀下折射不同的光。顺着棱角分明的脸庞向下,沿着脖子的曲线,浸湿了他的衣服,白色的T恤隐隐透明……(此处省略无数遐想)手臂再潇洒地一挥,完美的肌肉线条展现出来,当然了,这不是重点,(有点小心虚)重点是——球进了。只留下周围一群发呆的苦逼脸(个人想象)。
每想到这些,我会习惯性地侧过头望望那个处在暴风眼中心,却依然在冷静地写作业,似乎隔离了周围的一切声音,沉浸在自己世界的人。忍不住咽一口口水,然后在心中默念三遍“空即是色,色即是空,吾本凡人,孰能无过。”最后再偷偷欣赏他的侧颜直至清脆的上课铃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