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式短语,英文是infinitive phrase,是又to和动词原形组成的短语。如:
to take a bus
to drink water
to jump
这是英文中用得很多的一种成分。与分词短语一样,不定式短语十分灵活多用。与分词短语只能做形容词(成分)不同,不定式短语能做名词(成分),形容词(成分),或副词(成分)。重点在于,不定式短语十分常用。于是就产生了一些有趣的问题。
许多中国学生在学习英语时大多都背过make somebody do something/let somebody do something/have somebody do something 等等的”固定搭配“。实际上,这些形如”动词+somebody+动词”的词组的第二个动词均是不定式to do去掉了标志性的to而演变而来的。那么为什么此处不加to呢?
不定式to do往往带有不确定性,由中文名”不定式“以及英文名”infinitive"均可以看出。纵观所有上述的“固定搭配”,凡是主观上(以主语为出发点的主观)这种不确定性消失的搭配,都略去了to。
大致分为两种:
一种是强制性的。如make somebody, let somebody, have somebody. 这些搭配都在表示有理由认为接下来的事情必定会发生,至少主观上是这样的。比如 “He had his son bring him some newspaper.“ 这个句子意味着bring him newspaper已经发生,或者必定会发生。
第二种是极其主观,且主观上有很强的确定性的感官体验。如feel, see, hear等等。I saw him do it. 主观上,他已经做了这件事。He felt the cat touch him. 主观上,猫已经触摸了他。
以上两种情况,to do的to均应被略去,以显示从主语出发的主观上事情发生的必然性。一切其他的情况均应选择不略去to。
许多语法书或笔记都有提及以上两种分类,但并没有解释略去to的原因。笔者确信已经窥见了背后的原因以及事情的本质。
一些读者会进行反驳:那诸如want, expect等动词呢?这一类表示愿望的动词,不够强硬,在暗示主观上无法下定论认为接下来的事情必定会发生。
一些读者询问被动语态,如He was made to do his homework. 被动语态与主动语态不同,由于某种原因无法或不好以主动语态的方式说出主语,因此可以认为主语被略去了,仅在特殊的情况下才会使用,笔者虽然不提倡使用,但不得不承认被动语态比主动语态更加客观一些。在这样的基础上,就不存在主观上事情是否有不确定性,因为句子真正的主语不存在。因此遵从正常的不定式短语用法,一律带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