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调查和二类调查的区别

1.调查目的

一类调查
又称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是以省(直辖市、自治区)为对象的森林资源调查,属于国家森林资源监测体系,目的是为了反映全国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为国家和地区的林业方针、政策、规划提供依据。
二类调查
又称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是以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林业局、县等具体的森林经营单位为对象的森林资源调查,属于地方森林资源监测体系,目的是为了基层林业生产经营和生态建设服务,为林场等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制定林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2.调查时间与调查技术

一类调查
一类调查每隔5年进行一次,调查技术采用的系统抽样布设固定样地,通过对固定样地的调查来了解森林资源的面积、蓄积等,并通过5年一次的复查,来了解森林资源的生长量、消耗量、采伐量、更新量、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及多样性的现状等。林分和样木的信息较精细,但反映空间信息能力较弱,统计数据的精度与数据量有关,数据量越大,精度越高。
二类调查
二类调查每隔10年一次,调查技术采用全面目测,逐山头地块查清森林资源总量,以小班为单位来了解森林资源的面积、蓄积、林地质量等因子。林分和样木信息较粗放,反映空间信息能力较强,资源数据能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小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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