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之余,我抽空断断续续地看完了冯小刚导演的《我不是潘金莲》,一时感触颇深。
这部电影的故事情节很像张艺谋之前导演的经典作品《秋菊打官司》,无非就是李雪莲(范冰冰饰)和前夫秦玉河(李宗翰饰)假离婚,后面秦玉河又和别的女人结了婚,李雪莲状告前夫,要先复婚证明之前是假离婚,然后再名正言顺地离婚。结果法院不受理此案,认为当初法院判决离婚没问题。于是,李雪莲就告前夫,连同告法官,后来连同县长、市长一起告,直接告到了人代会代表那里,导致一系列地方领导被撤职。这还不算完,李雪莲接着告状十年,搞得县公安局长、法院院长、县长乃至市长都围着她转,想方设法阻止她再去北京告状,生怕自己头顶乌纱帽不保。直到最后李雪莲的前夫秦玉河给人送货的时候出了交通意外去世,李雪莲才终于停止了她的告状之路。
很多网友发弹幕说圆形的窗口看起来很煎熬,其实我觉得这还不是最煎熬的,最煎熬的是李雪莲这样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农村妇女,为了一个假离婚的案子,竟然可以不停地告状长达十年之久。她不停地告状到底是为了什么?又是什么支撑着她苦苦告状达十年之久?
电影的末尾告诉了我们答案:李雪莲当初和秦玉河假离婚并不是为了多分一间房子,而是为了多生一个孩子,只可惜当时还没有放开生二胎政策,所以无奈之下来了个假离婚。不想秦玉河后面又重新结了婚,当初的假离婚也就阴差阳错地变成了真离婚。
离婚案件属于普通而常见的民事案件,本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而李雪莲的事情却闹得沸沸扬扬,当地的县市级领导也因此惴惴不安,甚至惊动了中央的大领导,李雪莲也几乎变成了很多地方官员的噩梦。这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幕幕背后,是非常讽刺的社会现实——正是因为有一些地方官员的不作为,逃避责任,占着茅坑不拉屎,才逼得老百姓无奈之下“告御状”。
老百姓的日子过得都不容易,只要是过得稍微舒坦一点点,无论是谁都不会风餐露宿、千里迢迢去进京告状的。试问谁不想过几天安稳日子呢?因为折腾过来折腾过去,吃亏的往往还是老百姓自己。
官员的本职就是为老百姓办实事,为民做主。古语云:“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地方官员身为当地百姓的父母官,理应恪尽职守,热情为老百姓排忧解难。诚能如此,老百姓爱戴你还来不来,又怎么会去告你的状呢?只有官员不作为或者欺压百姓的时候,百姓才会去告状喊冤。
李雪莲很普通,日子过得也不容易,又离了婚,可以说是一个命很苦的女人。那么她何苦去和那么多官员作对呢?这样做对她有任何好处吗?李雪莲说:“我告状,其实主要是为了我肚子中那还未成型就流产了的孩子。”李雪莲主要是为了争一口气,给自己因为假离婚后复婚不成从而未能平安出世的孩子争一口气,给苦命的自己争一口气。
余华的经典作品《活着》里面的福贵,一辈子历尽坎坷波折,吃尽了生活的苦头,用家破人亡来形容毫不为过,到最后还落得一个孤独终老的下场。对福贵来说,活着就是承受生活的苦难,就是忍着痛笑出来,继续走自己的路,吃自己的饭,继续过自个儿的日子。
几乎每一个老百姓的人生都是坎坷不平的,虽然不至于像福贵的命运那么悲惨,也是酸甜苦辣五味俱全。人活着,就是为了过几天平凡而幸福的日子。老百姓的这个愿望很简单,却也很难实现。电影中的李雪莲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如果能多一些焦裕禄式的好干部,多一些为百姓办实事的好官员,这人世间便极少再有李雪莲,极少再有喊冤哀嚎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