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創造
太初有神 創造天地
大地混沌無形,黑暗覆蓋深淵。神之靈徘徊於水面。
神曰,宜有光,即有光也。神視光為善,遂判光暗,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暮去朝來,是乃初日。
神曰,宜有穹於水中以判之。遂造穹而判水於上下,即如此也。神稱穹為天。暮去朝來,是乃次日。
神曰,宜匯天下之水於一處以現旱地。即如此也。神稱旱地為地,稱匯水為海,視之為善。
神曰,宜生草木於地,草結籽,木結實,各從其類,含籽實中。即如此也。地上遂生草木,草者從其類而結籽,木者從其類而結實,含籽實中。神視之為善。暮去朝來,是乃三日。
神曰,宜有光於天窮以判晝夜,以作象而定節氣年日,以照臨於地。即如此也。神造二光,大者司晝,小者司夜,亦造星辰。神列之於天窮,照臨於地,以司晝夜,以別光暗,視之為善。暮去朝來,是乃四日。
神曰,宜滋生物於水,飛騰雀鳥於天。遂創大魚及水中各類生物,并各類振翅之雀鳥。神視之為善,遂祝之曰,生息繁衍,鱗介充斥於海,雀鳥生息於地。暮去朝來,是乃五日。
神曰,宜滋生物於地,有牲畜,有昆蟲,有野獸,各從其類。即如此也。遂造各類野獸,各類牲畜,各類昆蟲,視之為善。
神曰,宜以吾等之形象造人,令司海中之魚,空中之鳥,及牲畜,令治全地并地上所有生物。遂以其形創之,象神之形,有男有女。神祝之曰,生息繁衍,充滿全地以鎮之,轄海中之魚,空中之鳥并地上所有生物。又曰,觀之,遍地結籽之草并樹上含籽之實,吾皆賜汝為食,至於地上走獸,空中飛鳥,并地上所有生物,吾賜青草以為食。即如此也。神視所造之物皆善。暮去朝來,是乃六日。
七日安息
天地萬物既成。
七日,神之創造既畢,遂盡歇其工而憩。神祝此日而聖之,蓋神盡歇創造而憩於此日也。
此即天地創造之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