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舅年轻时外号谢邋遢,一句话,他太不修边幅啦!
我仔细想了想,其实不仅老舅,姥姥家的大舅也如此。
由此联想到母亲,我妈没变成邋遢人,是因为她去当兵了,部队训练,把她所有的毛病都修理好啦。
老舅结婚前,可是真邋遢。
去他宿舍里瞅瞅,好家伙,乱得那叫一塌糊涂。要是不提前跟他说一声,突然闯去了,你连个坐的地方都找不着。
大舅也如此。
有一年我去大舅家,家里也是乱七八糟,没个下脚的地儿。
好不容易把藤椅上的衣服帽子挪开,我坐了不到半小时,两只胳膊被跳蚤咬了十几个大红包,从手腕到肩膀,每隔两寸来一个,就像植树似的,间距一致。
大舅说,“我们平时都坐这里,没咬过我们,跳蚤专门咬生人。”
我没说话,心想这和狗狗有一拼了。别人家有看家狗,大舅家有“认生跳蚤”。
虽然家里乱,但大舅家吃的可讲究了,无论炒菜还是做鱼,油大酱油多,滋味儿爆棚。
两个大侄子长得很硕壮,一个比一个高大威猛,打虎绰绰有余。
过了45岁时,他俩的心脏都安了支架。
两个人婚后不约而同生了儿子,好家伙,儿子比他们的父辈更高大,更雄伟,更有气势,万里长城永不倒,千里黄河水滔滔。
其中一个很聪明,一直是班里的学习尖子,高考时爆冷门,用英语写作文,语文得了零分,惊呆了老师和同学。
“我是替天行道!”他理直气壮地说。
没辙,只好上了一个普通大学,毕业后,遇到了媳妇就结婚了。
婚后俩人开了个餐馆,花光父母的积蓄,热火朝天地忙乎了两年,赔了十几万,打那以后一直不上班,就在家啃老。
都说北京的八旗子弟啊,一天到晚就知道遛鸟、养鸽子啥的。你说说,这些习惯咋就跟刻在DNA里似的,还能一代接一代地传下来呢?
我小时候对这些事儿一点儿都不明白。后来我长大了,看了好多我妈留下来的信,才知道姥爷年轻的时候也不咋靠谱,和家里的父母对着干。
我的少女时期很懵懂,却喜欢胡思乱想,我时常在夏天的晚上,心悟八极神游天地。
想什么呢?想我的身上有多少成分来自父亲那边?有多少成分来自母亲这边?这DNA是怎样奇妙的结合,形成了一个奇葩的我。
我的诞生,可以说混合得很均匀。我既有河北老家农民身上的那种沉稳、淳朴和踏实,又有北京落魄的八旗子弟那种骄骄二气,浮夸虚荣,满不在乎,不求甚解。
每年夏天,我都会去北京,在姥姥家过暑假,几年观察下来,我觉得和河北老家勤劳朴实的农民比起来,还是农村老家的亲戚更踏实更靠谱。
回来说老舅,他年轻的时候在厂子里当工人,好长一段时间找不着对象,很快,老舅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刘阿姨调入老舅的车间当化验员。
她的父亲一夜之间成了臭老九,没人敢接近刘阿姨了。
刘阿姨婀娜多姿有魅力,虽然五官一般,但是有一种女人的风韵,说话声音超级好听,就是那种娃娃音,你懂的。
现在琢磨,当初刘阿姨的气质碾压群芳,一枝红杏出墙来,可能就是因为她的家庭和出身。
刘阿姨的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家里四个孩子,她是老小,在家里的地位就像我老姨,被父母惯着,尤其是父亲特别偏爱老闺女,心肝宝贝般地捧着。
从小家里就注重培养她,加上读了很多欧美小说,满腔浪漫情怀,举手投足之间散发着小资情调。
老舅当时很帅,高高的个头,笔直的身材,皮肤白,高鼻梁,头发剪成板寸,每根头发都像小钢针似的站得笔直,油黑发亮,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
即使如此,老舅追刘阿姨的时候,身边的弟兄异口同声地说,“你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蝴蝶迷蝴蝶迷天上飞,许大马棒地上追。”
为了追到自己喜欢的女孩,谢邋遢整个变了一个人,衣服没几件,但每天换洗,我妈为了支持他谈恋爱,特意寄了两件旧军装给他,一个军用挎包,没办法,那个年头旧军装最流行,相当于今天的普拉达。
老舅听了并不生气,鼓足勇气冲上去。老舅可会泡妞了,拿着那点儿有限的工资,天天给心上人买好吃的东西,讨刘阿姨欢喜,最后果然心想事成抱得美人归。
舅妈特别爱干净,他们的一间小平房,真的是干净到一尘不染。
老舅性格乐观,遇到什么事都不往心里去,遇到什么事儿也不往深处想,只享受眼前和当下。
这一分一秒的快乐积累起来,让他的脸上呈现出清澈的眼神,纯净的肌肤,有一种大孩子般的天真,仿佛八九点钟的太阳正在冉冉升起。
结婚前,老舅的裤子几个星期都不带换的,一个月就穿那一件衣服,上面还时不时的出现几个菜汤印子,油点子和饭嘎巴。
没想到舅妈具有超人的力量,我姥姥一辈子想把老舅改造成一个干净的男孩都是痴心妄想,但舅妈用了不到3个月就让老舅旧貌换新颜了。
床单洗的干干净净,被子叠的整整齐齐,连枕巾都飘着香味儿。房子里没什么高档家具,只有一个双人床,一个写字台,却极其温馨,那么小的一个空间装满了老舅和舅妈的甜蜜。
就在那个小小的陋室,他们孕育了女儿,我的表妹来了。
当时老舅住在羊肉胡同,每家的房子都很小,一个大院住好几户人家,共用一个水龙头,“羊肉胡同”,不知道这名字是怎么来的,但是显然老舅家的房子就是在羊的耳朵眼儿里。
那个时候啊,舅妈的父母住在卢沟桥。那地方离他们当时住的羊肉胡同有点远。
舅妈心里头一直惦记着爸妈,隔三岔五就想着回去,陪二老说说话,给他们带点好吃的。
老舅实诚,心地善良,特别心疼舅妈,每次舅妈说要回去,他二话不说,陪着舅妈就往卢沟桥跑。
送舅妈回去之后呢,老舅一个人回到羊肉胡同的住处。
老舅和厂里的一帮铁哥们总是凑一块吹拉弹唱排练节目。
可这帮人啊,有个共同的毛病,就是花钱没节制,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他们就跟撒了欢的小马驹似的跑出去开吃。
他们找个馆子,点上一桌菜,什么红烧排骨、溜肥肠、炒时蔬,再整上两瓶二锅头,敞开了吃,敞开了喝,一边吃一边扯着嗓子谈天说地,从国家大事聊到厂里,酒足饭饱之后,才各自回家。
这么折腾下来,到20号左右,工资就全花光了。后面这十天可就犯难了,兜里比脸都干净,吃饭都成了问题。
没办法,勒紧裤带过日子。肚子咕咕叫的时候,也只能忍着,盼着时间能过得快点,赶紧到下个月发工资的时候。
要不啊,就厚着脸皮去蹭饭。今天跑到这个哥们儿家里,笑着说:“阿姨,中午吃啥呢,我刚好路过,蹭一口呗。”
明天又跑到另一哥们家,说:“哎呀,叔叔,好长时间没吃你家饭啦,今天想尝尝您的炸酱面了。”就这么东家一口西家一口地混到月底。
我还跟在他们屁股后面观摩过宣传队的排练,有人吹笛子,有人拉二胡,唱的都是那个年代的歌,“扎西德勒,门前撒呀,金珠玛米到我家……”
我姥姥不放心,“快把孩子给我送回来吧!”
老舅赶紧坐公交把我送回姥姥家。
我那时最喜欢长安街上的灯火,更喜欢王府井大街的小吃,姥姥家附近有个月坛公园,我每天和姥爷去那里遛弯。
当时,舅妈怀孕了,经常妊娠反应,她身体瘦,经不起折腾,就回到父母身边住着养胎,不怎么上班了。
老舅虽然结婚了,但是心里一直悬着,觉得自己攀高枝了。
其实,俩人婚后不久,舅妈就发现自己嫁错人了。老舅不懂她的浪漫情怀,更没读过那些世界名著。老舅小时候家里穷,能吃上饭都是幸运。
但舅妈的家里很富有,她从小英语好,会唱不少英文歌,父亲一大家子全是海外留学归来的华侨。
姥姥说,舅妈有个亲戚住在西单,后来落实政策,一下子分了三套房子。
自从舅妈的父亲恢复了工作,总有人向舅妈献殷勤,老舅有危机感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