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是一种了不得的能力。
从小学写同学录开始,我一直都在羡慕身边的人可以有所喜欢。他们有喜欢的歌手演员,可以为之翻山越岭只为远远看上一眼;他们有喜欢的领域,可以为之投入大量的精力和金钱,或许只为一张照片,或许只为一段文字……我问自己:你喜欢什么?或者,你喜欢过什么?
好像不能给自己一个确切的答案。
如果说,我跟她在一起时,字迹变得像她的字迹,想去她去过的地方,看她看过的书,听她听过的歌……这些就叫做喜欢,那喜欢是不是太简单?
不是的。
喜欢应该是一种了不得的能力。不是羡慕,不是模仿,更不是一味地想要占有。是心甘情愿为之付出,是希望你好哪怕我只能远远观望。
我想,我还没能拥有这种能力,因为我好像不怎么懂得付出,却总想着占有。
但我会努力,因为
喜欢是一种让人欢喜的能力。
很庆幸我的朋友圈是这样的朋友圈。他们会分享自己的乐事,和恋人的始终不渝,和闺蜜的心有灵犀,游山玩水的放浪形骸,吃肉喝酒的大快朵颐,学习上的进步,工作里的成就…都显示出对于生活的热爱。
诚然,生活不是一帆风顺,甜中有苦,辣里含酸。但是感谢他们,总是将生活的阳面展示给我,让我总能在彷徨之时感受到光亮。
而他们的战斗力,毫无疑问,来自于对生活,对生命的喜欢。喜欢一朵花,喜欢一棵树,喜欢一件事,喜欢一个人,而这些喜欢,让他们拥有欢喜,总能在生活里笑容多于泪水。
我希望,21岁的自己,能够好好学习,认真喜欢,毕竟
喜欢是一种超能力。
能够让自己时刻都能保持微笑,能够让自己有为之奋斗的方向与动力,很重要的是能够遇见与自己志趣相投的人,喜欢乘以二,快乐也就乘以二。
喜欢,是我们这辈子都不能丢掉的能力。但愿你永远心存喜欢,随处欢喜。
写在文后:
开始得很突然,结束得很突兀,过程也是草草。但我开始在做这样的尝试了,试着拾起曾被夸奖的无论真假与否的文采,至少开始尝试了,希望能够坚持。很羡慕那些文采斑斓的人,词藻华丽不重要,羡慕他们能够用文字传达心声,传递思想,我觉得这很棒。至少在夜阑人静无人与你促膝长谈之时,能够记录下自己的思绪,即使无人问津,当至暮年,亦有往事可回首。
物凭永远比记忆真实,这是文字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