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2个不常联系的朋友——小白和春哥。小白是一个身高172,体重200斤的胖子;春哥和我同岁,大龄剩女一枚,最近爱上了自己给自己剪头发。
我们曾经共同负责一个项目,我负责策划,200斤的大胖子负责渠道,春哥是总监秘书。
那年我们24岁。
我抱着笔记本走进会议室,推开门就看到一个大大的脑门。春哥抬起她的脑门咧嘴对我笑,露出一排亮闪闪的牙套。她穿着一件很宽松的T恤,把头发全部梳在脑后,不愿意有一根头发挡住她那大脑门。热情,不爱打扮,是她给我的第一印象。
据说小白当时也在这个会议室,但是我对他的第一次记忆却是到了项目上。项目在一个离主城区有1个小时车程的小县城。公司给我们租了房子,我和春哥一起住,小白住我们楼上。因为我们的房子比较大,项目的小食堂也被安排在了这里。
小白是吃饭最积极的一个。到了饭点,他就大声的催促着大家赶紧上看房车,不等最后一个上车的人坐上位置,他便大臂一甩,拉上车门,对司机师傅说:“走,走,走,快走!”
黑色的上衣配深色牛仔裤是小白的标配,走起路来,他的小腿和手臂总感觉是驾着的,和《熊出没》中的熊大熊二像极了。后面我和春哥讨论过,应该是他大腿和手臂肉太多的缘故。
他吃得多,饿得快,晚上时不时还要敲开我们的门,自己用剩饭炒一大份油腻腻的蛋炒饭,在我和春哥的鄙视下狼吞虎咽的吃完。
小白和春哥都爱看足球,小白喜欢皇马,春哥超爱梅西。我不太懂足球,但是偶尔我也陪他们一起看。我虽然看得不是很懂,但是看他们一会叹气,一会高兴得从沙发上跳起来,我感受到了一种集体活动的快乐。在关键射门时,我也不由得跟着一起紧张起来。
我和春哥并不擅长集体活动,公司的团建我们是能避则避,不能避就找机会提前溜走。但是小白的邀请,我们倒是去得很积极。甚至有一段时间我们下班,就等着小白安排,偶尔还会主动提“喝酒”。
小白总是叫上几瓶酒放在自己的身边,他一满杯,我们一小口。
酒过三巡,脚下一堆空瓶的小白还得骑着他的小电瓶,送已经意识模糊的我和强装清醒的春哥回家。我们在后面大叫:“小白,你车骑稳一点,东晃西晃的,待会撞到我们的脚!”。
小小的电瓶车摇摇晃晃的驮着我们三个人,在进小区的时候,终于不堪重负的撞在了门前的石墩上。我跳下车跑到草坪上去吐,小白过来嘲笑着说:“你们两个一起就喝了一瓶啤酒,至于嘛?”
小白是最先离开公司的,他收到了一个朋友的邀请,共同去接一个项目,自己做老板。
后面是春哥,她说她不太喜欢这份工作,觉得找不到获得感,干着没意思,想要去干自己喜欢的工作。至于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工作,自己还不清楚,只是知道自己不喜欢这份工作。
他们走的时候我们一定是聚过的,但是场景已经记不得了,应该不是什么痛哭流涕的场面。我们三个人都不是那种喜欢煽情的人,再说大家住得都不算远,想聚随时都是可以的。
那年我们27岁。
再后来我们每年都会聚,但只是在我们各自生日的时候。不再是同事之后,我们各自忙着各自的事,除了生日,我们几乎再也没找到三个都有时间,有精力的机会了。偶尔在网上约着一起打一把游戏,在游戏里依然是我和春哥不停的怼小白。
在生日聚餐上,我们各自聊着自己的近况。
小白出去做生意,赚了一点钱,但是自己打牌输出去的更多。放弃创业,重新回到了职场,当上了一家地产公司的集团渠道负责人。想要结婚,相亲了几十次,每一段感情时间都长不了。
春哥离开公司后一直也没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在我的推荐下也变成了一名靠码字和背锅混日子的策划。进了一家离自己很近的公司,做了一年辞职在家休息了将近2年,才重新进入了另一家离自己几十公里的公司。
我也离开了最开始我们相遇的那家公司,从没日没夜的策划转到了长期出差的投拓部门。和谈了4年的男友分手,重新进入到单身的行列。
今年我们34岁。
算一算,我们在一起共同度过了9个生日了。无论我是在出差,还是小白在外地,或者春哥刚熬过了一个忙碌的通宵,我们都会如约而至的来到对方的生日宴上。汇报自己的近况,回忆我们的过往,送上来年的祝福,有一搭没一搭的合唱着周杰伦的歌。
在我们这不长不短的人生中,来了好些人,也走了好些人。有些人来的轰轰烈烈,却走的悄无声息。有些人静静的来,却悄悄的留了下来。
前段时间我看了一部电视剧《我在他乡挺好的》,里面有一集探讨的是异乡人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里面,如何找到安全感。我想有一群这样的朋友也是一种安全感吧。我们见过对方最糟糕的时候,拥有对方最糗的回忆,也会为了见一面对方奔赴千里。在这种没有家人没有亲戚的城市,有这么一群朋友,这个冷冰冰的城市好像也慢慢变得熟悉起来。
我们无需在对方面前装坚强,也无需勉强自己去迁就对方的习惯,甚至不需要对方的生活与自己紧密联系。我们只是淡淡的在对方的人生里,静静的待着。像是毛细血管一样,你感受不到它的流动,但是却渗透在我们身体的每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