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药剂师以高价卖出,是他道德问题,而你去偷性质就比药剂师更为严重。对方辩友请想一想。如果社会上每个人都如我们今天所讲的这个主人公一样。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一个错误念头。而酿成永久性错误。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当事人就算偷成了。也救活了妻子,药剂师会放过他吗?作为妻子,当你再次获得生命的时候。你希望看到丈夫,仅此为了救活自己而去触犯法律吗?法律是一个社会的基础,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更不能去触犯他,否则这个社会将会动荡不安。每个头昏脑胀的人都会因为一个仅仅闪过的念头而做错。后果会是我们想看到的吗?所以我方的结论是:不偷!
正方:
以下,我将陈述三个观点来证明。
第一,海因斯偷药是因为妻子病急,是好的出发点。如果他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利益,那么他应当受到法律的处罚。但他为的是别人,他在维护一个人生命的权利,这是不在法律范围以内的。
第二,生命是世上最重要的东西,比起法律,把个人生命看得更重要,是没有错的。如果仅仅为了遵守法律而看低一个生命的权利,是道德和人性的沦丧。
第三,钱可以再赚,但生命不可以重来。海因斯偷了药,可以其他方式再补偿给药剂师,但如果他妻子的生命因没有及时救助而逝世,就再也无法挽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