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露以后一篇,商贩们于白露时节捕杀南飞的候鸟,“捕杀候鸟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就像宰杀家养的禽畜一样”。可为何家养的禽畜杀得,候鸟就杀不得?大自然的生机难道不包括鸡鸭鱼猪?难道家禽不是自然的生灵?既然喜爱银合欢的生命力,何故又忘了家禽的生命力呢。
妹子养了一只兔子,后来寄养在一个叔叔那里,不心善的人呐,在追逐的过程里把它打死,接着略有歉意的让父亲带着气枪去做了吃,听着这个消息,一种厌恶感陡然而生,与父亲争执,都养了一年的兔子了还是把它埋了比较好吧,父亲尽情的安慰着我,只后面说了一句那为什么养鸡养猪时如若死了,那便不吃了?一时间我哑口无言,极端的想法,我们一直宣扬保护动物,可我们就把动物也分成三六九等,鸡鸭鱼猪便是可以吃的,而稀有一些的熊猫,鲸鱼就是需要保护的,难道生命力是罪?大概世间万物都是恶灵呢,需要汲取其他生物而让自身生存,而人类还要为自己的罪找一些安慰的理由,“我们什么都吃,但我们会注意,尽量不把它们吃到灭绝”,或者万灵的生存都是恶的,不断的作恶以维系自身的生命,那么是不是在这场生存游戏里,最恶的那个才是玩的最好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