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房子拆迁,拆迁补偿了150万。老张有一儿一女,他们都成家了,他和老婆子是这样想的,把拆迁款分三份,也就是儿子女儿各五十万,他们俩老囗五十万,这样也算公平。
可儿媳就不愿意了,说女儿是嫁出去的人了,怎么还能分娘家的财产呢?应该把女儿那份给他们才行,儿子是个怕老婆的人,对于此事是沉默不语。老张当然不肯了,老房子是自已建的,自已都还在凭什么轮到你一个儿媳指手画脚了。为了这事,儿媳是不依不饶,还说如果不把女儿那50万给他们,就离婚,现在搞得家里是一团糟。
儿子娶了媳妇就搬出去住了,除了逢年过节,平时都很少回来看老张他们,有点什么都是女儿和女婿回来照料,买这买那的也出了不少钱。什么叫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一点都不赞成,要是以后生病要照顾了,她能说这话吗?
现在按三份平均来分,哪里不公平吗?可要是执意要这么做,万一儿媳一气之下去离婚了,那儿子不是恨我一辈子?现在真不知道怎么办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