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现在我们夫妻两都六七十岁人,一派岁月静好的样子,回到十多年前,我和前夫的复婚受到家人的极力反对,朋友都说我傻,都离婚了,再过几年退休了,还要个累赘回家,不是自讨苦吃吗?
冬天喝雪水,冷暖自知,我是一个传统的女人,丈夫虽然有错,但他错的不是背叛我,而是错在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费而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他对我的好,让我不能对他漠视不理。
余启光,是我离婚后再复婚的丈夫。我们是高中的同学,自由恋爱了三年结的婚。当时他是一家进出口公司分公司的经理,我是一家工厂的出纳员。结婚后,我生了一个儿子,小日子过得很幸福。
余启光虽然是经理,但他回到家里,总是和我分担家务,照顾孩子。他是一个顾家的男人,若不是婆婆得了绝症,他急于筹钱帮她治病,可能我们的婚姻会少了些波折。
余启光三十五岁那年,婆婆查出有胃癌,开始做了切除手术,过了几个月又复发。如是进出医院,做手术,婆婆的身体越发虚弱,医生说,要活命,就要用一些进口药,但费用很贵,也没有报销。
当时,因为婆婆频繁进出医院,我们用了不少钱。余启光是个遗腹子,爸爸在一次意外中去世,妈妈当教师的工资把他拉扯大。他是个孝子,他不想轻易放弃对妈妈的救治。
他没有朋友可以借这么多钱,当时的环境,十几万是一个大数目。有一次,业务员收回一笔二十万的货款,刚好出纳有事请假,于是,他跟业务员说,钱先由他保管,等出纳回来再转交给她存入银行。
余启光把十万元锁进保险柜,余下十万元,他拿去医院,作为婆婆的治疗费用。第二天在公司,他把十万块钱交给出纳,说另外十万块要过几个月才有。但很快,总公司通过付款公司和业务员了解到,货款已结清了。并通过公安调查,确定余启光挪用了十万元公款。
可惜,这十万块钱没用一半,婆婆就去世了,尽管余启光把剩余的钱退还了,但还是因为挪用公款而要判刑入狱。
当我知道这一切时,我震惊,难过,为什么不跟我商量筹钱,而用这违法手段获得金钱?余启光很后悔一念之差,沦为阶下囚。他最怕连累我和孩子将来的前途。
在入狱不久,他寄来了离婚协议书,把房子和他妈妈给他的家传戒子留给我,并劝我趁年轻改嫁他人,他知道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生活的艰辛,因为他的妈妈是过来人。
虽然,我从没想过离婚,但考虑到孩子的将来,家人也劝我早点离了,不要因为有一个坐牢的丈夫,让人瞧不起,无奈之下,我也签了字。但我会定期去探望狱中的前夫。
那时候,儿子已经九岁了,三十五岁的女人带着九岁的儿子,感觉真有些不上不下。幸好父母常在经济和生活上支持我,日子过得还算可以。
离婚两年之后,妈妈的一个朋友兰姨介绍了一个外地来到我们城市打工的男人,邹晟给我认识。他是一家国企的工程师,比我大五岁。相亲那天,兰姨已把我的情况告诉他,他也说没问题才来相亲的。
中途我上了一次洗手间,回来时却听到那男人跟兰姨说,"这女的样子还可以,只是她带着个儿子,将来我还要帮他儿子买房娶老婆,我不是很亏吗?"
兰姨说,"丁岚人很好,她有房子,你跟她结婚也省了买房,到她儿子结婚,也许人家有本事,不用你掏钱呢。"
我听到这里,我走进去,跟邹晟说,"既然你觉得委屈,就不必谈了。"说完,我就走了。当时,我真觉得又生气又委屈,我明明有老公,他又不是对我不好,只是他犯了法坐牢而已,法律都给他改过的机会,为什么我不能?
我写了一封长信给余启光,讲了今天所受的委屈,希望他在里面好好改造,我和儿子等他出来。他接受了我的建议,争取减刑。
儿子渐渐长大,我告诉他,爸爸坐牢,和我离婚的原因,并希望他能谅解爸爸。儿子反而容易接受我的想法,但家人很反对,他们认为,如果我们复婚,家里人会被人看不起。
但我还是希望通过行动来得到家人的理解。当余启光四十岁的时候,因为表现良好,提前释放了。我和儿子去接他回家,回到家里,看到熟悉的一切,他哭了,我和儿子也哭了,一家人又团聚了。
回家之后,我给他找了一份在小区当保安的工作,让他重新融入社会,有一个精神寄托。一个月之后,我跟他领证复婚。父母因为这件事不跟我说话,有什么就让儿子转达给我。我也不在意,只要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心里就踏实。
一个秋天的夜晚,妈妈突然打电话给我,说爸爸中风入院了,因为儿子要上学没去,我和余启光赶去医院,爸爸抢救及时,没有生命危险,但需要长时间的物理治疗。余启光说,"妈,我可以照顾爸,你不用担心。"
每天一下班,余启光就到我妈家,帮爸爸做理疗,或者用轮椅推他去散步。爸爸的身体慢慢康复。父母对余启光的态度也改变了。
家人的接纳和理解,让我和余启光的生活逐步走出被嫌弃的困境。人谁无过,他犯了法,受到了惩罚,作为家人,应给予更多宽容,更多机会让他重新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