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记得那年在二中初见她,从此以后,我的世界,风是她,雨是她,风雨琳琅,都是她。
初一,还是那么小那么小的年纪,尽管班里的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欢她,尽管我的代课老师也都知道我喜欢她,可在那个时候,她们都不会把我当时的感情当一回事,就留我一个人,在很认真很认真的爱着。
她知道我喜欢她,从一开始就知道。
情若能自控……
六年以后的现在,我大一。就在考上大学的那个暑假里,我回到了我的母校,在学校碰到的每一个认识我两的老师,都没有例外的我提起她呢。
我是真的很喜欢她,见证了我6年的朋友跟我讲:“当初的我们谁也没有想到,你会喜欢她,喜欢了这么久”。
我也没有想到,做事从来三分钟热度的我,会喜欢一个人这么久还不改初心。
他们都跟我说,距离和时间,始终会打败你。可是我相信,每一种距离都有它存在的意义,而我和她之间的距离,就是为打败距离而产生。
前段时间在贴吧开了一个贴“你喜欢的那个人叫什么名字”。他们跟我讲的那些故事让我悲伤的不能自已。所以,我弃坑了。唯一一个印象很深的是,在一个楼中楼里,我问他们,你们等一个人等了多久。你们猜猜回复?有几个月的,有一两年的,有跟我一样五六年的,最多的一个,十二年。那他妈是我们所有的青春啊。
所以我当即决定要开一篇文章,主题就是:感动一个人不难,一直爱下去才不简单。
我没有去想,“我们将所有的青春都奉献给了一个人,但是我们所爱却没有选择我们”这种事情有多么蠢多么不理智,因为当你真的喜欢一个人你是不可能用理智来衡量你为她所做的一切值不值得。因为你一旦真的喜欢一个人,就算要你颠倒世界,你也要找到她的背影。因为你如果真的喜欢一个人就算天涯海角你也愿意跟着她去。
说真的,为心爱的人而献出整个青春的你们,可能从没为她们赴汤蹈火过,可奋不顾身,心甘情愿,一败涂地的时刻 从来没少过。
感动一个人不难,一直爱下去才不简单。所以如果你的身边有这样一个人,尽管你们不会在一起,也请你们好好的珍惜,因为那是一些人回不来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