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昨日书

晚上写作业,又一次听到伏仪的《记昨日书》,忍不住停笔,打开看最喜欢的评论。

“‘你可知这百年,爱人只能陪半途’,但比这更动人的断句方式是‘你可知这百年爱人,只能陪半途’”,15793个赞。

这条评论我已经会背了,但却一次一次消磨时间,平复由它带来的波澜。

你可知这百年,爱人只能陪半途。

这半途,是所有人都要走向的结局。

对于已经分别的人而言,不管他们曾经经历的是翻天覆的痛楚,还是平淡如水的倦怠,最终都走向人生的岔路口,写下了不再同行的结局,是以为半途。

对于正在相遇的人而言,不管是从长度还是宽度的任何一个维度,所爱者的出现都不可能贯穿彼此生命的始终,亦只有半途。

这样说,只是揭示了一个大家心照不宣的事实。我不喜欢歌词的只字,它把这个事实变成了一件坏事。事实的好坏之分,只取决于我们的应对态度。

我倒非常迷恋这种只有半途的状态,因为它承认了生命的可能性,关系的变化性,以及人绝对的孤独。这简直是面对分手与告别,最好的宽慰——你知道吗,我们本就是要分离的,像浮冰相遇,因为寒冷而相拥。眼看着连接处伸出了绿意,绿意只够维持一季,所以下一个季节,绿意衰败,我们融化,哗啦啦地奔流去不同的方向。可是一季又一季,绿意永不会消散。若这春意常在,生命常在,两情相悦又怎会动人情怀。这瞬间的,破碎的,总会调零的美,让人对当下产生敬畏之心,好好珍惜,告别时也不至于无法释怀。

我们会擦掉眼泪,像江湖儿女一般笑着告别: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无期。


你可知这百年爱人,只能陪半途。

中文真的很有意思,只换了一个标点,意思却完全不同。百年爱人,对爱情有多么明确的笃定。——我知道,这百年,你唯有我,我唯有你,不过抱歉啦,只能陪你六十年。

前段时间《香蜜沉沉烬如霜》热播,看着旭凤锦觅三生三世的纠葛,禁不住想起这歌词,不也写的也是这样的故事吗?我们喜爱永恒的,团圆的,皆大欢喜。百年爱人的形象,即便是海市蜃楼,世世代代的仙魔人神还是轻易地沉溺其中。

我想,青梅竹马,白首如故的确动人,可动人的不是唯一,也不是长久,是这漫长的岁月之中始终如初见一般创造,呵护,维系爱的真心,是这无论如何也想要和他在一起的执着。唯一与长久,不过是这执着与真心自然而然的产物。 这人生百年出现过的,曾诚恳地热烈地爱过彼此,培植过那片绿意的,都担得起爱人这个称号。可这百年,确是要努些力。所以一旦遇上,人们要感动,赞叹,还要向往。

前一种断句,是现实的歌

后一种断句,是童话的歌

这歌一唱响,我便像入了冰火两重天的宝葫芦,摇摇摆摆,念念叨叨。

不同于父辈,我们的爱情承载的是更为纯粹的意义,没有人想将就。但奇怪的是,我们明明对爱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却越来越爱惜自己,疲于应付它,应对里面的妥协与磨合。爱情,逐渐被放在了人生中不那么重要的地方,似乎不值得花费太多时间。                   

我们只说没事随缘无所谓,却不说人生只有一次,贪婪有何不可。我们只说单身逍遥自在,却不说爱的痛与乐是对等的,我们只说母胎单身待解救,却没能争取更大的世界,发现未知处的爱人。其实做这样懒惰的胆小鬼也没有任何问题,但我害怕的是,因此会失去另一种幸福的可能。

既然真爱无坦途,那所有情事都不算错付,所以不如永远如二十岁一般,永远勇敢地赶这朝与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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