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工作也快二十年了,刘大成绝对是属于那种群众基础特别好的民警,不仅辖区周边的居民们称赞他,就连终日游荡在马路上的拾荒者也个个觉得他可敬可爱。要问其中缘由,那还得从去年的冬天说起。
去年的十二月特别冷,那天本来是休息天,结果刘大成在家里和妻子方慧大吵了一架。方慧想和高中同学一起去欧洲旅行,但看到两人存折上的数字,心里又纠结起来,她责怪刘大成在派出所干了那么多年,还是个普普通通的警务人员,一点也没有上进心,和他同年警校毕业的老同学,都当上副所长了。刘大成听了特别来气 ,哪里是自己没有上进心啊,分明只是没有碰上好的机遇而已。两人闹得不欢而散,方慧蒙头躲在被窝里哭,刘大成恼火地摔门而出。
一个人走着走着,不知不觉进了公园。暮色将近,公园里一片幽暗与冷清。这时他看到不远处有一簇明晃晃的光亮,走近一看,是个衣着褴褛的中年男人在用公园里的废弃树枝引燃篝火取暖。出于职业本能,刘大成第一个想到的是这样燃火很危险,便脱口而出——
“喂,这里不允许烧篝火,赶快灭掉!”
中年男人抬眼看了看他,继续往火里扔树枝。
“跟你说话听见没有?要不要我把你逮到派出所里去清醒清醒?!”
那男人的手突然停了,朝刘大成跑了过来,“原来你…是警察啊?”他似乎是怀着兴奋之色看着刘大成,黝黑褶皱的脸被火光照得显耀出了光彩。
“是啊,我可是老警察了,你不服从训诫,分分钟把你抓进去。”刘大成心里掠过一丝得意。
“警察同志,我想问问你啊…你看这火,也生得挺旺的,而且我还不服管教,像这种情况,能不能把我抓进去时间久一点,别教育几句就又把我放出来…?”
这话把刘大成问懵了,“你神经病吧,人家都是害怕被抓进去,你怎么反而想要被抓进去?而且还要进去久一点,想什么呢?!”
“我…没去处,身上也没钱,实在是太冷了,我怕自己…会熬不过这个冬天…”
刘大成惊愕之余,这才仔细打量起了眼前这个男人来。只见他身上还穿着初秋的单衣,宽大肮脏的旧衣服,显然是不知从哪里捡来的,挂在他枯瘦的身体上,显得又寒酸又滑稽,领口和袖口都已经磨出了毛边,薄薄的长裤底下,拖着一双墨绿色的破球鞋,脚拇指的地方已经开裂了,寒风灌进去,可想而知有多冷。
“你平时…是靠行乞为生的吧?”
男人点点头,不好意思地把目光转向了别处,“天暖和的时候,我一直睡在这公园的长椅上,你还别说,看着星空,还挺浪漫的。只是现在到了冬天,身体抵不过了…就想着…要是有个地方,能给我一天吃上两顿饱饭,睡觉的时候,能有个床铺,有条棉被,让我熬过这大冬天,我就心满意足了。”
刘大成听了,心里涌起一阵酸楚,“我刚才也是随口一说,就燃个篝火什么的,也构不成什么必须得送去劳教的大罪,估计你的想法,是要泡汤了…”
“我其实心里也知道…随口问问罢了,唉…”
“对了,你以前,有没有什么犯罪前科?”刘大成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问出这句话,他此时突然意识到,这句话不属于自己正常的理性思维。
“年轻的时候…偷过公共汽车上一个女人的钱包,被当场抓个现行,他老公狠狠地揍了我一顿,还把我送进去拘留了两个礼拜…”
“你有偷盗前科,那就好办啊…!”刘大成感受到了自己的反常,非理性思维正带着他的真性情一路狂奔。
“什…什么意思?”
“你这次,可以再去偷个东西,要偷贵一点的、值钱的东西,然后我假装把你抓住,扭送进去,你再假装反抗,誓死不从,这样…估计能进去不止两个礼拜…”
“这主意是好主意,就是…”
“怎么?”
“说出来不怕你笑话,自从那次挨了揍以后,我像是害了恐惧症一样,再也没那个胆儿去偷人家东西了…我早先也不是没想过,干上几票,弄点钱花花,可还没动手,就怕得要死,怕得我脚都发抖…”
“那…估计是真没法去偷了…”
“要不,你就帮忙帮到底呗…”
“怎么个帮到底?”
“你去偷啊,偷到了,算在我头上,这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狗屁!我是一名堂堂警务人员,你叫我去偷东西??”
“你想啊…其实这件事,不但对谁都没有损失,而且对谁都有好处,你缴获了赃物,还给店主,店里就没有损失,还为你在群众当中赢得了好名声,我呢,被抓进去了,这个冬天就不用挨冻了,说你拯救了一条人命不为过吧?那是多么崇高的事啊!再说你自己,捉拿了有前科的偷盗惯犯,你们领导可不得对你青眼有加?升职加薪是少不了的吧…?”
听到“升职加薪”四个字,刘大成的心,动了一下。
“这事吧…听上去是荒唐了些,但确实也是对大家都有益无害的,既然是对大家都有益无害的…倒也不是不能够考虑…”刘大成感到自己有些心虚,说话都时候避开了那男人迎上来的、充满期盼的目光,他能感受到一股灼热的能量在自己身体里翻腾,为了把意念中的那些心虚赶走,他问那男人叫什么名字,男人回答说叫“李飞”,刘大成继而大呵一声——
“李飞!你现在、立刻、马上把这堆篝火给老子灭掉!”
由于经常被方慧的奚落气得不想回家,所以无论是工作日还是休息天,刘大成都会跑来自己的管辖区域里游荡,他齐整地穿着深蓝色的制服,胸前佩戴着闪亮的银色警徽,一身正气的样子给在周边生活和工作的老百姓们留下了深刻而美好的印象,人人都以为他每天过来巡逻是出于对工作的严谨和热情,所以,当大家喊他一声“刘警官”时,语气里都包含着满满的亲切,所以,即便是刘警官独自路过中央商场时顺手掳走了专卖店里一条价值不菲黑色羊绒围巾,也保管绝对不会有人在意到他的举动。
几天后,刘大成带着被他“擒获”的小偷,去专卖店归还失物,李飞低着脑袋向店主连连道歉,店主笑灼颜开地向刘大成连连道谢,称赞他火眼金睛,是我们这个片区的保护神。刘大成把李飞送进派出所立案审查,李飞作为偷盗惯犯被顺利关押,终于,这个冬天,他不必在寒风刺骨的公园空旷之地上烧火取暖了,刘大成的心情莫名地激动,就像是为人类在绝境中生存倾注了自己的热血一样久久难以平复。
去年那个漫长的冬季,刘大成先后偷走了各家店铺里的一条羊绒围巾、一只机械手表、一套银制餐具、一枚宝石胸针和一个限量款的奥地利水晶玻璃杯,成功“抓获”五名盗窃犯罪分子入狱。正可谓“‘坏事’传千里”,这些白天沿街讨生活、晚上饥寒交迫居无定所的“窃贼”们,都是继李飞之后,主动找上刘大成寻求帮助的,而刘大成,也从一开始的严词拒绝、心存犹豫,慢慢地,竟把这类事情看成了自己的功勋,从而已经能够愈发坦然、从容、骄傲地面对自己的内心。而且,事情也正像李飞当时所预测的那样,刘大成在短时期内数度成功擒获盗贼的那份功勋,确实引起了派出所所长的注意,他公开对这位大龄警员的能力与干劲给予了高度评价,号召大家向他学习,向他请教,为社会的稳定与人民生活的安宁作出贡献。在临近农历岁末的时候,所里新进来一位名叫张凯的小同志,刚从学校毕业不久,所长亲自把他带到刘大成面前,让他认一认自己的这位师父,希望他能跟着刘大成,在未来的工作中收获宝贵的经验和自我成长。春节前夕,刘大成拿到了一笔特殊嘉奖,他兴冲冲地回到家里把好消息告诉方慧,原本以为方慧一定会对他刮目相看,多多少少赞美他几句,可盼来的,却依然还是充满讥讽的冷言冷语。
“还特殊嘉奖呢,就给这么一点点钱,够干什么?不过你也只有这么点能力,反正…我已经认命了,同样是女人,人家老公年纪轻轻就升了副所长,薪资待遇不知道比你要高出多少倍,人家现在日子过得不要太滋润哦…”
刘大成没有接她的话,他默默地把装着奖金的信封放到抽屉里,感觉心中刚刚盛开的那朵鲜花,在一瞬间里枯萎成了焦黄。
随着春天的脚步渐渐临近,辖区里的拾荒者们也开始舒缓起各自蜷缩的身体,再也没有人找上刘大成主动要求关进监狱里取暖过冬了,春季之后,紧接着又迎来了炎热的夏季和凉爽的秋天,倏忽间一年过去了,刘大成在抓获盗贼的这项丰功伟业上,迟迟没能再创佳绩,所长也因为公务繁忙,渐渐忘却了他在上一整个冬季里,所建立起来的那些功勋。要说薪水,是涨了些,不过李飞只说对了一半,因为关于刘大成心里迫切想要获得的职位提拔,却是连个影儿都还没有的事,尤其是当他在道听途说中得知,副所长因为心脏疾患不得已决定提前退休这一消息时,他的内心忍不住默默地为自己哀叹,如此绝佳的机会,以他四十出头的年纪,以他那么多年来收获的工作经验和自身优异的个人素养,晋升到这个位置理应是再适合不过的了,也许只是因为自己迄今为止,还没有机会为所里作出某项特别突出的贡献,作出那种…能被领导交口称赞、能让同事心悦诚服、能使自己一跃成为接任副所长职位的不二人选的——突出贡献。
春去秋来,四季流转,今年的冬季,依旧天寒地冻。自从去年和李飞有过交集之后,刘大成对自己辖区里的拾荒者们多了格外的关注,他时常观望他们日常的生活状态,有哪些个在这几条街上乞食过活,又有哪些个在那几段路上颠沛流离,慢慢的,他们那一张张布满苍夷的面孔都印进了刘大成心里,成了他素昧交往过的熟人们。
有一天傍晚,刘大成向张凯交代完下一周的工作任务,正准备下班回家吃晚饭,他在人行道上走着走着,听见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喊住了他,刘大成回过头去一看,是经常出没在这条街上的一个老乞丐,他穿着单薄的灰色旧棉衣,棉衣的纽扣已经掉得差不多了,领口敞开的地方,用一条几乎洗脱色的蓝麻布长围巾裹了两圈,围巾边缘凌乱的流苏,在寒风中轻轻地飘扬着。
“老伯,刚才是您叫我?”
“是啊…刘警官…”
“找我有什么事吗?”
“刘警官,大伙儿都知道你是个善心人…”
“有什么需要,您就直说吧,看看我能不能帮上忙…”
“那些个小伙儿,都被你安排进去了…真好…”
“哦,原来您也是为这事啊… ”
“对对对…要麻烦你了刘警官…”
“这样吧,我先找机会安排着,等安排妥当了,到时候过来找你,天气太冷了,你年纪大了,我懂的…”
“不过刘警官…我的想法跟他们不大一样…”
“怎么了?”
“我是想…进去了之后,就呆在里面,再也不出来了…”
“啥?你这是打算进去养老…?”
“算是吧…”
“可…就算是偷了金子,也判不了终身监禁啊…”
“那如果…是杀个人呢?”
“你说什么…?”
“你看,我们国家是没有死刑的,我要是真杀了人,弄到个‘终身监禁’应该是不成问题的吧?”
“你…你打算杀了谁?你有仇人吗?”
“不是…不是我杀,我哪行啊,你帮我杀一下呗,他们…他们不都是你帮着偷来东西都么,怎么,到我就不行了…?”
“狗屁!我堂堂一名警务人员,怎么可能去做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事?!我告诉你,要杀人,还得你自己去杀,这事我可没法替你去做,再说了,你自己杀的人,这案件才有真实性啊,懂吗?”
“你…先别激动呀,先听我说完嘛。你看啊,首先,我们选的那个杀人目标,他肯定是个作风行为很恶劣的人,所以你杀了他,就是为民除害,他呢,就是死有余辜,所以说,你完全是做了一件顺应民心的大好事啊,对吧?其次,你把罪责全部推到我头上,我认罪后,就能如愿以偿在监狱里安度晚年了,你又多帮助了一个可怜人,算是积德积福吧?再有,你破获了一起凶杀案,这可多厉害啊,你们领导肯定给你记一大功,那将来你可不就更加前途无量了吗,对不对?所以总的来说,你做这件事,既保护了人民群众,也为你自己增光添彩了,我们皆大欢喜,多好啊…!”
“前途无量”四个字带给刘大成的震动,就如同去年的此刻,李飞说他肯定会“升职加薪”一样,这种字眼,如此铿锵有力地撞击着他的心灵,也许,仅凭一己之力破获杀人案,便是一项自己能为所里作出的、历年难遇的、能让自己一跃登顶的——特别突出的贡献。多么赤裸而真切的渴望啊,使得他那蠢蠢欲动的非理性思维,再一次大胆地越过了那条忠诚于世俗道德的规范红线。
“你要搞清楚,即便…即便我真的找到个大恶人要杀,那万一我失手被抓了怎么办?那不成了我被终生监禁了么,你又终身监禁不了…”
“绝对不可能!你刘警官要是诚心想办事情,那处理起来可是百分百妥当的,我们这里大家都知道的呀,你也不用那么谦虚去作这种假设…”
“好好好,那就算我答应你了,你打算让我去杀谁呢?”
“额…这我倒没认真想过…”
“你们丐帮圈子里,有没有什么道德败坏、十恶不赦之人啊?”
“没有…你们警察圈子里,有没有什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人啊?”
“没有…”
“那你当警察这么多年,有没有遇到过一些漏了网的恶棍、歹徒之类的?”
“也没有…”
“那你生活里,有没有什么人让你恨之入骨…狠得牙痒痒…狠不得他立马、从此、永远消失的人啊?”
“好像…也没有…哦等一下,好像…是有一个。”
“那太好了!你看…我就说嘛…”
“我看你说话一套一套的,还会用成语,你…是识字的吧?”
“识的识的…念到初中一年级嘞…”
“叫什么名字?”
“王魁,魁梧的魁。”
“好,王魁,你听着,”刘大成从制服外套的口袋里掏出一本袖珍型笔记本和一支圆珠笔,他打开笔记本,在空白页面上飞快地书写起来,然后将那张纸撕下了递给王魁,“这个地址,就是杀人现场,你把它背下来后,这张纸拿去烧了。明天下午,我就能把那人给解决了,估计到了傍晚,警察就会找上你,他们要是问你,是不是你干的,你就说是,问你为什么杀人,你就说天气冷了,想弄点钱买衣服和被褥,没想到下手重了。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我都按你说的来答。”
“这个,你给我。”刘大成三两下抽走了绕在王魁脖子上的蓝麻布围巾,“我把你的围巾丢在杀人现场,假装是你慌忙逃跑时落在那儿的,这样,他们很快就会断定你是杀人凶手了。”
“有道理,你想得可真是周全啊…”
“行了,这里,”刘大成又从裤兜里摸出几张人民币,“三百块钱,你拿好,今天回去后,什么也不要多想,买上几瓶二锅头,弄两个好菜,把自己喝痛快了,然后倒头睡一大觉,好好享受你在这自由人间的最后一天。到了明天的现在,你的人生,可就不一样啦…”
“知道知道,我保管多喝上几瓶,又能定定神,又能把好日子先过起来,那词儿叫什么来着——一醉方休…”王魁接过钱,顺手塞进口袋里,“太好了,总算等到这一天了,想想心里都激动啊,以后…那可叫一个冬暖夏凉,一日三餐有得吃,干净床铺有得躺,刘警官,这一切可都仰仗你啊,你是好心人,我祝你将来升大官、发大财!”
第二天早上,刘大成在办公室里跟张凯聊天,他说,你师母听说我收了个徒弟,就一直特别想见见你,今天晚上,你要是有空的话,不如一起到我家去吃个便饭呗,张凯当然很乐意啊,说能吃到师母亲手做的饭菜,好有幸福感呀。下午的时候,刘大成趁着例行巡逻的时间,折回到了自己家里,他看见方慧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连续剧,明明听见丈夫回来了,却是眼皮也懒得朝他抬一下。刘大成望着她的侧影,想起两人刚结婚时的种种,那时候,方慧经常跟他说,以后,我们要买个大房子住,出门有司机接送,做饭做家务有阿姨代劳,还说她要办一张不限额度的信用卡。那时候,他一直以为,这些话,对他来说会是一种激励,后来才渐渐发现,这些话,对他来说是一种刺痛。
这些年来,妻子对自己的无视和鄙夷,反正刘大成也已经见怪不怪了,哼哼,等哪天我升职当了副所长,一定要再娶个年轻漂亮、脾气好的,另外,她还要崇拜我、仰慕我,要为自己嫁给了警界精英而倍感自豪。刘大成一边想着,一边志满意得地微笑起来,他举起玄关上摆着的一个瓷器大花瓶,“呯”地一声,狠狠砸在方慧的后脑勺上。
方慧的头,歪倒在一边,鲜血不停地往外流,一部分滴落在地板上,另一部分,被沙发的海绵靠垫吸附了进去。房间里寂静无声,刘大成把王魁的围巾扔在门口,自己则跨过围巾,轻手轻脚地把门带上,独自朝派出所走去。
在办公室里假模假样地整理了一会儿文件,等到了下班时间,刘大成便和张凯两人一路说笑着,乐呵呵地往他家走去。到了家门口,刘大成很自然地摸出钥匙打开门,这时,跟在身后的张凯猛然间听到自己的师父“啊”地一声惊叫起来,他赶忙冲上前去护在师傅身旁,随即目睹到的那个场景,张凯的感受完全可以用震惊来形容,他拿起手机,立刻拨打给了今天夜里值班的同事,火速赶来的援兵们按程序处理着眼前的一切,他们告诉刘大成,从方慧头部血液的凝固程度和尸体的僵硬度可以初步判断,案发时间大约是在当日下午的一点至三点三十分之间。
此时,张凯注意到大门边的地板上,掉落了一条长围巾,便问刘大成,“师傅,这围巾是你的吧?”
刘大成走上前去看了看,“不是啊,这不是我们家的围巾…”
“那就怪了…不行,这得马上放进证物袋里保存起来,一旦找到嫌疑人,立即比对指纹。”张凯一边说,一边熟练地操作着。
“不过这条围巾…怎么好像看着那么眼熟啊…”刘大成的双眼,依然直愣愣地盯着那条长围巾。
“是不是你认识的什么人…以前带过它啊?不过…都已经那么破烂了…”
“等等,你让我想想,让我想想…”
“你有印象了…?”
“我记得…我每天巡逻的时候,总是看到一个老乞丐,好像他脖子上就拖着这么一条蓝围巾,长长的,而且看上去…挺破旧的…我好像听见其他小乞丐们一直‘王魁王魁’地叫他…”
“该死的…这种人,亡命之徒啊,是不是天冷了想捞一票…?”张凯咬牙切齿道,“师傅,他在哪条街上混日子?我他妈的现在就去把他揪出来偿命!”
“那…那我跟你一起去…”
刘大成凭着自己那么多时日来对拾荒者们的关注,很快,两人就找到了他们晚上用来过夜的废弃建筑楼群。
“王魁!出来…!”刘大成提高嗓门,装出哽咽而激愤的语调。
“王魁!王魁!出来!”张凯也跟着一路狂喊。
“你们找王魁啊…?你们…是谁啊?”一位拾荒的老妈妈在路灯的微光里探出了身子。
“阿婆,您认识王魁?”张凯问道。
“认识啊,都是住在这里的老人了,怎么会不认识?”老妈妈答道。
“他人呢?”刘大成急不可待地问她。
“昨天晚上,叫人给运走了。”
“什么运走了?你说说清楚,什么意思啊?”刘大成的追问,带着急迫的、压倒性的语气。
“我猜他啊,大概是想过好日子想疯了,昨天一回来,手里就拎了好几个凉菜,还有四五瓶白酒,他还跟我们说,自己遇上好人了,以后啊,要开始过安稳日子了,所以今天得好好庆祝一下。”
“后来呢?”张凯追问道。
“后来…他好像实在兴奋得不行,一个人把买来的酒全喝下肚了,然后就自己躺到公共场所门口,不吱声了,我们都以为他喝高了,睡过去了,也没在意啥…结果,厕所斜对面不是有个居委会嘛,那里面有两个干部,大概下班晚吧,路过时正好注意到他,就走过来看看,一看不得了,王魁他…连呼吸都已经没了…唉,喝太多了,喝死了…”
“接着说!”刘大成几乎已经失去了耐心。
“后来没办法啊,他们打电话,叫殡仪馆的人过来,把他给运走了。”
“那是昨天晚上大约什么时候的事?”张凯问。
“就…就是昨天晚上呀,不信你问他们好了,大家都看见了呀…”老妈妈说不上具体时间,急了,瞪着眼,对着旁边几个小乞丐抬了抬下颚。
“师傅,不对啊…昨天晚上死了的人,怎么会在今天下午…把围巾落到你家的地板上呢?这里面,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猫腻?”张凯转过头,背着身子,在刘大成耳边轻声问道,“不行不行,师父,我脑子懵了,你快给我捋捋思路,快给我讲讲……师父…?师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