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酷世界与梦幻仙境

                冷酷世界

        巨大而洁白的月亮挂在树梢上,乌鸦用略带凄厉的声音叫喊着,月下的影子被拉的                很长,显得纤细而凄凉。好像要发生什么似的,或者已然发生过,但无人知晓——不远处            的街道灯火璀璨,车水马龙,灯红酒绿。

酒鬼跌跌撞撞地撞开在路边酒店的门,嘴里念叨着:“但愿长醉不愿醒,千里共婵娟……”

“你要是下次喝酒再不给钱,就不要来我这里了,亏我以前还拿你当朋友。你看          看你现在成什么样了。”一声叫骂声从餐馆里传出来,一位美丽迷人少妇走了出来。

她说的那个人自然就是我,一看来的是她,眼睛不怀好意的朝她胸口瞄了瞄,“我说老板娘你咋这么小气呢,不过喝了你几瓶酒而已,以后都会还你的。”

“你还好意思说,你都来我这喝了多少酒了,有给过钱吗?你看看你现在这样子,哪有一点以前的模样。”——她说的是一年前前的事了。

“你这个人太薄情了,我好歹是你丈夫的救命恩人,如果没有我,你丈夫早死了。”

我说的当然是实话,我曾经求过她丈夫一命。两年前,她丈夫不知为何掉落水中,我奋不顾身跳入水中,捞起不会游泳的他。

他那个时候多可怜,像条被雨淋湿的断了条腿的流浪狗。我把他带到房间,他去卫生间洗澡。时间真的长,比那四十多岁的老女人打扮成二十多岁的妙龄少女用的时间还长。

我看着他,他的头发差不多干了,身上穿着不俗的睡衣,就这睡衣怕是就要花掉不少钱,此刻他的手上没带着手表,脚上穿着平时居家的拖鞋。他恢复了平日的那一贯的自信与安定——我以前便认识他,只是我们并不熟。

他从冰箱拿出白酒,给我倒了杯,‘还未请教大名’他略带笑意,看着我说。

我便告诉他我的姓名。

我们成为朋友,来他酒店喝酒自然也不给钱,起初还好,到后来他老婆便有了意见。

“你不能老是来我这喝酒不给钱啊,在这么被你喝下去我们岂不是要破产?”女人跟我说过几次类似这样的话。说话的时候咄咄逼人,就像狼外婆看到小红帽一样,如果可能她会把我吃掉吧。

他家酒店这么大,每天都有很多人住店吃饭,光男人穿的睡衣就够我大半个月工资,断然不会因为我喝的这点酒就破产的。女人就是小气,我这样想到。

我从酒店里出来,刚刚还温暖的体温在这寒风中吹的瑟瑟发抖,微醺的身体经过冷风一吹,体内的酒精立马被吸干,看起来这风也是个爱喝酒的酒鬼。

“这鬼天气怎么这么冷?”我收了收身上的大衣,大衣是女人买的,花了不少钱。我不太懂衣服,就随便她买了。“这个衣服穿得暖,又好看,就给你买了。”女人这样说道。

衣服倒是不错,暖和。棕色的妮子大褂,从上身一直包裹住小腿部分,V字领口。我将领子翻上来。

“真不错,你穿起来好看极了,不透风,应该蛮暖和的。这才是你该有的样子,只是没有帽子,有帽子就好了。”女人说道。

有帽子就好了。

我可是你丈夫的救命恩人,我对女人说道。

                            梦幻仙境 

我醒来,身子下面是冰冷冷的液体,应该是水。之所以说应该是因为周围一片漆黑,一点光亮也没有,哪怕是处于野兽群中或者在小鬼群中我都不应该如此害怕。

周围不止黑而且安静,我试着发出声音,努力张嘴想要大喊一声,我的灵魂这么做了,我的身体也这么做了,但声音到了嘴边却发不出,连震动都没有,我敢保证。

  我很害怕,昏昏睡死过去。

  我是被一个声音叫醒的,“喂,你该醒醒了。”一只兔子站在我前面的大石头上,      长长的兔蹄略带弯曲的站在那,用那三个指头的手拿着一颗胡萝卜在啃,说话时胡萝卜屑在飞。他显得有些不耐烦,一只脚——姑且称之为脚吧,打在石头上发出不大不小的声音。

他那双脚踢在我身上怎么着也得骨折吧,看起来很有力量。

“这里是哪里?我为什么会在这里?”这是我醒来问的第一句话,一个很没有建设性的话,一般而言,这是句废话。

“这里呢,是森林,失落森林。至于你为啥会在这,我也不清楚。”兔子说道,果然如我所料不错,“但有人知道你为啥会在这,我就是应那人之命来找你的。”

这也能被称为森林?我看了看四周那些长的比树还高的草,一个个参天大树,啊,不,参天大草,反而是那些应该成为树的植物一个个长得矮小可怜。啊,对了,我眼前的这个兔子也不能成为兔子,他不但长得长长的尾巴,耳朵还短的出奇,不仅会站立还会说话,这种家伙这么着也不能成为兔子吧。

“你得跟紧我了,我带你去找先知。对了你可以叫我八哥”兔子说完就开始跑起来了。看起来他似乎并不在意我是否真的能追上他。

好在,不知为何,这身体还是能追上他的步伐,虽说有些乏力,但好歹跟得上,不至于被他甩掉。可能是发生的事情太奇怪,我反而觉得这个事很正常。

不多久,我便来到先知的面前。先知应该是只超大号的浣熊,前文也说过这里动植物跟我所知的不太一样,虽说不太一样,但大体还是看的出来。

我站在先知面前,先知个头跟我差不多,很像《功夫熊猫》里的浣熊师傅,看起来武力值并不高,拄着一根不知什么木头做的拐杖。

        “你应该有很多问题想问,暂时不要问,跟我来,你想问的我都会告诉你的。”

                                    冷酷世界

        一年前,我跟妻子感情还算不错,结婚八年,没吵过架,也基本没红过脸,是别人口中的模范夫妻。但只有我们知道,我们两一直保持着一种异样的关系。我上班兢兢业业,虽说收入不算高,但好歹稳定,生活完全没问题还算富余。有辆大众高尔夫,车贷前年便已还完,在这八线城市也有套房,没有其他特别大的开支。在公司做了八年,一切轻车熟路,毫无新意。妻在公司做着文职一类的公司,不常加班,倒也贤惠。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年前,不,一年半前。突然觉得妻像是完成任务一般,洗衣,做饭,甚至性交都是。倒不是敷衍,还跟以前一样认真,在床上也跟以前一样的动作,只是突然少了什么。

少了什么呢?

就好像心被挖去一块。

书上说是八年之痒。

毫无新意,就跟工作一样。

妻应该也是知道的吧。

妻跟我提出离婚,这当然是我的错——我在跟别的女人厮混,被她逮了个正着。她提出离婚,我自是不肯,但无可奈何,毕竟是我对不起她。但由于有些程序需要处理,我们双方最近都没有时间,事情便搁置了。分居倒是分居了。好在我们没有孩子,我跟妻都不愿意带小孩,选择丁克。

我养的英国短毛猫死了。这只朋友送的,寄养在我家三年的猫蓝白双色,极其喜欢亲近主人,尤其喜欢妻。妻在家时,它便一直跟着妻。妻坐在沙发上,它便趴在妻的腿上,妻在床上,它便爬上床,窝在床头。妻每天给它洗澡,它虽不愿,但只要是妻给它洗,它便安静的趴在澡盆里,像个小孩。

分居后,妻便搬了出去,猫应该被她带走,只是这几天她忙,猫便放在我这里寄养了。

猫跟我不是很亲近。

下班回来,猫便僵直的趴在地上,死了很一段时间了,恐怕猫也没想到,自己会这样死去吧。

妻从很远的地方赶来,见到猫的一刻,趴在我肩上哭了,带着半年来的心酸和委屈,我从背后抱住她。

我拿出塑料袋将猫装起来,去停车场开车,妻执意要跟我一起。我们行车来到郊区,一路无言,妻只是哭个不停。

从车上拿下刚买的铲子,找个空地,挖了大概半个小时,将猫埋了。开车送妻回去,到地方了,突然想让妻回来一起住,最终忍住了。

开车一个人回去,我把音乐开到最大。电台里放着爵士乐,这种源自美国的音乐种类现在正被广大年轻人所喜爱和追棒。突然悲从心起,觉得对不起妻,决心不再和任何女性来往。

我将工作辞去,我要从那那乏善可陈,一成不变的生活中抽离出来。但事实上,我过着更加乏善可陈,一成不变的生活。

                        梦幻仙境

我跟着先知穿过茂密的草原,看到了一切奇怪的,与我认知相悖的动物,以及植物。比如巨大的、吃动物的花,长着长长耳朵的马等等。好在这些动物不全都会说话,不必一个个打招呼。

“想必你一定发现这里的一切跟你所熟知的不一样,你有想过为啥吗?”先知一边走路一边跟我说话,别看他拄着拐杖,走起路来倒是不慢。

“因为这个是童话世界?像《爱丽丝梦游仙境》那样?”我便回答道。

“当然不是,据我所知,这里并非真实世界,当然也并非所谓的童话世界。这里是人的意识世界。”先知告诉我。

“人的意识世界?那人是谁?那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我问道。

  “具体是谁的意识世界,我也不甚了解,可能是你的,也可能是任何人的,但你能来想必跟你是有关系的。”先知答道。

“既然是别人的意识世界,那我应该就是意识,或者说只是一个概念咯?”我说,“那我要这么出去?”

  “出去的办法自然是有的,我来找你便是告诉你如何出去的办法。”先知说,“你只需要杀死这里的真理即可,杀死它便能从这里出去。”

“真理怎么可能会被杀死呢?真理不是不可被消灭的?”在我说话间,先知把我带进一个不知什么材质建成的房子里。

“那是在你们的世界,在这里,我们的世界,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真的可能会是假的,假的也时时会变成真的。当真的被侵蚀,它便不再真,便是假的。用你们的哲学表述,他们对立统一,相互依存。

我们的世界不存在规则,准确的说,存在规则,但不止一个。三个以上的规则相互干扰,相互影响,真理便不存在”先知说话时,带我来到地下室。“这里极其隐蔽,没人知道,我又用极为特殊的魔法隐去了这里的踪迹。”

“三个以上的规则同时存在这可能吗?”我问道。

“抛弃你那陈旧的观念吧,你能来到这里不就告诉你一切皆有可能吗?别说是我们的世界,就算是你们的世界,两种以上的规则也是可以同时存在的——唯心主义跟唯物主义不也同时存在于世吗?”

“那我要如何杀死真理?”

“与其说是杀死它,不如说是侵蚀它,让它变成假的。

其实想让侵蚀它很简单,只需用真理之枪刺进它的心脏即可,真理便是这么来的。”

假的被真理之枪刺进心脏就变成真理,而真理被真理之枪刺中心脏便不再是真的了。

“那真理之枪现在哪里呢?”我问道。

“在我这里。”先知说完,变成一道光。

                                  冷酷世界

  辞去工作后,我带着满腔热血做着以前想做却没时间去做的事,买了张去成都的机票,一个人跑去成都呆了半个月;看《挪威的森林》,渡边君与绿子、直子之间的爱情故事,村上说这本书是现实主义,不折不扣的现实主义。对于一个后现代主义的作家来说,现实主义少之又少,好像不像他的作品。之后看《寻羊历险记》《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舞!舞!舞!》《刺杀骑士团长》等等。

起初我是满满热情,当热情被冷却,所谓的愿望便如风般被吹走,我如同一个人被困在孤岛,等待着别人救援。

我找了分类似自由撰稿人的工作,为了打发下空余的时间。

好在之前有做过编辑一类的职业,也给报社投过稿,写字对我来说不算难事。工作倒也轻松,每天大概两三个小时便可完成,一天之中剩下的时间自由安排。周一去报社做自我介绍,自我介绍对我来说倒是难事,我对自己不甚了解,你怎敢确定从我口中诉说的一定是真的我?

我叫某某某,今年三十三岁,最近喜欢奶油布丁。

陈诉些不可改变的事实,虽说三十三岁的男的喜欢奶油布丁有些奇怪,但喜欢就是喜欢。

  与妻的离婚协议也在起草中,其实没什么需要起草的,我什么都可以不要,房子、车她若是需要都可拿去,反正没有孩子需要抚养倒也方便。妻不肯,一定要一遍遍核实,尽量多分我些。我想让她回来,但没说出口。

我尽量避免与别的女人有接触,染指过的女人更是早不联系。好在女人也讲情理,要了一笔钱之后再不纠缠。我每天早上起来跑步,先是十公里,而后二十公里,冲凉,工作一两个小时。工作不需跑到报社,在家即可完成。下午我有时出去做调研,有时拿本书来到咖啡馆,点杯咖啡看书、看人。虽不与女性接触,但看路人的习惯是需要的,他们会成为我笔下的人物。

日子便这样一点点过下去,如同食蚁兽吞食蚂蚁一般,时间便被这虚无一点点吞噬。

                                      梦幻仙境

先知在我眼前化成一道光,注入挡在前面的石板中,石板便开始脱漏,巨大的石块砸向地上,一杆将近一米六的枪从石板中显露出来。

“这便是我们一族的使命,世世代代守护着这杆枪。”兔八哥不知何时也来到我的身边,对我说道,“赶紧拿上这枪离开这里,马上真理那班人就要找到这里了。”

我不知道真理那班人到底是谁,但我知道留在这里肯定会很危险,便跟着兔子跑了。兔子早已通知了这里其他的动物,他们早已离开。

金光在我眼前散开,光影中有不同的类似兔八哥一般的奇怪的动物,他们手中拿着刀枪棍棒斧钺钩叉这些。我看着兔八哥,问他该怎么办。

兔八哥吹了一哨子,从森林里蹦出一些跟兔八哥长的很像的兔子来,他们手中也拿着武器,两边人便打了起来。

“他们不是真理,只是真理的同伙,我们走,我们要找到真理,并打败他。”兔八哥说完快速向前跑去,我看着打斗的两班人便跟着兔子跑走了——再不跑我可就看不到他了。

说是找,其实根本不用找,真理就在森林外面的城堡里,而它就坐在巨大的,刻满符号的石椅上。裹着巨大的,散发金光的盔甲,盔甲里是个人形模样的生物。

“真理具有人形模样,但它决不是人,它不是生命,只是一团概念。我们都只是概念”先知跟我说道。

“你果然还是来了,知道为什么这里没有一个守卫吗?因为那些守卫只要碰到真理之枪便会被侵蚀。”真理见我未说话,便自问自答起来。

“既然真理之枪这么厉害,为啥他们不自己杀死你?”我问道。

“他们杀死我?他们为什么要杀死我?他们在这个世界,受这个世界规矩所束缚,杀死我只是重新生成了一个新的真理。需要杀死我的人是你,只有我死,你才有机会离开这里。”真理说道。

真理话还没说完,突然全身金光一闪,它便栖身来到兔八哥身边,在后者还未反应的时候便将手插入他的胸口,插入他的心脏。我回首将真理之枪插入真理体内,正好是心脏的位置。

兔八哥是死在我的怀里的,当然,我不知道这能不能称这为死亡,概念的消失应该不能称之为死亡吧?他先是变成和我所熟知的兔子差不多大小、模样,耳朵和尾巴当然没变。而后化成一道光消失了。

“你要穿过这片森林,一直向北跑,不要回头也不要停留,这里规则马上就要变了,这是你回去的唯一办法。”兔子说道。

我朝北一直跑,腿被割伤也不回头,意识模糊也不停歇。

  我在床上醒来。

                                      冷酷世界

我从床上醒来。

与妻的离婚协议最终还是没有写完,妻告诉我她想要孩子了。

“在离开你不久后,我便与另外一个男人交往,我们做爱很有激情,他在床上很有力量。但他只能在床上能满足我,他不甚有趣,话也不多。起初我觉得这很好,但时间一长便觉得乏善可陈,这个时候我突然有些理解你。”妻对我说道。

我开车将她的东西搬回来,我问她要不要再养只猫,妻说不用了,免得又会想起梅夕。

梅夕是那只猫的名字。

妻搬回来后,起初我想换个收入高点,稳定点的工作。奈何后来工作越来越忙,只好作罢。因为之前有做过这类工作,对我来说熟门熟路,处理问题起来干净利落。编辑有问题的立马处理,每天稿子必然会在五点之前准时提交,若是有疑虑,六点之前也必会提交。有时客户凌晨两三点临时有事,我也立马处理。如此兢兢业业,客户必然满意,后面越来越忙也是正常,口袋倒是越来越满。

独居时,我开始做些简单的家务,现在虽然工作忙起来了,还是会抽空做做家务,陪妻上街,性交也变得有激情。

妻开始健身,肚子上的赘肉变得越来越紧绷,皮肤也变得越来越光滑。妻脱光衣服站在镜子前,乳房变得丰满,腰身细了,皮肤紧致光滑。三十多岁的妻变得如同二十多岁的少女,当然并非真的二十多岁,眼角的些许纹还是能看出岁月,但这绝不明显,至少在作为丈夫的我是丝毫看不出的。

我跟妻来到一直想去的北海道,海风吹在我两身上,妻说要重新拍婚纱照,纪念我们那差点分崩离析的婚姻,也是她决定要孩子的开始。我不知道她为啥突然想要孩子,我没问她。

海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她回过头朝我笑了笑,身上的婚纱美极了,比第一次拍还要美。

                                            作者:坐飞机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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