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标题为『就算老公一毛钱股份都没拿到,在我心里,他依然是最牛逼的创业者』的文章,在创业圈刷了屏。当时我第一感觉是:我嚓,这标题自带三生三世的音效啊!
其实事件的核心矛盾,在于那位老公该不该得到股份。其他的毛里求斯蜜月、网络选妃历史……都是花边,无足轻重,怎奈有人就爱扯这些垃圾。
我的观点很明确,他不该得股份。下面就说说我的理由。
创业者和正常人
不适用同一套价值观
因为最高追求不同。正常人追求自身幸福和谐,稳定和快乐压倒一切;创业者不是,他们,或者说我们的最高目标是跨越阶层,取得原本不可能拥有的金钱、地位、权力,以及与之匹配的责任。
所以我一直推荐创业伙伴看『海贼王』,当然这是题外话。
去年这个时候,老何抛过个问题给我,跟那篇刷屏文中的情况很相似。他问我:一个从初创期就跟着他的老员工,能力早在两年前就跟不上了,现在公司C轮,他来讨要股份。
我反问了他三个问题:
老员工初期有没有出资?
你跟他有没有股份或代持协议?
他未来能否为公司创造价值?
这三个问题都得到了否定的答案。那我说结论很明显了,给他一笔遣散费,让他离开吧。遣散费的金额,应该相当于他6-10月的工资,这保证他有足够的时间找工作,股份坚决不能给。
老何笑笑说他本来也是这么打算的,就是狠不下心。后来他还是给了那个老员工股份,同时把他辞退了,给了3个月的遣散费。
再后来,这个老员工为了卖股套现,跟公司撕逼十几个回合未果。『我自己都没卖股份,他凭什么?当初就不该给他一丁点儿股份!』最近一次见老何,他这么说道。
创业期间碰到这种问题太正常了,所以老何不是一个合格的CEO,那篇文章里那个被骂成人渣的CEO的做法,才是对的。
不能因为你弱
就什么都对
员工相对企业是弱者。公司在高速发展的途中,就会不断淘汰弱者,这事儿本身没有感情色彩。不可能因为你的工号牌是0002,就有什么特权。
第二个员工 ≠ 联合创始人。进创业公司是赌博,All-in才算下注。从那篇文章看来,至少那位老公在婚后并没有All-in。别人拼出了未来,你因为入坑早,就想做收割果实——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想要股份,要么在最初就通过出资或实体协议把情况理清,要么就得证明自己在未来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员工本身的弱小,只会导致好处流失,马太效应可是个好东西。
那篇刷屏文里的哥们儿,一直写程序,至今仍是PHP的捍卫者,没事干干后勤买买家具,感觉上已经被边缘化了。他在没有协议的前提下,能力与准上市企业逐渐不匹配,还想要股份,凭什么?
有人说,凭他是第二个员工。这就是讲资历了。你知道互联网公司什么最好吗?互联网公司的资历往往不是年限,而是觉悟和功勋——他把自己设定为『联合创始人』,却没有身为联合创始人的觉悟和功勋。
功勋说明过去
觉悟决定未来
我说他两者皆无,是有根据的:如果他有联合创始人的觉悟,那他为什么从不参与股份架构?为什么公司有了1200人,他还在写PHP?如果他功勋卓著,为什么在公司越做越大的时候,只在三年前拿过一次分红?你买了个60万的车,剩的钱不多,这难道是公司的错?
有人说他拿着15K的低薪就是有创始人的觉悟……呵呵,在一个上千人的公司里,薪水其实就是能力,欺骗自己和老婆,不叫觉悟。
其实,他那么久都不找团队实际控制人谈股份的事,自己对结果应该是有数的。实在是孩子、房子的压力,逼得他不得不去博一下:万一CEO和董事会都是猪头三呢?
创业7年,功劳苦劳怎么算得清?当然算不清,也没必要算。股份配比,很小一部分由过往战绩决定,主要看你在未来能贡献什么。
可这样是不是太残忍了?当然残忍,他可是号称自己在创业啊!在创业圈,做一般意义上的好人,就是不道德,人人得而诛之。
真的,创业和生活
就是两套道德体系
他在创业初期没有能力结婚生子的时候,选择了结婚生子度蜜月;他在应该变现退出的时候,选择用『格局』欺骗自己和家人。
我有理由认为这人不适合创业,他的价值观仍是一个正常人。问题是,创业者注定浮浮沉沉,不能是正常人;正常人的安稳,创业者没资格享受。连这都认识不到,还想要股份?
成功的创业者,在正常人眼里都是坏人。这也没什么,他们懂个屁。
一定会有人咒我,说如果有一天,我被合作伙伴踢出局了,会不会推翻自己今天说的,也写篇文章,哭天喊地求公正?
说实话,不会。因为创业者只有两种失败:一时的、一世的。如果一时出局,那就另起炉灶,哪有时间抱怨;如果一世出局,就更无所谓了,成王败寇,至少输得漂亮。